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中古車安全嗎?在沒有任何契約保障與法令保障之下,我認為中古車市場其實充滿著經濟學所談的「資訊不對稱」,因此,品牌汽車直營的認證中古車與聯營保證的中古車公司,才會慢慢的出現在中古車市場上,讓資訊相對透明且有一定保障之下,買中古車相對才比較有保障。
在過去,買中古車有點像「博杯」,雖然理論機論「博杯」中「笑杯」的機率也才25%,但買到一台中古爛車的機率到底多高?
檸檬市場的說法是起源於為一位美國經濟學家,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喬治‧阿克羅夫(George A. Akerlof)教授在1970年時發表的一篇論文《檸檬市場:質化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機制》(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中所提到的。這篇論文主要是談論資訊不對稱(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theory)對中古車市場的影響機制,在文中阿克羅夫用不同的水果代替不同特性的中古車,以香甜的櫻桃與水蜜桃來譬喻車況優良的中古車,而用酸澀的檸檬來譬喻狀況不佳的中古車商品。
什麼是「資訊不對稱」呢?「資訊不對稱」是指交易雙方在交易時所擁有的資訊程度不對等,很容易引起市場失靈,後來發展出「資訊不對稱下的誘因理論」,大致內容是指,資訊較少的一方如何設計一套誘因制度克服資訊較少的劣勢,誘使資訊較多的一方透露出其所擁有的資訊,或誘使資訊較多的一方行為符合資訊較少一方的要求。
中古車最大的問題是「資訊不對稱」,舉例來說要是中古車市場上有一半的好車以及一半的爛車,而買方無法掌握中古車的資訊,你要是想買一輛中古車的話,你買到爛車的機率是50%。要是賣方想要賣出一輛車況良好的中古車,對賣方而言值六萬元,對買方而言值十萬元,但是對一部爛車而言,是一毛錢都不值。
但買新車就沒問題嗎?新車瑕疵的糾紛其實不比二手車少,主要的原因在於消費者花了一大筆錢買了一輛新車,結果卻和買了一輛中古車一樣,瑕疵一堆,此時的心情,恐怕比買到一輛爛二手車還糟。
先看一下美國的「檸檬法」。
「檸檬法」一剛開始的時候,是為了保護汽車消費者買到有瑕疵的新車時的權益,但後來,「檸檬法」的適用範圍推廣到了其它不同種類商品的消費者保護事項,例如電器與電腦產品等等。也因此,美國自1982年起,各州都陸續地都制定了細節各有不同的「檸檬法」,只有阿肯色州與南達科他州尚未制定。此外,除了新車「檸檬法」之外,部分州,如紐約州,也制定了針對中古車買主權益的消保法規。
美國的「檸檬法」規定,在新車購買之後的特定期限內,如果發生瑕疵情況,則汽車買主可以要求廠商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不得拒絕。這些規定,至少保護了購買汽車或者是中古車的消費者,萬一買到爛車時,可以訴諸保護的法令。
美國的「檸檬法」這麼規定的:
1. 產品的瑕疵將讓汽車在駕駛時產生致命或致傷的可能,而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兩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2. 產品的瑕疵無致命風險,但消費者在至少回報此問題一次給原廠或經銷商後,經過四次以上的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時;
3. 產品在檸檬法保護的期間,因回廠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超過三十個工作天時,得以適用檸檬法。
美國的檸檬法保障的不只是中古車而已,連新車都有,希望把消費者購車時所承擔的不確定風險降到最低,但是,如前面所提到的,檸檬法保障的是事後,而非事前。
八、標的物屢修不復之效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消費者得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一)交付後○日(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或行駛○公里數(不得少於一萬二千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
(二)交付後○日(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之內,因機能瑕疵所致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經送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維修,其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三十日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其期間不予累計:
1.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之期間。
2.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回廠維修期間。
前項規定並不妨害消費者依法律或業者之保固所得主張之權利。
即使有「檸檬法」的保護,你還是有可能買到爛車,為什麼呢?正因為「檸檬法」保護的是事後,而不是事前。當你買到爛車時,你可以請求車商賠償、修復或者是換新,但這還不足以阻止你買到一部爛車。另外,檸檬法仍無法防止你用太高的價錢買到一部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