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1|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書評:《懂權力,在每個角色上發光》

一、
我們都對一個俗諺耳熟能詳:「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貌似只要談到「權力」二字,容易會與負面的形象沾上而讓人望而生畏。可是卻又因為權力散發著誘惑的魅力,多數人又願意為它趨之若鶩乃至鋌而走險——恰如魔戒故事裡的那樣,即便總是散發著攝人心神的氣息,可是終究只能有一人戴上,最終君臨天下主宰一切。
然而,這真的就是「權力」的本真面貌嗎?抑或僅是我們對於其偏狹理解之後的迷思與謬見?
美國的社會心理學家黛博拉(Deborah Gruenfeld)在其著作《懂權力,在每個角色上發光》一書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探討了這種既學術卻又生活化的基本問題。
黛博拉在書中的〈前言〉對於權力提出一些發人省思的洞見。首先,黛博拉認為權力作為一種張力場,不只作用在人與人之間,也作用在自我內部之中。以黛博拉的話來說:「在生活中,就像在劇院裡,權力是伴隨我們所扮演的角色而來。」
想必各位有過這樣的感受,我們對待身邊不同的人,必然有著迥異的態度。這正是源於我們會藉由切換自我內在的不同角色,進而應對不同的情勢與狀況所擬定的策略。因此,黛博拉對於權力的本質提出以下觀點:「權力存在於每個角色,也存在每個關係中;權力是在互相需要的人們之間流動的資源。而且根據定義,關係夥伴各取所需,互相成就。所以,權力絕對不會只存在其中一方。」
依照黛博拉對於「權力」一詞所作出的定義:「從定義上來說,權力是控制他人及其成果的能力。因此,你的權力來自他人需要你的程度,尤其是為了獲得有價值的獎勵和避免遭受懲罰。」
當我們瞭解黛博拉所謂的「權力」不單單只是狹隘的那種: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尊卑有別且上位者莊嚴不可侵犯、握有權力者是社會的少數人,且能夠呼風喚雨......等等,那種陽剛且霸道的傳統形象。那麼我們可以進一步肯定:黛博拉認為每個人都擁有與其身份相對應的權力,且不意味著不同權力有著必然的孰高孰低、孰輕孰重,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善用與自身相匹配的權力。甚至可以進一步說,權力未必被社會階層中的少數既得利益者所把持,而是每個人都有屬於該位置的權力,只是展現的方式與手段不同。
行筆至此,筆者確實藉由這本書拓寬了視野,因為作者向讀者的我們闡釋了那種幽微且不易察覺的「權力」,及其本質與運作的關係。黛博拉如是說:「本書旨在導正大家看待權力的常見誤解:權力是什麼,權力如何運作,以及權力如何影響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而筆者相信,我們經由閱讀這本書之後,將能夠更加懂得自身即便再如何平庸,都能夠洞悉屬於我們自身的權力,以及我們該如何善用自己的權力,最終使得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撥雲見日。

二、
黛博拉在書中〈第一章〉承認他初期在研究權力問題時,對於「權力」二字所呈現的意象其實讓他感到不安。當我們說一個人掌握著權力,不僅意味著這個人的能力超凡,擁有常人所沒有的魅力與領導力等等;更多的是這人可能高人一等,具有對於他人控制權,而這些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平等」的概念很可能與「權力」是矛盾乃至衝突的。
黛博拉作為黑人人權、女性權利的支持者在涉及權力問題時,他在心中產生的首要困惑是:「我開始研究權力時,這個話題本身讓我感到不安......我原以為,要當好人就要拒絕任何形式的權力。」所以,如何在讓自己擁有權力的同時,也能夠讓自己成為一名好人,二者間該如何調和遂成為了黛博拉研究權力問題的初衷與核心。
可是當黛博拉繼續深入對於權力的研究,他發現某些掌權者確實可能因為握有權力而更加衝動且不負責任,但並非所有的掌權者皆是如此。也就是說,黛博拉發現權力未必會帶來絕對的腐化,甚至有時候會激發人性中與他人合作的善良面。因此,黛博拉開始嘗試將「權力」中立化、客觀化,甚至是工具化,與其認為掌握權力必然帶來不好的後果,不如正視權力有可能為我們世界帶來何等益處,可能才是更加務實與正面的態度。
