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
韓國首爾地鐵新堂站一名年僅28歲的女性地鐵站站務員,在巡邏女廁時,突然遭到一名31歲男性埋伏砍殺身亡。
根據警方的調查,凶手與被害人本是同期考進地鐵公司的同事,因為兇手長期跟蹤騷擾被害者、甚至非法拍攝對方的隱私照,被害者憤而提告。
不過就在跟蹤騷擾案件一審判決的前一天,女性地鐵站站務員不幸遭到兇手殺害。
臺灣跟韓國都有制訂跟蹤騷擾防制法,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憾事?本週許律師將與聽眾朋友一起來探討與跟蹤騷擾防制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韓國的跟騷法通過後,受到諸多質疑。引發韓國人的強烈悲憤情緒:「保護女性安全與生存權利」的要求很過份嗎?如果他不是女生,會因為拒絕追求而死亡嗎?
- 關於女性安全與生存權的法律制定脈絡是什麼?
- 根據聯合國資料顯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項最大的威脅為:家庭暴力、性侵害及跟蹤騷擾。
- 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訂奮鬥過程:談鄧如雯殺夫事件。
- 檢視韓國跟騷法的相關規定並比較與臺灣跟騷法的相異之處。
- 到底應如何有效落實跟騷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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