[00:03:16]裡面涉及管錢的大臣在查理二世那個時代包括但不限於: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第一財政大臣或者叫做財政部第一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Chancellor of the Duchy of Lancaster);宮內大臣(Lord Steward)。宮內大臣照大清朝的叫法叫做內務府大臣,或者照鮮卑帝國的叫法叫做大塚宰。其他的還有,他們不一定是內閣成員,但是有的時候也是。是或不是,在當時還是不確定的。國王認為你們手頭的錢足夠多,因此開會的時候要找你們來,找你們來當然是問你們要錢的。
[00:04:34]那麼哪一位仁兄管的是國庫呢?照後世的看法,當然是財政大臣總領一切,但是當時並沒有這樣的觀念。“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這個詞,你可以把它直譯做國庫長。這就好像是你可以把下議院的“議長”(Speaker)譯做下議院的發言人一樣。議長有時也叫做Chairman。如果是烏克蘭的國會,他就是Chairman;如果是英國的國會,他就是Speaker。這個國庫長管的只是一部分錢,例如巡迴法庭(Assizes)、四季法庭(Quarter session)抽來的那一份抽頭和唐甯勳爵(Sir George Downing, 1st Baronet)從海關搞的那一筆海關整頓費就不在該國庫長的管轄範圍之內。
[00:15:30]所以,在威爾士邊區或者蘇格蘭邊區,類似後世的霍華德家族(House of Howard)那樣的外樣大名本來在當年赫斯廷斯戰役的時候是根本沒有來,甚至是站在哈樂德國王那一邊的,但是說不定最後反而長大了,把親藩大名壓得喘不過氣來。同時還有一些即使是在英格蘭內地也有、靠近威爾士邊區和蘇格蘭邊區就更多的獨立的酋長,撒克遜諸王國從來沒有能夠真正統治他們,英格蘭國王也只是慢慢綏靖了一下。有各種特殊情況,還有很多外島,像曼島、錫利群島這些。例如,錫利群島掌握在保王黨手裡面,在英國革命快結束的時候向荷蘭宣戰,後來復辟王朝回來以後他們忘了撤銷這個宣戰,奧蘭治親王來了以後他們也忘了,打過了兩次世界大戰以後他們突然想起來他們的國家跟荷蘭還處在戰爭狀態,於是他們在1980年代跟荷蘭重新談判,結束了這場長達三百多年的戰爭(注:Three Hundred and Thirty Five Years’ War)。在主權這個概念產生以前無所謂,但肯定是一個單獨的司法轄區,也算是英格蘭王國的一部分,這樣的區域多得很。一般來說,這些區域至少要像是楚國向周天子送三百包茅草那樣,要送一點土特產去。哪怕是在本鄉的玫瑰花第一次開放的時候第一朵玫瑰花要送給英國國王,這樣的禮儀總是要有的。但是從財政角度來講,至少從亨利二世以後勵精圖治的英國國王的角度來講,這種封建式效忠送來的錢跟楚國送來的那幾百包茅草一樣,簡直是送來跟不送來沒有任何區別,我根本就懶得把你們算在裡面。
[00:17:29]為了對付這些千奇百怪的藩屬,一般的慣例是,老國王死了、新國王登基的時候要發一部詔書,重新肯定先王陛下跟諸藩之間簽署的條約仍然繼續有效。當然,這個關口也可能是打內戰的時候,打內戰或者是打一種模擬內戰,就要重新簽署協定。所以,大憲章基本上是一個神話。大憲章以前的君主差不多每一位在上臺的時候都要簽一個類似大憲章的檔。約翰王只不過是手腕不太高明,事情鬧大了,打成了真正的內戰,所以才載入史冊。實際上,簽署的過程總是充滿討價還價。首先我們要明白,這種討價還價就是俗語所謂的自由民主的起源。其次我們要明白,這種所謂的自由民主的起源並不具備著像黃之鋒那種白左學徒想像的普世價值的公正性質。如果在這種折騰的過程中間,國王是個小國王,他的母后不諳英國的政治,那麼國王本身就要在強藩的逼迫之下簽署一個非常不利的條約。他本人長大了以後就很可能要推翻這個條約,比如說要跟偉大的西蒙·德·蒙德福特勳爵(Simon de Montfort)打仗,重新把條約洗一遍。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某位爵爺這時候正好死了,他留下來的又是一個女兒,國王不占她便宜的事情是非常非常少的。國王怎樣占女繼承人的便宜以及未成年繼承人的便宜,在封建的財政史(也就是憲法史,因為財政史跟憲法史是不可區別的)當中佔有了極其重要的地位。國王一般的傾向就是,盡可能拖延繼承人成年、收回自己財產的時間,這樣他派出的管家就可以趁機多撈幾筆錢來。