首先,黛博拉向讀者們解釋何謂「權力」,同時他也以類似於辯證法的方式透過反面澄清:「權力不是/不等於什麼」,藉此讓讀者更加理解權力的本質與運作的邏輯。
黛博拉首先解釋,權力不是或者不等於「地位」、「職權」、「影響力」等等,甚至也未必需要以上述的項目為奠基。他認為,權力是一種掌控社會情境的能力,依照作者的說法為:「權力不是個人特質或財產。權力是你在別人的故事裡扮演的角色。」——於是乎,黛博拉鄭重駁斥了大眾對於權力的迷思,即不能將權力簡單視之為個人發揮某種特質去獲取或者累積起來的資本。
無論一個人再有財富、名望、美貌、魅力......等等,他要透過這些特質獲得他所想要的事物也是權力作用後的結果,而不是擁有這些特質必然等於權力。某些條件要能夠產生權力作用,必須依附個別的情境與整體之中;例如當帥哥美女在一群帥哥美女之中,其容貌上的優勢就必然不如以往來得湊效,其它條件亦然。黛博拉進一步指出,權力不僅具有相對性質,更處在於一個不斷變動的非永久狀態,掌權者甚至可能隨時喪失權力。
換句話說,權力的存在條件不是依附於某一個人的特質,而是依附於這個社會。是社會賦予某人權力,這人才擁有權力,而不是這人的某個特質才握有權力。
接著,黛博拉順著前述的邏輯指出,權力未必是透過控制而來的,或者更準確的說,權力之所以能夠有著控制他人的能力,是倚靠社會背景之下的關係才得以建立。
我們容易以為掌握權力的人必然是強者,可是我們又能夠觀察到掌權者與強者之間的因果關聯並非是絕對的;例如有些掌權者可能表現得謙卑與溫順,甚至特別忌諱樹大招風為自己引來麻煩。這就意味著一個人要真正地掌握權力,比起強而有力的控制他人,適時地展現退讓與信任還有尊重他人的一面,更可能達成目的。
黛博拉引用政治學家奈伊(Joseph Nye)的觀點來證成自己的主張:奈伊認為,比起硬實力(hard power)或者軟實力(soft power)與他國進行交涉,有時候運用巧實力(smart power)而更容易達成外交目的。所謂的「巧實力」,即投其所好,也就是說與其威逼利誘或者訴諸魅力,不如洞察對方的需求還有瞭解衝突的完整原因,才更能夠達成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於是,黛博拉認為巧實力這樣的點子便說明了:真正掌握權力的人,未必是手段強硬的人,或者是能力很強的人。畢竟權力運作的根本邏輯在於為了自身目的去控制他人,那麼有時候表現的溫順反而更能夠達到控制他人的目的。
因此,黛博拉認為我們總有著一種迷思,是認為平凡的我們可能沒有多少權力,殊不知我們實際能夠擁有的權力恐怕比我們自己想像的還要更多。那麼癥結點就在於:重要的不是擁有多少權力,而是如何使用權力。
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我們容易以為「權力」是將自我的邊界擴張之後,直到與他人的邊界產生碰撞並且吞食他人的一種競爭關係。可是權力的運作之所以有效是被環境所賦予的,就像原始社會中的部落首領之所以能夠成為共主,並非是全然地憑藉武勇與威嚴,而是他能夠承擔起保護他人的風險。
可以這麼說,筆者認為黛博拉希望我們在〈第一章〉了解到,倘若我們希望擁有權力,不能僅是提升自我的能力,同時也需要學習照顧他人需求的能力。如此不僅能夠確保我們獲取權力的基礎是穩固的,更試圖讓權力成為一種溫柔的力量。

三、
黛博拉認為要妥善地運用權力,就像是演員在舞台上的演出,我們設定了自我內在的角色時,便開始擬定了與他人互動的劇本與劇情走向,因此沒有人在與他人的互動中能夠呈現出「真誠的自己」。
黛博拉指出:「要善用權力,我們必須懂得兩種做法,要能發號施令並加以控管,也能互相尊重並建立關係。」,而這兩種做法,就是作者在〈第二章〉深入闡釋的「高姿態」與「低姿態」二者。
與他人互動時擺出高姿態通常是一種策略考量,意味著他希望爭取更多的地位與認可。這就像社會科學中所謂的「支配行為」(dominance behavior),意思各種動物為了在群體中獲得主導地位,會透過肢體語言耀武揚威。
可是高姿態固然能夠表示能力、尊嚴與威嚴,但同時也可能傳達出敵意、傲慢與冷漠。於是有時候放低姿態更能夠卸下他人的心房進而博取他人的信任,畢竟低姿態未必是放棄權力的表現,更多的是能夠與他人建立關係,與高姿態同屬刻意為之的行為。
甚至在更多時候,低姿態會比高姿態在團體中獲取更多的權力,同時在團體裡與多數人建立互信的良好關係,這更能夠維繫整個團隊的基本運作。因此,我們不應該一直維持著高姿態的模樣,如此便會看起來像一個臉譜化的喜劇演員。
