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7/11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植物與人:「鬱金香」中的「西方情結」(中)

「鬱金香」一詞在隋唐時期或許早已出現,不過指的是鬱金的香味,而不是我們今天所指的鬱金香花。只是,這種花的原生地是中亞或新疆一帶的山區,草原遊牧民族應該早就認識這種美麗的花,既然西元五六世紀有很多商人來往歐亞大草原從事貿易,為何沒有人將其介紹給愛花的華夏民族原因自然可能很多,想像力豐富的人也可以很快就想出一大堆假說或理由。不過,我們如果考慮到華夏道統中唯一的女皇帝,唐朝的武則天(西元624-705年)是著名的愛花人,這個問題其實會變得更為有趣一點。
那麼,到底是什麼緣由使得對西域事物滿懷好奇的武則天沒有機會認識鬱金香花呢?
一個可能性是當時的人正為牡丹而瘋狂。
牡丹應該是從北朝末年就很受到東亞地區的人們喜愛,到了唐朝社會富庶之後,更成為許多人競相栽種的花種,有些品種甚至價值連城,所以才在華夏地區贏得「富貴之花」的稱號。
愛花人應該都知道,牡丹中又以洛陽牡丹最為出名,而且,,在愛花人的傳說中,有一種「洛陽紅」的牡丹品種就是武則天從山西老家帶到洛陽培育的。所以,武則天應該是特別喜歡牡丹的。也許就是因為武則天太喜歡牡丹了,所以唐人就沒有剩餘的心力去欣賞鬱金香花的美了!
另一個可能的答案則與突厥文化有關。
突厥部族的形成據推測是在阿爾泰山的南側,有些文獻認為阿爾泰山形似武士的頭盔,所以,「突厥」是從古代「兜鑒」(即「頭盔」)一詞轉來。由於「突厥」部族的形成較晚,所以其崛起過程中相當曲折,也有很多與其他部族分分合合的過程,但華夏史家大致都將西魏將長樂公主嫁給突厥的伊利可汗的年份(西元 552年)定為突厥汗國正式登上歷史舞台的一年。在這種情形下,後來稱霸中亞的突厥汗國就成為北朝與西方世界貿易的重要夥伴。
除此之外,西魏是北周的前身,而唐朝的皇室又是出身自北周的統治集團,所以,一直有史家認為突厥貴族與唐朝皇室的關係算是相當密切的。
這樣一來,問題就變成突厥人為什麼沒把原生在中亞的「鬱金香花」帶到唐朝呢?
一個可能性是當時的突厥人把唐人視為「他人」,而美麗的鬱金香花在他們的心中有很高的地位,所以他們只願意把鬱金香花的球根分給「自己人」栽種,而不願意輕易分給「外人」。
當然,我們也可以猜測隋唐時期的愛花人正為牡丹而瘋狂,而唐人如果又將鬱金香花視為突厥人的花,栽培的興趣自然大減。此外,我們如果再對照唐朝和突厥歷史的話,就會發現有一段時期、隋唐皇室與突厥的關係很複雜,彼此交往似乎很密切,但卻各有盤算,有時甚至會互相分化、敵視,如此一來,唐人對鬱金香花的觀感可能也會連帶地變得非常錯綜複雜。
既然突厥族和鬱金香花的相遇可能很早很密切,我們就可以注意到另一個讓「鬱金香花」消失在中土的重大因素其實包括西元751年的高仙芝與伊斯蘭阿拔斯王朝之間的怛羅斯之戰。一般認為,由於唐軍在此役中戰敗,唐人從此不再大膽西進,轉而開始開發南方,並且慢慢形成伊斯蘭教在西亞傳播以及佛教在東亞傳播的局面。
在這種情形下,中亞的遊牧民族(包括向西遷的突厥人)也因為轉向伊斯蘭教,而與唐人漸漸疏遠。
那麼,向西遷的突厥人到哪裡去了呢?