[00:19:34]這件事情在十九世紀的自由黨人看來就是不文明的。例如,英國人派到印度去、替印度那些土王管事的大臣就非常強調廉潔奉公,除了自己拿的那份工資以外絕對不占土王一點便宜。同時,他也不准土王像以前在穆斯林時代那樣娶幾個姨太太,亂買珠寶,把手下的臣民逼出去餓飯。省下來的錢都一五一十地記帳,在土王成年的時候成為一個龐大的國庫。土王之所以這麼有錢,是因為英國管家在替他記帳。這就是公務員制度的起源。英國人組成的公務員就是廉潔奉公的,像赫德爵士(Sir Robert Hart, 1st Baronet)的海關一樣廉潔奉公,人人自以為是紳士。但是我們要注意,他們的出身往往不是貴族,而是羡慕貴族的資產階級人士。當然也不是無產階級,無產階級是紳士不起來的。而由印度人組成的公務員則像泰戈爾他們家的祖先和黃金榮一樣,用鬼才知道的手段發了各式各樣的大財。現代廉潔奉公的公務員制度,包括香港的公務員制度,就是這麼起源的。按照種族歧視的理論來講就是,只有讓歐洲人當公務員,才能夠保證公務員制度的正式運行。種族歧視是不正確的,但是實際上歐洲公務員走了以後,各種亂七八糟的現象還是照樣要產生出來的。所以,制度決定論在這方面其實是失靈的。單純的制度離開了向這個制度輸出秩序的母體以後,很快就會變得面目全非了。
[00:22:26]例如,國王身為諾曼第公爵,雖然諾曼第議會表示,英格蘭王國的繼承權糾紛跟諾曼第公國毫無關係,公國的公款老子一文也不給,但是他並不能阻止公爵大人本人在諾曼第公國有很多私人領地。這些私人領地可以取得收入,因此也就變成了法蘭西國王作為諾曼第太上皇、在外交上敲詐英格蘭國王的一個工具。如果英法兩國邦交發生問題,法蘭西國王通過太上皇的身份要凍結英格蘭國王從諾曼第取得的收入。不要說別的,直到路易十四時代,奧蘭治親王組織的大聯盟跟法國打仗的時候,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還是找了一批法律專家來,在法蘭西王國的有效控制區做了地毯式搜索,終於找到,奧蘭治親王儘管是從德國來的,但是他老人家還是像所有歐洲貴族都有境外的領地一樣,在法國境內還是有好幾處莊園,他可以極其開心地扣押這些莊園的收入。這筆收入在當時絕對君主國已經興起以後,對於雙方的戰爭開支來說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國王陛下非常猥瑣地抓住這一點,目的就是為了氣死親王,親王也的確氣得要死。所以說人都是有弱點的。這筆錢對他來說應該是無所謂的,但是他像是威靈頓公爵(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聽到拿破崙扣押英國僑民一樣,就跳起來說,為什麼你會做出這樣不紳士的事情呢?做這些事情對你的戰鬥力是毫無影響的,無非你就是耍流氓嘛。於是他更加憤怒,加倍努力地去搞大聯盟。雖然他不可能在法國境內把國王怎麼樣,但是他有辦法在歐洲大陸上收買一大批德國王公出來跟國王作對,報此一箭之仇。你看,真實歷史上的大人物是很容易受人性弱點支配的,一點沒有知識份子想像的那麼樣純粹為國家利益服務。
[00:24:35]一般的規律是(當然具體情況差異是很多的),國王越到後來得到的錢就越多。英格蘭銀行成立以後,原先比如說從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得到的那些錢其實就根本是無所謂的了。但是查理二世的那個時候,英格蘭銀行還沒有成立。英格蘭銀行的成立才是布羅代爾所謂的那種資本主義和國家相結合,從此王國可以發行公債撈錢,就不在乎有沒有具體的錢了。但是在憲法上還是留下了痕跡,就是內閣當中的不管部大臣(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他沒有自己的公務員系統。他真實的頭銜和任務往往就是蘭開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和約克公爵領地事務大臣。正如紅白玫瑰戰爭所證明的那樣,王室領地之外就是蘭開斯特公爵和約克公爵的兩塊領地最大。封建時代的君主對於這兩塊領地落到敵對勢力手裡面是很不放心的,所以經常是讓自己的至親去當蘭開斯特公爵或者約克公爵,因此他們就是國王最近的親屬。在國王的正宗沒有男系繼承人的時候,約克公爵的後裔和蘭開斯特公爵的後裔是最有資格繼承國王的,因此他們很容易因為王位繼承權的緣故打起仗來。不管部大臣往往就是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大臣,因為這是一個大公爵領地。所以,到了近代,權力已經集中在首相手裡面的時候,首相如果想要一個親信在內閣裡面,又不需要管事,但是還能參加內閣會議,就讓他去管蘭開斯特公爵領地好了。這就是一個由於歷史遺留而留下的現成的、方便的、合法的後門。