黛博拉在書中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那就是在我們的社會文化中,性別角色決定了男性會比女性更需要權力,也會對於追求權力更加熱衷。可是男性與女性在面對權力時的態度雖然是不同的,前者更傾向於高姿態,後者更傾向於低姿態,但是二者對於權力需求可能不分軒輊,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去獲取權力。
因此,若是認為男性比女性更懂得權力,或者更能夠領導他人,這無疑是一種迷思。實際上,依據大型後設分析顯示,女性在各行各業的領導能力不僅不比男性來得差,甚至在許多行業的表現比難性來得更加出色,除了兩個是例外:金融業或者軍事這種尤其重視激進與專制的領域,女性才顯得不如男人。——這與男女二種性別的領導風格有關,男性特別重視權威式領導,而女性特別重視參與式領導。
高姿態與低姿態的兩種做法在權力的使用上,黛博拉指出高姿態者喜歡透過嘲弄挖苦他人、容易打斷他人的發言,甚至更容易忽略人與人在言論或者行為上的份際與界線。這些做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向旁人揭示階級上的差異,不過這同時也透露出高姿態者對於自己能否掌握權力的不安全感,因此說到底也可能是虛張聲勢罷了。
低姿態者則相反,比起嘲弄挖苦他人,這類人更樂於自我挖苦,並且也樂於傾聽他人的需求,與他人互動時的份際與界線更會傳達出一種「你制定規則,我遵守規則」的感覺。可是絕對無法說明這類人比較不渴望權力,他們只不過是有別於高姿態者的做法去獲得權力而已。
筆者認為,黛博拉對於二種性別之於二種權力的描述與界定非常有意思,因為我們確實可以在現實生活中觀察到兩性在追求權力時,在言行方面的展現上具有明顯的現象差異。男性更容成為高姿態者,而女性則更傾向於低姿態,而這只是兩種性別在獲取權力時展現的手段不同而已。
不過筆者認為可惜的是,即便作者說我們可以有智慧地透過切換高姿態與低姿態二者,幫助我們更有效率地獲取權力,或者只是基本的與他人建立關係。可是黛博拉並沒有對於這種社會角色的設定,進行結構主義式的探討;意即男性選擇高姿態、女性選擇高姿態,通常是一種不自由的前提下所做出的選擇。畢竟我們能夠預見當「男/女」與「高/低姿態」二者予以對調時,在獲取權力的道路上會遇到多少阻礙與麻煩。
可是黛博拉也有一點值得稱許的是,他並沒有在性別上有過多的拘泥與評判,他作為一名女性學者在看待男性作為高姿態者時,也同意依據研究顯示,在言行上較為強勢且展露自信的人,比起小心翼翼拿捏分寸的人,更容易獲取團體中的地位。
黛博拉說:「這項研究證實,過度自信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危險,我們都感謝願意承擔個人風險、推動團體前進的人。」——男性的那種權威式領導雖然不是萬能,甚至在有些時候會帶來弊端,可是當團體組織陷入某些特定的危機情況時,確實需要一位強而有力的領導者站出來帶領大家,其做法在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比參與式領導來得更加管用。
所以,黛博拉確實讓我們理解到,即便在追求權力的方法上男女有別,可是只要我們撥開性別的迷霧,掌握高姿態與低姿態的精髓與要義,便能夠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上過得更加如魚得水。

四、
一個人之於權力的關係,黛博拉認為這在本質上與角色扮演密切相關;就像舞台上的演員一樣,我們必須假想一個情境劇本並且執行。然而在存在主義或者後現代主義盛行的今天,我們要是把自我活得像一個角色,將可能陷入自我主體性的焦慮。
慶幸的是,黛博拉有注意到這種後設性的哲學問題,他反而更後退一步地展開質問:所謂的「做自己」,在本質上就是一種表演。畢竟我們總是想要將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給大家看到,或者想要將設定好的人格特質呈現給某個特定的人看到,甚至帶有某種目的性並期望帶來什麼效果。因此,不帶任何粉飾的「做自己」是不存在的,我們不可能在嚴格意義上地真正的「做自己」。
這樣的想法或許會讓人覺得沮喪,畢竟後現代的人們最注重的是如何突顯個人特質。縱使不談哲學意義上的存在主義思想,即便是重商主義的21世紀,如何讓自己在他人眼裡像是產品差異化那樣,確實是行銷個人魅力的關鍵環節。
