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臉書有些討論與暗諷博恩講強姦的脫口秀,內容大概就是說他認為強姦定義是明確拒絕但還是發生性行為無論身份都是強姦,然後說他被太太強姦但沒有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所以沒關係。
基本上博恩就是先以目前女性主義最前端的only yes means yes作為sexual abuse(or harassment)的定義,再以批踢踢鄉民常說的事後越想越不對勁來酸女性受害者。
首先,姑且不論內容妥適不妥適,重點就是一個脫口秀就是要好笑,但博恩就是不好笑,不好笑還會說你不懂幽默的那種不好笑。
第二,身為一個留美碩士(懶得去查,反正喝洋墨水),可能沒有查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大約一萬件性侵害裡面平均起來有八千件的受害者是女性,我也說過確實在metoo運動中有些女性濫用權力提起告訴後來發現是烏龍一場只是劈腿被抓包所以提告妨害性自主,但metoo的成型也正是有無數的女性在長期的受壓迫中被性剝削與侵奪而生,換言之,可以說有女人誣告,但也必須要說女人確實被性侵。尤其依照客觀統計數據來看,女人被性侵的數量遠大於男性,必須要注意的是,這個比例是近年的,近年可是女性主義抬頭政治正確出籠的期間,以前呢?
第三,同樣身為一個中產階級公眾人物,或許是連「強姦」這個詞原先之所以用這個詞正是因為幾乎(可以說99%)都是女人被強姦,所以中文字才是這樣,但是因應修法把強姦改成「強制性交」正是兩性平等的一環,也就是保障了男性之外也讓女性不再只是被定性為受害者的賦權行動。那麼說身為一個男性說自己被強姦,就是無知的產物。
當大家進入到那個場域,博恩說要刪除手機選字出現ㄥㄥㄥ都可以有人拍手覺得好笑,明明尷尬的段子鏡頭帶到還是笑得東倒西歪,還是群聚在公眾場所有人不戴口罩還是口罩亂戴一通增加感染風險,這種種都只能用荒謬(absurdity)形容。在那個場域,你不笑就顯得你沒格調,所以你笑,但那不是因為幽默,是因為從眾,是想要成為另一個社會階級,是可以去stand up comedy觀賞脫口秀的那種高級品味。
你不真正懂幽默,如果你只是因為別人笑而笑,因為他是一個脫口秀表演者,因為這裡是一個脫口秀,所以感覺到punchline到的時候就要嘴角上揚、讓空氣振動,你不真的懂幽默。表演者觸及尚未被弭平的歷史傷痛,不像納粹有紐倫堡大審,鄭南榕尚未被國家正是平反時,曾因自焚惹議的表演者拿焚身作為段子你笑了,我想這邊的笑點正是在於表演者戲謔原先對他批評的是種言論箝制是個不合理的事情,而幽默正是出現在不和諧的時候,那種出人意表的意外,但是,對他的那些批評確實是不合理的嗎?如果自認為是台灣人,或許可以想一想有關鄭南榕自焚這件事的幽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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