[00:28:22]但是,打仗是需要錢的。開始的時候,羅伯特·費茨哈蒙(Robert Fitzhamon)率領12個諾曼騎士征服格拉摩根(Twelve Knights of Glamorgan)。請注意,這個領地很可能是區區十幾個騎士建立起來的,比起條頓騎士團奠定的普魯士領地還要小。條頓騎士團的許多城堡只有一名武士,比起黑澤明的七武士還要少七分之六。這你就可以看出,最初打仗的其實是不怎麼專業的。但是後來漸漸專業了。最起碼你總得有匹馬吧,養馬是需要花錢的。爵爺既然已經送了命,爵爺的兒子很容易是孤兒寡婦。你們這些不上戰場的人腦滿腸肥,如果讓爵爺的兒子自己出去幹活掙錢的話,那麼下次打仗的時候誰去替你們打仗呢?正如高歡所說的那樣,你們不出錢是不行的。你們為了讓自己的兒子不用出去打仗,你們就要負責包養爵爺的兒子;包養爵爺的兒子是不夠的,你們還要包養爵爺的馬;包養爵爺的馬是不夠的,還要包養爵爺的馬吃的大豆、苜蓿和其他東西;然後你們還要包養爵爺從猶太人那裡賒帳買來的盔甲或者其他什麼。總而言之,軍費總會越來越貴,你們就一路這麼樣搞下去吧。
[00:36:00]可以說,義大利的一個城邦,比如說像是佛羅倫斯城邦篡位的盧多維科·摩爾公爵(Ludovico il Moro),把神聖羅馬皇帝買下來好幾次都是沒問題的。但是從理論上講,神聖羅馬皇帝仍然是他的宗主。該神聖羅馬皇帝在米蘭喝酒的時候,由於低估了米蘭這樣像紐約一樣的大都市的物價水準,按照德國啤酒館的水準付帳,該酒館的老闆翻了臉,當場扣押下來,直到付清以前,該皇帝就走不出該酒館了。因此,公爵大人向皇帝買了很多特許狀來,這些特許狀可以增加很多聲勢,但是在真正打仗的時候他還是買了一些瑞士山民來給他當雇傭兵打仗。正如馬基雅維利所發現的那樣,佛羅倫斯人已經變得跟中世紀早期驅逐神聖羅馬皇帝、建立共和國的佛羅倫斯人不一樣了,有了錢就很不願意打仗了。想要強迫他們做國民軍,他們會一哄而散的。所以只能依靠瑞士人和西班牙人替他們打仗。但是名分上講,我們可以向神聖羅馬帝國買各種特許狀。這些錢是從哪兒來的呢?開始是關稅和貿易的收入,然後就是金融上的把戲。金融上的泡沫一旦吹大以後,錢會滾滾而來。這些錢往往就會被英國國王、法國國王或者神聖羅馬皇帝借去。
[00:47:02]各種專業團隊的來源各不相同,在軍事市場上講品牌價值各不相同。例如,瑞士民兵自從打敗了勃艮第公爵以後,品牌價值直線上揚。像是曾國藩以後的湘軍一樣,各位總督大人要招兵的時候首先就想得到湘軍。儘管他根本不是湖廣總督和湖南巡撫,但他有理由認為川軍自古以來就不能打,我要鎮壓四川的士紳,最好是帶一批湘軍過去。像駱秉章就認為,為了震懾那些萬惡的鹽商,湘軍比川軍要靠得住得多。這些鹽商很容易收買或者震懾川軍,但是看到湘軍包圍他們的鹽礦的時候,他們就乖乖地拿出錢來了。同樣的道理,法蘭西國王和羅馬教廷用的都是瑞士兵,因為瑞士兵是一個大品牌。瑞典兵在古斯塔夫國王(Gustav I of Sweden, 1496~1560)以後也一度聲譽狠狠地上升,但是自從古斯塔夫·阿道夫國王(Gustavus Adolphus of Sweden, 1594~1632)企圖爭奪波蘭王位而失敗以後,瑞典兵的雇傭價值在市場上就迅速低落下去了。日爾曼人的炮兵團隊曾經一路打到莫斯科城下,沙皇俄國曾經認為把他們雇傭下來是很划算的。但他們表示,他們雖然是德國人,但是跟波蘭國王簽了條約,在把戰爭打完以前拒絕接受俄國沙皇的雇傭。於是俄國沙皇不得不改頭換面去雇傭頓河哥薩克的騎兵部隊來跟這些日爾曼人打仗。哥薩克人人多,雖然火器不如德國人NB,但是騎兵的機動性很強,有的時候也能打贏;德國火槍兵的機動性不強,但是火器厲害,人雖然少,有的時候也能打贏哥薩克騎兵。波蘭人和俄國人的戰爭是波蘭國王的德國火槍手和莫斯科沙皇的哥薩克騎兵之間的較量(當然波蘭自己的騎兵和其他混合部隊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