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4|閱讀時間 ‧ 約 8 分鐘

推特狀告馬斯克(之一)

2022年7月8日,馬斯克收購推特一案有了新發展。
律師事務所Skadden Arps發給推特的律師函宣稱,馬斯克不玩了。具體地說,馬斯克透過律師,主張推特多處「重大」違反合併協議的約定,包括推特在合併協議中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虛偽不實」「引人誤信」,已經構成對推特造成重大不利影響(Material Adverse Effect)的事件,因此馬斯克必須宣布終止合併協議。
馬斯克這一封「分手信」,主張推特有下列三件事情已經構成違約:
第一,自5月9日起,馬斯克、以及馬斯克委任的財務顧問Morgan Stanley,即不斷以合併協議第6.4條為依據,要求推特提供資料,以便馬斯克與Morgan Stanley能夠獨立判斷推特平台上,假帳號/垃圾帳號的現況。如同我前文曾經提到過的,假帳號/垃圾帳號的數量與比例,將對推特的估值、以及新業務模式的推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根據馬斯克方面的說法,即使經過多次要求,推特管理階層提供的,仍然是有各種限制且不完整的資料。馬斯克認為推特已經違反了第6.4條約定的「配合提供相關業務資訊」義務。
第6.11條約定,推特有協助馬斯克取得債務融資的配合義務,而由於馬斯克的債務融資提供者(也就是Morgan Stanley)同樣需要假帳號/垃圾帳號的資訊,因此推特拿不出完整資訊,也被馬斯克方面認為是違反了第6.11條。
第二,馬斯克主張推特在合併協議中的聲明與保證不實。我前文同樣寫過,合併協議第4.6條中,推特自2022年1月1日起,向美國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SEC)申報的所有重大訊息、財務資訊、年報等文件,均未包括對「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隱暪不報,或依照前後文脈絡,有誤導投資人的事實陳述。推特2021年的年報中,關於用戶數,採用的主要統計數字是「可變現之每日活躍使用者總數」(monetizable daily active users, mDAU),而推特一直在年報中註明,依照推特自行估計,假帳號/垃圾帳號只占mDAU的百分之五以下。
馬斯克方面的主張是,假帳號/垃圾帳號的比例實際上遠高於百分之五,而且根據馬斯克方面與推特溝通的結果,推特並沒有如它自己宣稱的把假帳號/垃圾帳號排除在mDAU的計算之外;最後,推特查核假帳號的方法,其實極其武斷任意,講不清楚判斷標準,與它在年報中宣稱「努力改進查核與估計方法」完全不符。
最後,合併協議第6.1條要求推特在交割前必須維持正常營運。馬斯克方面指出,推特開除兩名高階經理人(消費者事業部總經理、產品營收主管)並且在7月7日宣布將裁掉人力資源徵才部門的三分之一員工,再加上先前推特發布的人事凍結和三名高層主管(其中包括資料科學data science的主管)離職,已超過「維持正常營運」的範圍,而均未取得馬斯克方面的事前同意,也已構成違約。
可想而知,推特的管理階層,對這封律師函非常不高興。7月10日,推特透過自己的律師事務所Wachtell Lipton發了一封措詞簡短但強硬的回函,指出馬斯克的終止通知函是不具任何效力的,推特從來沒有違反合併協議,也沒有所謂的「重大不利情事」。推特同時指出,馬斯克宣稱的「終止」已經違反了合併協議第6.3條馬斯克做為收購方的協力義務,第6.8條在發布重大訊息前應先知會推特的義務,以及第6.10條收購方應取得併購相關融資的義務。因此,按照推特方面的認知,合併協議仍然有效,推特管理階層將繼續促成合併交易的完成。
然後7月12日,推特就毫不遲疑地把馬斯克給告進法院了。
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法院大樓完工於2003年。
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法院大樓完工於2003年。
依據合併協議第9.10條,各方當事人同意,以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德拉瓦州的其他法院、或者位於德拉瓦州境內的聯邦地方法院,作為發生爭議的第一審管轄法院。推特選擇提告的法院,是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在分析推特與馬斯克兩造的主張之前,有必要對這個法院多做一點介紹。
英國歷史上的普通法體系裡,民事法院分為兩種:一種是依照法律規定處理各種糾紛的courts of law,這種法院能夠提供的救濟措施,就是金錢賠償。另外一種,稱為courts of equity(中譯有時稱為「衡平法院」),這種法院的管轄權更大、能提供的救濟措施更多元,不限於金錢賠償,可以逕行要求敗訴方「不做什麼」或者「必須要做什麼」,前者稱為injunctive relief(禁制救濟),後者稱為specific performance(強制履行)。在英國歷史裡,Court of Chancery即是一種「衡平法院」,其首長稱為lord chancellor,基本上是直屬於國王的人馬。中世紀英國的封建體系裡,代表國王直屬勢力的court of chancery和由各地方勢力組成的 court of common laws 經常處於互相敵對的狀態,理由就是在中世紀的司法統治之下,打官司是要額外付費的,國王為了收更多裁判費,很樂意希望各地方受了委屈的人民到國王直屬的法院來打官司。
美國承襲了英國的普通法體系、也承襲了court of equity 和court of law的區別,但在1938年美國修正聯邦民事訴訟程序以後,聯邦地方法院已不再有這種區別,地方法院既能處理金錢賠償,也可以處理禁制令或強制履行。
美國大部份的州,州內部的司法系統也取消了court of equity / court of law 的二分法,但仍有少數的州保留這個區別,德拉瓦州就是其中之一。德拉瓦州的法院系統裡,一般民事案件的第一審管轄法院稱為Superior Court,而需要衡平救濟的案件仍然由Court of Chancery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與公司法有關的爭議中,當事人尋求的救濟方式,往往是要求對造「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比方說,小股東想提出股東會議案,但被公司董事會否決,小股東希望取得的救濟,是要求公司董事會必須將小股東的提案納入股東會的議程裡,而不是金錢賠償,因此在德拉瓦州,Court of Chancery就成了處理公司法相關爭議的專屬管轄法院。
年深日久,Court of Chancery累積了大量關於各種公司法爭議的判決先例與處理經驗,而且一般而言,更尊重董事會的裁量權,於是形成正向回饋的路徑,吸引更多創業者前來德拉瓦州註冊設立新公司。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的判決與說理,也就成了全世界公司法學者、企業併購實務工作者都必須關注的焦點。
推特此番狀告馬斯克,最主要的訴求,就是要求馬斯克履行合併協議,以440億美元的原價買走推特全部股權,因此告進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不論是依照程序、依照法理、或是依照實務經驗,都堪稱不二之選。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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