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公費生分發,我成了萬華國中的輔導活動老師,其實我的主修是商業教育的國際貿易組,但台北的二所公立高職都沒開缺,於是就被分發到國中,我教授輔導活動課程還算是相關科系,我的上一屆學姐竟然是以數學老師的缺額分發的,真不知當時的教育主管機關是在想什麼。
印象中第一個年每個月的薪水是一萬八千元左右,因接任了註冊組副組長可以減少課務,當時國中小教師還是是免繳所得稅的,開學後我又在萬華國中補校兼了三天共12堂課電腦課,所以一個月薪水就高達四萬元,以民國79年時的物價水準也算是高薪了。
有一天忽然收到一封在新竹當兵的學長寫來的信,他在信中表示因為臨時有急用,可否借他六萬元,他會照定存利率給利息,學長大學時期很照顧我,於是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後來又透過電話連繫,連面都沒見過,就依著指示把六萬元匯到指定帳戶了,當時我真的很傻,除了那封信,並沒有留下任何佐證資料。
過了一段時間,學長又來信,表示需要再借二萬元,但當時我和現在的老公、當時的男友已經開始論及婚嫁,也正在看房子,我希望留多一點現款在身邊,若有看中意的房子也才能有足夠的頭期款可以下訂,沒想到學長被我拒絶了之後,竟說了些讓我難過的話,說我見死不救,然後就不聯絡了,後來我們真的訂了一間預售屋,頭期款是先生拿家裡的田地去質押貸款的,但房子邊蓋就要邊給工程款,一開始還可以用存款支應,但愈到後面就愈吃緊,於是我給學長寫了一封很委婉的信,表達因購屋需要資金,麻煩學長把錢還給我,但一開始信都石沈大海,後來才收到回信說他現在沒有錢還,打電話給他也沒有用,我真的急了,再拜託他有多少先給我多少,我是債主卻都是我在求他,真的好無奈,更覺得自己當初太天真,若他有心賴帳,我是無憑無據完全沒輒的,還好來來回回連繫好多次之後,終於學長承諾還錢,記得那時候約在台北某個地方拿錢,學長和在校時外貎有一點不一樣了,原來的才氣變得有點世故,雖然借他錢我一毛錢的利息都沒拿到,但本金能拿回來,已經是萬幸了,透過這次經驗,我學乖了,不用的錢一律放定存,累積到一定金額,就整筆拿去還貸款,活存不要留太多,也就沒有餘錢可以借人了,反正我是軍公教,每個月初固定會匯入薪水,安份守己地慢慢存錢。
後來接了導師的工作,班上難免會有家境清寒的學生,有一個學生跟我借一些小錢交班費,最大的一筆則是畢業旅行三千多元,我都二話不說直接領給她,因為她拿了錢再交給總務,就不會讓同學們識破了,但同事告誡我,這種借給學生的錢,基本上都是「呆帳」(會計學用語:指借出但要不回來的帳款,直接當作費用處理)我仍相信人性本善,陸陸續續又借出了一些錢,高三的實習商店是我學校的特色活動,樣貎和其他學校的園遊會很像,但規模更大,學生們會用一整年的時間籌備,比照真正的店鋪開設的流程,要提營業計劃書,要做設立登記,活動前也很認真地做了店面布置和員工訓練,在一個週末營業二天後結束營業,最後一個步驟則是會計報表和稅務申報。
那年我們班的商店經營很成功,扣除成本盈餘加上原本投入的實商基金,先留下部份營餘作為謝師宴之用後,每個人還可以分回三千元現金,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那個學生會還我多少錢呢?沒想到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學生完全沒有任何表示,但我又開不了口問她,一直到她畢業了,開同學會也從不見她來參加,直到第十年的擴大舉行同學會,她來了,但一直沒過來跟我打招呼,其實我早已不在意,但就在我去上厠所時,她跟了過來,隨手塞了一個紅包給我,要我進厠所再看,我一清點裡面有六千元,我找到時機趁沒人時和她聊天:「我當初沒借你這麼多吧?」雖然說我也不知道確切的金額,但她眼淚在眼眶打轉說:「剩下的是利息,謝謝老師當初肯借錢給我,當初實商分回去的錢,其實是全數教給媽媽當生活費了。」唉!我當時是錯怪了這女孩了。
後來我的經濟狀況愈來愈寬裕,改用了奶奶的名義捐錢給家長會,再請家長會以專款專用方式分發獎學金給班上的清寒學生,如此運作了一段時間,卻被其中一個學生傷透了心,因為她拿了錢竟然全部拿去買了華而不實的名牌限量鞋,真是把我氣死了,但又不能明講,真是給這學生上了一課啊!但同事勸我不要難過,既然要給就不要管這筆錢用到哪裡去,也算是圓了那個小孩小小的物質慾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