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寫演講》

我曾在多年前為一所大學的校長致詞講稿操刀。
本來我接到的請託是翻譯,也就是說,將校長事先擬好的中文稿翻成英文即可。我讀完稿子,先釐清講稿的脈絡,包括會議的目的和與會的嘉賓,思索半晌,然後直接問對方:「與其翻譯,是不是可以由我來負責英文講稿?」
得到首肯後,我立刻研讀會議內容,拉出整個會議的軸心,接著在網上找出五、六篇類似會議的英文講稿作為架構的參考,列出與會嘉賓與他們所代表的機構,上網查詢相關資料,然後將本來落落長的中文講稿凝鍊成數個重點。準備工作完成後,我便著手寫稿。
本來的稿子大概可以講上十分鐘,問題在於百分之七十的內容都在談論大學的歷史和理念,且字句鬆散,尤其太多制式詞句,這種單方面的台上說教很容易失去來賓的注意,讓開場的致詞淪失去畫龍點睛的效果,反而落於形式,太可惜了。
為了避免冗長,我將整篇稿子壓在五分鐘裡,不長不短,足以呈現校長的風範,又不至於干擾流程。講稿的第一段主述會議名稱和目的,第二段介紹各位嘉賓,第三段簡介大學歷史和舉辦會議的緣由,第四段淺談會議本身,末段則是對本場會議的祝福。
書寫嘉賓介紹時,我將網上擷取的資訊寫成一句話,簡單扼要介紹嘉賓們最偉大的成就,同時不忘緊繫本次會議的主軸。設計這一段的理由為二,一是提升嘉賓的地位,二是呈現校方的風範。能夠精準講出每個機構最為在意的成就和事蹟讓所有與會人士知道,意味校方做過功課,重視每一位與會的嘉賓。
介紹大學歷史時,我一樣扣緊會議主軸,竭盡避免過度冗長的描述,並將整體佔比縮減為百分之三十,讓會議的核心不至於失焦。
講稿裡的每一段落,全是用詞簡單,句型乾淨,確保不同英文程度的人一聽就懂。我將詞的長度限縮在六個字母以內,去掉點綴的形容詞,僅用在必要處,然後避開太過繁雜的句型,讓每個句子幾乎可被預期。完稿後,我會唸過數次,去掉不好唸的單字及組合,確保唸起來輕鬆順暢。我也會在每個段落裡放入一到兩個較為高級的長詞,一方面展現校長的英文高度,另一方面讓嘉賓理解講稿的簡單易懂是校方刻意為之,並非程度不足。
整篇講稿,我分三天完成。第一天寫完草稿後,粗淺修整。第二天修稿時,加入閱讀檢視,力求通順好讀。第三天對講稿作最後確認,確保每一個詞句都是到位的。
我在書寫講稿的關鍵,就是精簡二字。無論是前期的書寫,或是中後期的修改,我都會問自己同樣的問題:這段內容是不是緊扣著會議軸心?是便留下,不是便刪除。
聽說當秘書交稿到校長手上時,校長眉頭緊皺,似乎對有人將他的稿子大幅修改一事不甚滿意。秘書眼尖,不動聲色對校長說:「這篇英文講稿是我們學校有史以來最好的一篇稿子了。」校長想了想,開始埋首背稿。
寫好一篇講稿,你要顧慮到講者的立場,他所代表的組織,會議的軸心,與會的嘉賓,寫稿時要留意措辭簡易、講稿長短,更要注意讀起來順不順暢,悅不悅耳。假使能夠放入一些合宜的詼諧,或留下一句名句,那就更好了。
不過即使講稿再好,講完一次就沒了,畢竟這不是什麼盛大的場合,沒人會特地留念這一篇講稿。可是啊,我真的很喜歡這類型的案子。寫這篇稿子,像是製作一款精心設計的小禮品,透過校長之口,贈與來自遠方的嘉賓。比起很多無人在意的翻譯,純粹為了滿足需求而硬塞入的英文,那些嘉賓聽完致詞,尤其是介紹他們的橋段,應該多多少少會揚起嘴角吧,我是這麼想的。
很可惜,案子沒有後續,我無緣再為他人寫講稿,目前合作的對象也缺乏這樣的需求。只能說,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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