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因法師 著
岡波巴大師:
常念十項「應當實行」之事
( 一 ) 學佛以後,就不應在世法和人群中廝混,應當如法去修持。
( 二 ) 應該離開家鄉到遠方去,身無依仗,心無貪著地去修行。
( 三 ) 應該依止善妙的上師,心離驕慢,如教奉行地去修持。
( 四 ) 在聞思上經過一番努力後,經常要少說話,一心浸潤在要義上,努力去修持。
( 五 ) 得了一點證悟以後,切莫閒蕩放逸,要一心一意地去策勵修持。
( 六 ) 身心上有了(穩定的)修持後,切莫陷入喧嚷的紅塵裡,要專心一意地去修行。
( 七 ) 發過誓願以後,就應該策勵身口意,勿使放逸,精勤修持聞思修三學。
( 八 ) 發了菩提心以後,就不應再尋求自利,所思所作都要為了利他而努力。
( 九 ) 趨入密乘後,身口意三門就不再為凡夫之下劣境界所局,而應在三種曼陀羅上努力。
( 十 ) 年輕的時候,不要到處去浪遊,應該依止善妙上師,刻苦地努力修行。
以上是十項應當實行的事。
良因曰 :
凡事必須有所捨,方能有所得。蕅益大師說:「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秦皇、漢武都不能扭做一句, 況下劣者乎?」因此,發心修行之初,必須知取捨。
應當捨的,首先就是我們的心態,不再將五欲、眷屬當做歸依處,如此方能放下躁動之心,安心學道。同時也才能捨棄因為五欲而生起之驕慢心,而老實地依師學習。
放下躁動與驕慢並專心學習後,再來便是不斷地策勵自己,精進辦道了。為了能長時間的不放逸,便應當天天思惟出離心與菩提心,並配合閱讀高僧大德的開示或傳記。透過智慧的抉擇,心中真正地落實正知見,知道世間何者有價值,何者無意義了。
能夠這樣地念念在道,自然修行能夠上路,也因此法喜泉湧,周遍身心。《大智度論》說 : 「得深禪定樂,則不為 ( 五欲 ) 所欺。」因此法喜,是修道路上精進不退的根本。
修行之路,其實道理並不難,難在願不願意有所取捨。這也是我們必須不斷地在經論上聞思的主要目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