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9|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聽道理|基比亞城的悲劇

寫在前頭

已經許久沒有書寫「聽道理」系列,但今天線上參與教會主日禮拜,頗有感觸。下筆之際,我雖然期盼這篇文章能以短文形式呈現,但已經預見越寫越多的未來,我盡力簡短。

原題:「著好款待出外人」

今天是聖靈降臨節後第二主日,牧師繼續使用士師記經文講道,範圍為士師記19:16-30,講題為「著好款待出外人」(華譯:要善待招待旅人)。
牧師以這段經文來講述在以色列士師時代,便雅憫地區的人們已經喪失猶太文化中「善待旅人」的傳統,他連結到當今的教會群體是否也不再堅持信仰,過度強調「恩典」的論述,隨波逐流,失去對社會的責任,以及是否未能營造一個自在的空間,接納所有的「出外人」來到我們當中?

令人震懾的經文:零碎筆記

牧師將焦點放在「款待」上,並未處理到如性別、族群等延伸議題,但其實這段經文,實在太過殘酷,讀起來非常窒息。因此也促使我寫了一些零碎筆記:

經文背後的世界
1. 事實上,整段完整的故事是從19章最前面就開始,所以如果我們將19:1-15的範圍也一併閱讀,將會更理解這段經文的脈絡。
2. 牧師特別提及伯利恆與以法蓮山地,以及中途被迫休息的泊點基比亞,這幾個點之間的距離,理論上來說一天腳程就能返抵以法蓮山地,這看似無關緊要,但卻是悲劇的伏筆,顯見進入「經文背後的世界」多麼重要。

最悲劇性的角色
3. 利未人的妾並沒有記載名字,卻是整段故事中最悲劇的角色。她的死亡,乃是因為她的父親強留利未人作客使得出發時間一再延後,抵達基比亞後,招待他們的老人對著群眾「賣掉」她,接著她的丈夫親自將她推出門外,而她被基比亞城的眾人整夜強姦汙辱,甚至死後的屍體又被切成十二塊分送到各支派,因而引發以色列的內戰。我對性別理論並不熟稔,但她無法掌握自身命運的無力感,某個層面來說,就是父權體制運作下所造成的悲哀。
The Israelite discovers his concubine, dead on his doorstep – by Gustave Doré, Circa 1880(Image from|Wikimedia Commons)
The Israelite discovers his concubine, dead on his doorstep – by Gustave Doré, Circa 1880 (Image from|Wikimedia Commons
4. 這段經文會讓讀者想到創世紀19章描寫兩位天使拜訪羅得一家的故事,然而,這也表示所多瑪城及基比亞城的罪惡,最令人作嘔的行為雖以「性暴力」呈現,但問題不是表面上的行為,而在於更深層的,直指人性邪惡、冷漠的議題。

對當代教會的警鐘
5. 另一方面,利未人的角色十分微妙,他究竟怎麼看待因為家庭紛爭而逃回娘家的妾?有論者指出,他還是很愛他的妾,不然就不會大老遠跑去伯利恆想去挽回她;也有註釋書分析,經文描述他的妾在娘家待了四個月,而他在驚慌中將妾推出門外受辱,顯示他不是很在乎。無論如何,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不要忘記「利未人」的角色與任務為何—也就是在聖殿裡協助祭司的支派—這對我們來說必是一大警惕。
6. 牧師在講道中,提及美國的當代基督教會強調(廉價的)「自由」、「恩典」,致使教會對社會的影響力逐漸喪失。但牧師未多作解釋他所指的「自由」意涵為何,恐容易造成信徒的誤判(吾疑汝曰成功神學且罵之,奈何吾無據以示眾)。因此我必須自行詮釋與反向思考,此處所指的「自由」若指向「宗教光譜上的進步派」將會是錯誤。下面這句話聽起來可能會有點矛盾,但正因為基督教右派對信仰的詮釋愈趨基要主義,所以產生了極度不包容與多元性崩毀的社會。槍枝管制、經濟弱勢的問題,就是「自由」被廉價地濫用的結果。
7. 若從文學角度出發,必須注意到士師記不斷反覆出現的題旨:以色列人任意而行邪淫。這裡譴責的是以色列民—「神的選民」,並非針對「外邦人」。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對旅人不友善的是「自己人」、把人推出門外的是「自己人」、以暴力對待人的是「自己人」,而不是那位利未人極力避免接觸的「外人」,何等諷刺。

小結:讓教會成為「好款待人」的群體

真理使人成聖,但不是以壓迫的方法來達成的。可惜的是,教會對成聖的追求,往往使他不尊重他者的自由,甚至以威嚇的說話和排他的態度,對待它所認為的罪人。 龔立人,2010,〈真理、多元與寬容〉(第五章)。收錄於《是與非之外:基督教的倫理想像》。香港:基道,頁56。
因此,「好款待人」不是為了「改變他人」,在此之前,在「教會」裡的信徒必須先「改變自己」。面對身旁的人的疑惑、懷疑甚至憤怒,不是急於給出「正確答案」,而是能先聆聽並嘗試理解。
這篇文章只是隨手書寫的雜感,沒有什麼系統性的整理與分析,若有詭異或錯誤之處,也請各位先輩不吝指點,但我還是得點出本文最後的小結。
基比亞的悲劇,給當代的台灣「教會」一個明確的訊息:我們是否是一個包容所有人、所有聲音,並允許傳統進行改革與創造實際行動的信仰群體?
很難,但我認為必須實踐。
Illustration from the Morgan Bible of the Levite and his concubine. (Image from|Wikimedia Commons

參考資料

  • 華爾頓(John H. Walton)、麥修斯(Victor H. Matthews)、夏瓦拉斯(Mark W. Chavalas)合著;李永明、徐成德、黃楓皓合譯,2006,《舊約聖經背景註釋》(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Old Testment)。台北縣新北勢:校園書房。
  • 格羅.路易斯(Kenneth R. R. Gros Louis)、安維潘(Willard Van Antwerpen, Jr.)著,2011,〈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第九章)。收錄於萊肯(Leland Ryken)、朗文(Tremper Longman III)編;楊曼如譯,《新舊約文學讀經法》(A Complete literary guide to the Bible)。新北市:校園書房,頁135-150。
  • 龔立人,2010,〈真理、多元與寬容〉(第五章)。收錄於《是與非之外:基督教的倫理想像》。香港:基道,頁53-65。

 Su-Hong  於台灣.高雄.灣仔內  2022.06.1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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