一個可能性是他們搬到了裏海東部、也就是今天的土庫曼附近的草原居住。在這裡,他們交往的主要對象從唐人變成了波斯人,雖然這時候的波斯已經亡於阿拉伯人,成為阿拔斯王朝(唐人稱黑衣大食)的一部分,但是,阿拉伯人並沒有打算消滅波斯文明,甚至還讓不少波斯人擔任重要的職位,所以,土耳其人也在這個地區把原本的書寫系統換成阿拉伯-波斯形式,開始了土耳其—阿拉伯—波斯三種文化的大混血,而鬱金香有可能在這時候就以「lale」的名號在伊斯蘭世界開始流傳,並且由於其語音上與阿拉伯文的「真主」、「新月」相近,加以每一顆球莖最後只會開出一朵單生花,因此在許多伊斯蘭文學與藝術作品中都被賦予宗教上特別的象徵意義。
裏海
裏海
到了西元十一世紀時,土耳其人除了在波斯的權力地位越來越高之外,也慢慢在安納托利亞地區(又稱小亞細亞或土耳其高原)建立自己的地盤,只是,安納托利亞這個地區位於蒙古伊利汗國與拜占庭帝國的交界處、各種勢力雲集,土耳其人一開始並不算是其中特別突出的要角。土耳其人的崛起是由於奧斯曼家族在西元十四世紀時自高原西北部的土耳其部落中崛起,進而逐步擴大領土,勢力範圍最後不僅超越了安納托利亞,其領導人(蘇丹)更在西元1517年被伊斯蘭世界認可為穆罕默德的繼承人(哈里發),而鬱金香花也因此在這段期間成為為鄂圖曼皇家花園與各種壁磚上的嬌客。
(下面是一些從網路上找到顎一些具有鄂圖曼土耳其風格的鬱金香圖案。)
鄂圖曼土耳其風格的鬱金香圖案
只是,鬱金香花既對伊斯蘭世界或鄂圖曼土耳其帝國有特別的意義,為何後來又會在西元十七世紀的荷蘭掀起一波「鬱金香狂熱」呢?
這個答案可能請土耳其的歷史學家回答比較好,但我們也可以試著從世界史的角度來了解這件事發生的大背景。
根據愛花人的資料顯示,歐洲的日耳曼人是在西元十六世紀才透過一位神聖羅馬帝國駐奧圖曼土耳其的外交官引進這種花,而這種花也因爲這位外交官的誤會在神聖羅馬帝國被稱為「tulip」(波斯語「頭巾」)之意。
當時的荷蘭應可算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所以,荷蘭人大約確實是透過神聖羅馬帝國的通路認識tulip的。
不過,只要翻閱十六世紀的地中海史,我們不難發現當時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和神聖羅馬帝國可以算是針鋒相對的兩股龐大勢力,尤其是當時掌控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家族與西班牙的王室聯姻後,對於像穆斯林這樣的異教徒更是著名的不寬容。在這種情形下,以伊斯蘭為國教的鄂圖曼土耳其人究竟是出於什麼心態將珍愛的花朵送給「敵人」欣賞呢?
一個最簡單的答案是當時歐洲與鄂圖曼土耳其的結盟情況其實相當複雜,並非單純用宗教信仰與勢力就可以輕易區分的。比如說,法王法蘭索瓦一世就曾與鄂圖曼土耳其的蘇里曼大帝在西元1536年一起超越宗教藩籬,締結同盟。
法蘭索瓦一世(左)與蘇里曼大帝(右)
當然,這項同盟之所以可以成立,雖然有一部分可被視為是當時基督教世界的分裂,但其實也有一部分可以視為當時鄂圖曼的蘇里曼大帝在治理不同宗教時.其實是相當開放而包容的。
或許,更讓法蘭索瓦一世放心與之結盟的是,蘇里曼本身的宗教信仰也相當曖昧。西元1534年,他不僅與一位信仰基督教的烏克蘭女奴結婚,甚至還打破奧斯曼土耳其人的慣例,從此只與這位女性生子。這位被稱為Roxelana (羅莎蘭) 或 Hurrem(許蕾姆) 的女性因此在西方世界大大有名——在大多西方人看來,他們多認為蘇里曼是真的愛上了她,所以接受了西方社會一夫一妻的觀念,而這種情況不正是基督所倡導的愛所造成的神蹟嗎?