可是當我們能夠跳脫「做自己」的執拗,意識到真正意義上的「做自己」恐怕是不可能達成的,或許我們才能夠從他人的評價中逃脫出來,甚至做到脫離法國哲學家沙特所謂的「他人即地獄」。
黛博拉非但不對「做自己」的不可能表示出悲觀態度,他甚至認為:「社交互動就是表演。換句話說,『做自己』就是一種表演。因此,表演不是試圖成為別人,表演是自我管理的訓練方法。」
就像真正的演員在進行訓練時,他們時常假想自己是誰,並且將自我投入某個場景裡頭。許多上過戲劇表演課的人表示,他們反而經由這種角色扮演的過程進而更加認識自我,並且拓展了自我的更多可能性。可以如此言之,將自我設定成不同的角色,非但不會與個人的主體性相悖,甚至可能讓自我變得更加豐富與完整。
黛博拉說:「演員跟我們一樣,為了在適當時刻展現自己有用的一面,都必須管理自己內在的雜音,包括個人的需求和不安全感、慾望和習慣,以及本身對表演的焦慮和恐懼。」——作者甚至在〈第三章〉談到很有意思的觀點,即扮演好自己角色的關鍵,在於:哄自我內在的小孩入睡。
而黛博拉接續著前面未談盡的兩性與權力的關係,黛博拉認為女性運用權力的方式通常比男性更加負責與謹慎。這當然與女性從小被社會訓練成為他人著想的角色扮演有所關聯,可是黛博拉不像多數社會學者那樣將問題都歸咎於社會結構,黛博拉反而認為人的主體性的作用是無法磨滅的。
黛博拉認為:「這未必跟性別有關,而跟個人(無論男女)如何定義自己有關。」就像許多家庭中的長子會比較成熟懂事那樣,因為當「嬰兒」的身份被後來出生的弟妹們篡奪了,他就被迫要成長才能維持在家中的權力。可是兄弟姊妹間也會在家中設定自我的角色,例如某個比較頑皮、某個比較搗蛋、某個比較體貼等等,都是為了突出自我的獨特性作為與他人的區隔。
能夠如此斷言,我們會成為什麼樣的角色,外在環境確實會給我們加諸不少影響,可是不能忽略的是,這也與我們如何看待自己更有關係。
黛博拉在〈第三章 第六節〉引用德國哲學家 尼采 的哲學觀點闡釋權力的意義。黛博拉認為,尼采是首先描述這種渴望權力的人之一:人類在天性上就渴望獲得權力,而為了人類的健康,這種努力甚至是必要的,因此比起擁有權力,想要擁有權力的念頭反而更具有吸有力——尼采將這種慾望稱作「權力意志」(will to power)。
筆者作為一名對於尼采哲學小有涉獵的哲學本科生,雖然覺得黛博拉如此詮釋尼采與權力的問題小有不妥,畢竟不少華人學者主張在中文翻譯上不應該使用「權力」二字。一來是「權力」二字在中文的語義上太容易往法家語境下的「權勢」去靠攏,也很容易與歷史上的德國納粹纏繞在一起。二來是使用「權力」二字太容易往狹義的概念發展,而忽略了尼采所謂的「權力意志」具有一定程度的形而上學理念,與叔本華的意志哲學具有相當的淵源。
不過筆者認為,雖然黛博拉引用尼采的哲學有點語焉不詳,可是尼采的哲學卻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黛博拉對於權力的觀點。—— 尼采自詡為第一個重視人類心理問題的哲學家,因此人類內在的主體性之分裂焦慮,亦是尼采特別重視的問題。
尼采的哲學大量吸收了古希臘文化的養分,尼采認為當代人要克服內在的精神困境,就需要經由藝術的方式獲得良好的調和。而尼采首要推崇的是古希臘悲劇的作用,因為古希臘悲劇源於酒神節,每個演員在表演的過程中都會戴上面具,所以尼采認為此一設計能夠消解演員與演員之間、演員與觀眾之間,乃至人與人之間的界線——這能接軌至哲學術語上所謂的「個體化原理」(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
當然,《懂權力,在每個角色上發光》不是一本哲學書籍,作者也不過是稍微提及尼采作為一個良好的引介,那麼筆者也不對於尼采哲學做出過多的解釋。可是筆者認為,如果讀者們願意對於尼采的哲學進行更深入的認識,肯定會對於黛博拉以角色扮演去談權力問題會有著更加深刻的理解,以及從中體會到更多的哲理意義。

五、
扮演好自身的角色並且依照劇本行事,這種順應主流社會的遊戲規則的觀點,確實更可能讓我們獲得權力。可是黛博拉在這本著作的最後也注意到了此類做法可能帶來的危害:在劇場文化中,選擇適合這個角色形象的人來出演被稱作「角色定型」(typecasting);在其他場域裡頭,則可能被稱作偏見或者刻板印象。
