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博拉認為要妥善地運用權力,就像是演員在舞台上的演出,我們設定了自我內在的角色時,便開始擬定了與他人互動的劇本與劇情走向,因此沒有人在與他人的互動中能夠呈現出「真誠的自己」。
黛博拉指出:「要善用權力,我們必須懂得兩種做法,要能發號施令並加以控管,也能互相尊重並建立關係。」,而這兩種做法,就是作者在〈第二章〉深入闡釋的「高姿態」與「低姿態」二者。
與他人互動時擺出高姿態通常是一種策略考量,意味著他希望爭取更多的地位與認可。這就像社會科學中所謂的「支配行為」(dominance behavior),意思各種動物為了在群體中獲得主導地位,會透過肢體語言耀武揚威。
可是高姿態固然能夠表示能力、尊嚴與威嚴,但同時也可能傳達出敵意、傲慢與冷漠。於是有時候放低姿態更能夠卸下他人的心房進而博取他人的信任,畢竟低姿態未必是放棄權力的表現,更多的是能夠與他人建立關係,與高姿態同屬刻意為之的行為。
甚至在更多時候,低姿態會比高姿態在團體中獲取更多的權力,同時在團體裡與多數人建立互信的良好關係,這更能夠維繫整個團隊的基本運作。因此,我們不應該一直維持著高姿態的模樣,如此便會看起來像一個臉譜化的喜劇演員。
黛博拉在書中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那就是在我們的社會文化中,性別角色決定了男性會比女性更需要權力,也會對於追求權力更加熱衷。可是男性與女性在面對權力時的態度雖然是不同的,前者更傾向於高姿態,後者更傾向於低姿態,但是二者對於權力需求可能不分軒輊,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去獲取權力。
因此,若是認為男性比女性更懂得權力,或者更能夠領導他人,這無疑是一種迷思。實際上,依據大型後設分析顯示,女性在各行各業的領導能力不僅不比男性來得差,甚至在許多行業的表現比難性來得更加出色,除了兩個是例外:金融業或者軍事這種尤其重視激進與專制的領域,女性才顯得不如男人。——這與男女二種性別的領導風格有關,男性特別重視權威式領導,而女性特別重視參與式領導。
高姿態與低姿態的兩種做法在權力的使用上,黛博拉指出高姿態者喜歡透過嘲弄挖苦他人、容易打斷他人的發言,甚至更容易忽略人與人在言論或者行為上的份際與界線。這些做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向旁人揭示階級上的差異,不過這同時也透露出高姿態者對於自己能否掌握權力的不安全感,因此說到底也可能是虛張聲勢罷了。
低姿態者則相反,比起嘲弄挖苦他人,這類人更樂於自我挖苦,並且也樂於傾聽他人的需求,與他人互動時的份際與界線更會傳達出一種「你制定規則,我遵守規則」的感覺。可是絕對無法說明這類人比較不渴望權力,他們只不過是有別於高姿態者的做法去獲得權力而已。
筆者認為,黛博拉對於二種性別之於二種權力的描述與界定非常有意思,因為我們確實可以在現實生活中觀察到兩性在追求權力時,在言行方面的展現上具有明顯的現象差異。男性更容成為高姿態者,而女性則更傾向於低姿態,而這只是兩種性別在獲取權力時展現的手段不同而已。
不過筆者認為可惜的是,即便作者說我們可以有智慧地透過切換高姿態與低姿態二者,幫助我們更有效率地獲取權力,或者只是基本的與他人建立關係。可是黛博拉並沒有對於這種社會角色的設定,進行結構主義式的探討;意即男性選擇高姿態、女性選擇高姿態,通常是一種不自由的前提下所做出的選擇。畢竟我們能夠預見當「男/女」與「高/低姿態」二者予以對調時,在獲取權力的道路上會遇到多少阻礙與麻煩。
可是黛博拉也有一點值得稱許的是,他並沒有在性別上有過多的拘泥與評判,他作為一名女性學者在看待男性作為高姿態者時,也同意依據研究顯示,在言行上較為強勢且展露自信的人,比起小心翼翼拿捏分寸的人,更容易獲取團體中的地位。
黛博拉說:「這項研究證實,過度自信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危險,我們都感謝願意承擔個人風險、推動團體前進的人。」——男性的那種權威式領導雖然不是萬能,甚至在有些時候會帶來弊端,可是當團體組織陷入某些特定的危機情況時,確實需要一位強而有力的領導者站出來帶領大家,其做法在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比參與式領導來得更加管用。
所以,黛博拉確實讓我們理解到,即便在追求權力的方法上男女有別,可是只要我們撥開性別的迷霧,掌握高姿態與低姿態的精髓與要義,便能夠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上過得更加如魚得水。
