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備註調任規定,對於「離職人員再任」是否適用?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考試院修正「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在民國109年1月16日已經生效。
不過,由於「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備註調任規定,僅提及「現職人員」,對於「離職人員再任」是否適用,不少人仍心存疑問。
其實,在「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附則已規定:四、本表備註欄有關「OO職系與OO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組(系)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或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之規定,指各該職組中經明定與其他職組之 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之各該職系現職人員,始得據以單向或相互調任與其視為同一職組之職系而言。再任人員得比照上開調任規定辦理
相信經過以上說明,就可以清楚瞭解,關於「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備註調任規定,離職人員再任也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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