就像我們社會通常誤以為男性更有魄力、更加果斷,而且更能夠運籌帷幄,這些「男子氣概」容易讓我們先入為主地預設男性比女性更適合作為團隊中的領導人。而且強勢的個人在我們的文化中本來就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人們經常開玩笑說女人有「戀父情結」,而這樣嘲諷的背後之相關事實往往發人深省。例如在政治方面,選民通常喜歡有著「強勢父親」光環的政治人物,因為這類強人會讓大眾獲得安全感,有著能夠被保護感覺。這種心態就能夠讓我們理解,為何美國前總統川普如此反對女性主義,但支持川普的女性選民卻是美國歷任總統大選以來最多的。
可是在我們社會中加諸於女性的人格特質,例如善於傾聽、包容和同理他人等等,上述的男子氣概未必更利於團隊的有效運作。社會科學家使用「不穩定的男子氣概」(precarious masculinity)一詞,形容那種以男性為主導的傳統社會裡,男性需要不斷測試並證明自己擁有一名合格男性該有的能力,因此這也是為何在職場上濫用職權或者侵犯他人者,大多為男性的原因。黛博拉對此表示:「我們所有人都有需求,也有不安全感,但是處於權力地位時,人們就會為了滿足需求和消除不安全感而採取行動。」
因此,黛博拉提出應用倫理學中所謂的「有益」(beneficence)原則,他認為位高權重者應當優先考慮較無權力者的利益。作者表示:「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沒有人針對這種不是你就是我活的文化提出替代方案。所以,現在我率先提出:要消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這種有毒心態,就要營造出一種有益文化。」
首先,黛博拉認為在過去那種你死我活的競爭文化中,我們容易讓競爭力強且最有野心追求權力的人上位,可是通常這種熱衷於追逐權力的人也是最容易爆發醜聞的。於是,黛博拉提倡我們應該重新看待「誰才更適合領導我們」的問題,他認為我們更應該把目光聚焦在那些有意願升遷的人,同時也願意培養自我人格特質,以及在基層事務上潛心磨練,甚至不惜為了團隊奉獻的人。
接著,黛博拉指出,我們與其以此人有多麽積極進取作為選才標準,更應該看重那些致力於為他人解決問題的人才,因為這類人才把承擔權力看作一種道德義務,所以這種奉獻導向更能夠以團隊需求為首要課題,而非個人需求。
最後,當我們依據有益原則挑選領導者,更能夠從中揀選出具有溫暖特質的人。而黛博拉認為溫暖的人未必無法成為有能力的領導者,這類人反而更能夠為了大局去承擔責任,並且真心地為他人奉獻,而不是貪圖個人的榮華富貴。
行筆至此,我發現黛博拉對於權力的理解是採取廣義的途徑,即權力發生作用的場域,不會只是在職場之中或者政治之中,而是在人與人之間都有著權力關係。
雖然我與我的親友在相處時的權力問題,看似與那種狹義下的「權力」能夠產生作用的場域沒什麼關係。例如我很尊重及體貼我的朋友,就跟我在工作時老闆很尊重及體貼我,可以說是完全無關的。
可是黛博拉相信,當每個人都能夠用這種方式與他人互動,就能夠緣於足夠多的量變,使得即便是在職場或者政治場域中的上位者們,看待並使用權力的方式產生質變。黛博拉說:「當我們出於希望而採取行動時(我就是這樣做),就會假設其他人都很善良又有愛心,我們會以寬容大度的態度使用權力,會以他人為優先並建立信任基礎,讓別人也有理由這樣做。對我來說,這就是權力的真諦。」
這樣的說法看似有點軟弱無力卻又一點鄉愿,可是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的。美國的人類學家 大衛・格雷伯(David Graeber)曾經提出一個名為「預兆式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的哲學概念。意即如果我們希望活在一個非暴力的民主社會之中,那麼我們在採取行動的時候就要避免使用暴力以及獨裁的手段取得權力。——這也能接軌到德國哲學家尼采的那句至理名言:「與怪物戰鬥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
因此,假如我們希望活在一個人人都能夠保持善意且負責任使用權力的社會裡頭,那麼我們也應當斟酌使用自己的權力,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對於自己與親友的言行都小心謹慎。雖然不知道這種「從自己做起」的由下而上的基層式思維是否能夠成功,但想必我們都深諳「萬丈高樓平地起的」的基本道理,恐怕這才是打造出美好社會的不二法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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