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成年監護」?顧名思義 就是「成年人的監護人」,《民法》規定年滿20歲者便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仍有部分成年人因失智症、心智障礙、精神疾病等因素,無法了解他人表達的意思,不能與他人溝通、無法處理自身大小事,他們雖然是成人的年紀,卻沒有自我照顧能力。若身邊沒有任何親屬提供照顧,根本無法自立生活。其中,以「獨居無家人的失智長輩」及「成年的心智障礙者」佔最多數。
他們需要如同家人一般的監護人,代理處理財務管理、法律訴訟、醫療決定、生活照顧安排等事務,以保障身分及財產上的權益,弘道基金會是全臺少數擔任合法監護人的社會福利機構。
《「愛,讓我們像一家人」 弘道擔任監護人守護他們》
全臺統計至2020年,受監護及輔助宣告的人數達1萬1131人,弘道基金會自2002年起,經臺中地方法院裁定選任擔任監護合法代理人職務,今年持續服務戶籍於臺中市46名,及臺北市6名受監護/輔助宣告之服務對象,維護無家屬的失智老人及心智障礙者,更有專職社工人員執行監護職務,編制護理、財務會計、法律專員等跨專業人員諮詢與個案研討。
弘道專職社工對於每位服務對象來說,都像是家人,除了協助個案申請社會福利補助、例行回診,每個月社工會固定訪視,給予關心與情緒支持,更從食衣住行各方面用心照料;如果是居住在自宅或租屋的個案,會視需求協助聘僱適合的看護,並協助個案繳納房租、水電費、健保費等生活基本開銷;如果是需住機構的個案,社工會針對個案的狀況需求,尋找適合機構安置,除了送物資、營養品,機構舉辦的親子旅遊,社工更會以家人身分一同參與,還會不定時帶個案外出購物及用餐,加強社會適應融合。
當個案生病受傷時,弘道社工更像家人一樣,24小時待命,半夜一通電話就得趕到醫院。
如果狀況緊急,社工必須與跨專業小組做緊急重大的醫療決策;對於失智症者及心智障礙者來說,最令人擔心的不外乎是被不肖人士傷害或詐騙。
弘道也依成年監護相關法規,協助個案執行財產管理,包括不動產租賃買賣、房屋基礎維護,協助存款信託業務、帳戶現金管理、零用金管理。除了這些,弘道更重視個案的家庭情感維繫及社會參與層面的服務,提供多元服務活動,如辦理社會融合、教會禮拜、陪同購物、追思祭祖、圓夢計畫等活動。
《打勾勾約定「每月相見」 智能障礙嬤母子視弘道為家人》
75歲的周阿嬤失聰加上重度智能障礙,與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兒子是思覺失調症患者,認知能力不足,女兒則是輕度智能障礙者,在周阿嬤的丈夫過世後,母子三人頓時無人照料,當時一名好心里長幫忙安置至機構,經裁定由弘道擔任他們的監護人,母子三人住在同一個機構,不因困難而被拆散。弘道社工每個月會到機構進行訪視,和周阿嬤母子三人聊聊天、關心他們的健康與生活近況,更會帶來營養品及所需物資,不定期帶他們外出購物、吃喜歡的東西,如果因新冠肺炎疫情緣故,機構停止開放探視,社工也會透過視訊電話與阿嬤三人聯絡情感。
每當弘道社工到機構訪視時,周阿嬤母子三人就像見到親人一樣,總是興奮地拉著社工的手,爭相搶著和社工聊天,像孩子般的撒嬌。
有時社工會帶他們平時不常吃的零食或飲料,就能讓周阿嬤三人笑得好開心!
每到離別時刻,周阿嬤總是不捨地抱著社工,母子三人有時還會難過得哭了出來,希望社工多留一會兒,更會和社工打勾勾,約定下次一定要再來,因為對他們來說,弘道社工猶如世上唯一的親人。
《弘道致力「成年監護」 用愛守護失依失智者權益》
弘道基金會執行成年監護宣告之法定代理人19年,堅持以愛為出發點,支持每位個案都能有自主與尊嚴,享有安心、滿足的生活品質並能保障權益。
弘道臺中服務處長陳國慶表示:「我們希望幫助個案的不只是生活照顧、財務管理、醫療決定,而是更多人性的陪伴,我們與個案就像一家人,為他們解決生活的疑難雜症,避免他們淪為被社會遺忘的人,協助個案安養終老」。
誠心邀請您一起幫助失依失智長者與心智障礙者擁抱愛,
愛心捐款專線:04-2206-0695
了解更多成年監護計畫,請至【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