四、 一個人之於權力的關係,黛博拉認為這在本質上與角色扮演密切相關;就像舞台上的演員一樣,我們必須假想一個情境劇本並且執行。然而在存在主義或者後現代主義盛行的今天,我們要是把自我活得像一個角色,將可能陷入自我主體性的焦慮。
慶幸的是,黛博拉有注意到這種後設性的哲學問題,他反而更後退一步地展開質問:所謂的「做自己」,在本質上就是一種表演。畢竟我們總是想要將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給大家看到,或者想要將設定好的人格特質呈現給某個特定的人看到,甚至帶有某種目的性並期望帶來什麼效果。因此,不帶任何粉飾的「做自己」是不存在的,我們不可能在嚴格意義上地真正的「做自己」。
這樣的想法或許會讓人覺得沮喪,畢竟後現代的人們最注重的是如何突顯個人特質。縱使不談哲學意義上的存在主義思想,即便是重商主義的21世紀,如何讓自己在他人眼裡像是產品差異化那樣,確實是行銷個人魅力的關鍵環節。
可是當我們能夠跳脫「做自己」的執拗,意識到真正意義上的「做自己」恐怕是不可能達成的,或許我們才能夠從他人的評價中逃脫出來,甚至做到脫離法國哲學家沙特所謂的「他人即地獄」。
黛博拉非但不對「做自己」的不可能表示出悲觀態度,他甚至認為:「社交互動就是表演。換句話說,『做自己』就是一種表演。因此,表演不是試圖成為別人,表演是自我管理的訓練方法。」
就像真正的演員在進行訓練時,他們時常假想自己是誰,並且將自我投入某個場景裡頭。許多上過戲劇表演課的人表示,他們反而經由這種角色扮演的過程進而更加認識自我,並且拓展了自我的更多可能性。可以如此言之,將自我設定成不同的角色,非但不會與個人的主體性相悖,甚至可能讓自我變得更加豐富與完整。
黛博拉說:「演員跟我們一樣,為了在適當時刻展現自己有用的一面,都必須管理自己內在的雜音,包括個人的需求和不安全感、慾望和習慣,以及本身對表演的焦慮和恐懼。」——作者甚至在〈第三章〉談到很有意思的觀點,即扮演好自己角色的關鍵,在於:哄自我內在的小孩入睡。
而黛博拉接續著前面未談盡的兩性與權力的關係,黛博拉認為女性運用權力的方式通常比男性更加負責與謹慎。這當然與女性從小被社會訓練成為他人著想的角色扮演有所關聯,可是黛博拉不像多數社會學者那樣將問題都歸咎於社會結構,黛博拉反而認為人的主體性的作用是無法磨滅的。
黛博拉認為:「這未必跟性別有關,而跟個人(無論男女)如何定義自己有關。」就像許多家庭中的長子會比較成熟懂事那樣,因為當「嬰兒」的身份被後來出生的弟妹們篡奪了,他就被迫要成長才能維持在家中的權力。可是兄弟姊妹間也會在家中設定自我的角色,例如某個比較頑皮、某個比較搗蛋、某個比較體貼等等,都是為了突出自我的獨特性作為與他人的區隔。
能夠如此斷言,我們會成為什麼樣的角色,外在環境確實會給我們加諸不少影響,可是不能忽略的是,這也與我們如何看待自己更有關係。
黛博拉在〈第三章 第六節〉引用德國哲學家 尼采 的哲學觀點闡釋權力的意義。黛博拉認為,尼采是首先描述這種渴望權力的人之一:人類在天性上就渴望獲得權力,而為了人類的健康,這種努力甚至是必要的,因此比起擁有權力,想要擁有權力的念頭反而更具有吸有力——尼采將這種慾望稱作「權力意志」(will to power)。
筆者作為一名對於尼采哲學小有涉獵的哲學本科生,雖然覺得黛博拉如此詮釋尼采與權力的問題小有不妥,畢竟不少華人學者主張在中文翻譯上不應該使用「權力」二字。一來是「權力」二字在中文的語義上太容易往法家語境下的「權勢」去靠攏,也很容易與歷史上的德國納粹纏繞在一起。二來是使用「權力」二字太容易往狹義的概念發展,而忽略了尼采所謂的「權力意志」具有一定程度的形而上學理念,與叔本華的意志哲學具有相當的淵源。
不過筆者認為,雖然黛博拉引用尼采的哲學有點語焉不詳,可是尼采的哲學卻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黛博拉對於權力的觀點。—— 尼采自詡為第一個重視人類心理問題的哲學家,因此人類內在的主體性之分裂焦慮,亦是尼采特別重視的問題。
尼采的哲學大量吸收了古希臘文化的養分,尼采認為當代人要克服內在的精神困境,就需要經由藝術的方式獲得良好的調和。而尼采首要推崇的是古希臘悲劇的作用,因為古希臘悲劇源於酒神節,每個演員在表演的過程中都會戴上面具,所以尼采認為此一設計能夠消解演員與演員之間、演員與觀眾之間,乃至人與人之間的界線——這能接軌至哲學術語上所謂的「個體化原理」(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
當然,《懂權力,在每個角色上發光》不是一本哲學書籍,作者也不過是稍微提及尼采作為一個良好的引介,那麼筆者也不對於尼采哲學做出過多的解釋。可是筆者認為,如果讀者們願意對於尼采的哲學進行更深入的認識,肯定會對於黛博拉以角色扮演去談權力問題會有著更加深刻的理解,以及從中體會到更多的哲理意義。