另一方面,這種看法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伊斯蘭世界和鄂圖曼土耳其人的非議,許多人批評這位女性取得權力的方式並不合法,行事方式也不道德。某種程度而言,這位深得蘇里曼大帝寵信的許蕾姆,就像隋唐時代的武則天或楊玉環一樣,讓皇帝的感情與婚姻生活成了許多民眾茶餘飯後的聊天話題。
那麼,在當時的帝國首都伊斯坦堡,土耳其人們為何覺得蘇里曼大帝是被許蕾姆的「妖法」所迷,導致後宮次序大亂呢?
首先,在奧斯曼人初崛起的時候,其婚俗是極具草原風格的:王室中雖只有一名成員能夠成為蘇丹,但蘇丹的每一個兒子都有合法的繼承權,加以其經常和外族(包括基督徒)聯姻,所以,奧斯曼人一開始的聯姻對象本非太封閉。不過,在帝國逐漸成形後,蘇丹王室就有了按照伊斯蘭法成立的「後宮」(harem):在後宮中,蘇丹的奴隸配偶一但產下了潛在的繼承人,就不能與蘇丹同床共枕,而且要陪著自己的孩子外放地方。這樣一來,每個奴隸母親雖然都知道自己的孩子將來必須與蘇丹的其他孩子競爭王位,但也知道自己未來有可能母憑子貴,成為帝國的皇太后。在這種情形下,她們都很清楚,自己兒子成為未來蘇丹的最大障礙,其實就是現任蘇丹與其他女奴所生的兒子,因此她們不但會盡全力教養各自的孩子,而且還會費盡心思捍衛自己孩子的利益。
不意外的,這種繼承方式也造成了不少兄弟相殘的情況,甚至還出現了以「世界應有的秩序」為名的法律,將王朝的同室操戈合法化。
不過,蘇里曼大帝似乎沒有經過這個相殘的歷程,就順利地以帝國唯一合法繼承人的身份登上蘇丹之位,並且在他和許蕾姆之間的第一個孩子出生後,不僅將其餘妾室分配給大臣和親信,而且還在後來的十年內和許蕾姆接連生了六個孩子,甚至,如先前所提,在西元1534年正式娶其為妻。
按照當時的伊斯蘭律法,一個男人其實可以根據自己的財產多寡,最多娶四名妻子與任意數字的妾室,律法也同時保障所有的婚生子的繼承權。至於妾室的孩子,也可以在取得奴隸主的允諾後享有繼承權。
蘇里曼大帝的做法,無疑讓許蕾姆在後宮中成為現任蘇丹的唯一妻子,大大改變變後宮的權力生態。雖然,在面對西方時,她很自然地成為蘇里曼大帝重要的外交官與宣傳家,但在鄂圖曼帝國的首都伊斯坦堡的咖啡館或酒館中,她也不可避免地成為許多與繼承權有關的兇殺疑案的嫌疑人。
這連帶讓在位四十六年的蘇里曼大帝在鄂圖曼帝國內的形象有點像是唐朝的李隆基——既是帝國盛世的開創者,也是讓帝國陷於各種內鬥的關鍵人物。
無論如何,鬱金香大約就是在蘇里曼大帝統治期間出現在神聖羅馬帝國的花園中。只是,當初這美麗的花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什麼身份,離開土耳其遠赴異域的,就很難說了!
外交家的世界總是充滿各式各樣的辭令與包裝,鬱金香當初從土耳其的出走,也許不若神聖羅馬帝國大使講的那麼單純,而是像許蕾姆的傳奇上位一般,曾經激起十六世紀的伊斯坦堡各式各樣的街談巷議也不一定呢!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作者的相關文章

蓮子水共同體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