五、 扮演好自身的角色並且依照劇本行事,這種順應主流社會的遊戲規則的觀點,確實更可能讓我們獲得權力。可是黛博拉在這本著作的最後也注意到了此類做法可能帶來的危害:在劇場文化中,選擇適合這個角色形象的人來出演被稱作「角色定型」(typecasting);在其他場域裡頭,則可能被稱作偏見或者刻板印象。
就像我們社會通常誤以為男性更有魄力、更加果斷,而且更能夠運籌帷幄,這些「男子氣概」容易讓我們先入為主地預設男性比女性更適合作為團隊中的領導人。而且強勢的個人在我們的文化中本來就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人們經常開玩笑說女人有「戀父情結」,而這樣嘲諷的背後之相關事實往往發人深省。例如在政治方面,選民通常喜歡有著「強勢父親」光環的政治人物,因為這類強人會讓大眾獲得安全感,有著能夠被保護感覺。這種心態就能夠讓我們理解,為何美國前總統川普如此反對女性主義,但支持川普的女性選民卻是美國歷任總統大選以來最多的。
可是在我們社會中加諸於女性的人格特質,例如善於傾聽、包容和同理他人等等,上述的男子氣概未必更利於團隊的有效運作。社會科學家使用「不穩定的男子氣概」(precarious masculinity)一詞,形容那種以男性為主導的傳統社會裡,男性需要不斷測試並證明自己擁有一名合格男性該有的能力,因此這也是為何在職場上濫用職權或者侵犯他人者,大多為男性的原因。黛博拉對此表示:「我們所有人都有需求,也有不安全感,但是處於權力地位時,人們就會為了滿足需求和消除不安全感而採取行動。」
因此,黛博拉提出應用倫理學中所謂的「有益」(beneficence)原則,他認為位高權重者應當優先考慮較無權力者的利益。作者表示:「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沒有人針對這種不是你就是我活的文化提出替代方案。所以,現在我率先提出:要消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這種有毒心態,就要營造出一種有益文化。」
首先,黛博拉認為在過去那種你死我活的競爭文化中,我們容易讓競爭力強且最有野心追求權力的人上位,可是通常這種熱衷於追逐權力的人也是最容易爆發醜聞的。於是,黛博拉提倡我們應該重新看待「誰才更適合領導我們」的問題,他認為我們更應該把目光聚焦在那些有意願升遷的人,同時也願意培養自我人格特質,以及在基層事務上潛心磨練,甚至不惜為了團隊奉獻的人。
接著,黛博拉指出,我們與其以此人有多麽積極進取作為選才標準,更應該看重那些致力於為他人解決問題的人才,因為這類人才把承擔權力看作一種道德義務,所以這種奉獻導向更能夠以團隊需求為首要課題,而非個人需求。
最後,當我們依據有益原則挑選領導者,更能夠從中揀選出具有溫暖特質的人。而黛博拉認為溫暖的人未必無法成為有能力的領導者,這類人反而更能夠為了大局去承擔責任,並且真心地為他人奉獻,而不是貪圖個人的榮華富貴。
行筆至此,我發現黛博拉對於權力的理解是採取廣義的途徑,即權力發生作用的場域,不會只是在職場之中或者政治之中,而是在人與人之間都有著權力關係。
雖然我與我的親友在相處時的權力問題,看似與那種狹義下的「權力」能夠產生作用的場域沒什麼關係。例如我很尊重及體貼我的朋友,就跟我在工作時老闆很尊重及體貼我,可以說是完全無關的。
可是黛博拉相信,當每個人都能夠用這種方式與他人互動,就能夠緣於足夠多的量變,使得即便是在職場或者政治場域中的上位者們,看待並使用權力的方式產生質變。黛博拉說:「當我們出於希望而採取行動時(我就是這樣做),就會假設其他人都很善良又有愛心,我們會以寬容大度的態度使用權力,會以他人為優先並建立信任基礎,讓別人也有理由這樣做。對我來說,這就是權力的真諦。」
這樣的說法看似有點軟弱無力卻又一點鄉愿,可是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的。美國的人類學家 大衛・格雷伯(David Graeber)曾經提出一個名為「預兆式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的哲學概念。意即如果我們希望活在一個非暴力的民主社會之中,那麼我們在採取行動的時候就要避免使用暴力以及獨裁的手段取得權力。——這也能接軌到德國哲學家尼采的那句至理名言:「與怪物戰鬥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
因此,假如我們希望活在一個人人都能夠保持善意且負責任使用權力的社會裡頭,那麼我們也應當斟酌使用自己的權力,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對於自己與親友的言行都小心謹慎。雖然不知道這種「從自己做起」的由下而上的基層式思維是否能夠成功,但想必我們都深諳「萬丈高樓平地起的」的基本道理,恐怕這才是打造出美好社會的不二法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