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已被制約必須在特定節日進行特殊名目的消費?
今日,各式節日已成刺激消費利器,不斷湧入的消費資訊,以及過剩的物質是否已/將造成消費疲態,或心意疲軟?我們買的、送的究竟是什麼?
近日適逢西洋情人節,各品牌/平台寄來的電子報中充滿「愛」、「Love」、「Je t'aime」,而烙上/縫上/貼上/黏上這些字句的物件下方則是一個個附上標價超連結的「Buy Now」、「立即逛逛」、「放入購物車」購物按鍵。
原來愛意可以被定價!?更奇幻的是一旦進入購物平台,還可依照心意(財力)輕/重,選擇類比(價格低/高)禮物。
A rose by any other word would smell as sweet
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word
would smell as sweet.
菲比可以理解《羅密歐與茱麗葉》中「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芬芳如故」
可惜先生腦無法消化其中奧妙,只能直問「那現在這朵花叫什麼?」
Christmas won't be Christmas without any presents grumbled Jo, lying on the rug.
菲比也可以理解《小婦人》開卷,喬說的那句「沒有禮物的聖誕節不是聖誕節」。但若要完全同意這句話菲比是有前提的。首先「禮物」作為對收禮方表達善(敬)意的一項物質,其首要條件必須是足以滿足(或取悅)對方,亦即若該物件未經思慮規劃以至無法投其所好(甚至惹人厭煩),那麼它就「禮物失格」不能也不應該被稱為「禮物」。同理可證那些品質粗糙目的不明的「滿額禮」或「見面禮」更精確的名稱可能應該是「滿額物」或「見面物」。
除此之外,我也非常同意禮物以「非物質」型態展現(並且更多時候這類禮物絕對無聲勝有聲)。倘若您讀完整本《小婦人》便可知曉,對這群小女人而言,世上最棒的禮物就是爸爸回家。
但非常可惜,對於喬的這句話先生直接本能、反射地反對了。由此大致也可明白菲比和先生並非來自同一顆星球。因此對於「禮物」的定義也就大不同。
少女期待的禮物
其實菲比也曾幻想收到來自先生的禮物,無奈結婚十餘年尚未獲得堪稱「禮物」的禮物──雖曾數次收到隨手轉贈(同事拿給他的)物件,但誠如前言所述菲比無法將這類(我並不喜歡的)物件稱為禮物。但「買禮物」這項行為又是先生始終無法跨越的罩門,為此已婚婦女只能默念幸福口訣「放過先生就是放過自己」。
但菲比高中時期曾經對「禮物」有非常明確且執著的意象──「藍紙盒+白緞帶」──並且期待某天能收到兩者組成的禮物。直到年歲增長才逐漸看清自己喜歡的只是品牌放送的送禮氛圍(每幀廣告都能讓我感到幸福),實際造訪品牌賣店當場確認盒內物件雖然美麗,可惜自己的風格與之並不相合,但那每一份感動時刻卻是菲比收藏至今的美好回憶。
Serendipity
自從近日開始大量收到各品牌因應2月14日發來的誘發(合理?)消費電子報,就不斷思考(努力)抵制(非必要)消費的先生,以及現代人對物質的依賴情節──依使用物件定位人的身份座標/慣於節期消費(限定/限時)物件。
想了想然後笑一笑自己,接著洗衣行程結束鈴聲響起。帶著一籃衣物走向陽台,地上有個美麗物件,碰了碰確認對方沒反應,似乎是從窗外飛來並涅槃的小生命(有鑑於前夕也去晾衣服,推論對方的生命應該才剛結束不久)。
腦內歷經數日滾筒洗滌後在前陽台的這場相遇內心油然而生「原來就是你」的感動,完全就是Serendipity現實版啊!(尋常且不經修飾)因此,立刻決定將這份兼具美麗、凍結時間、深具意義,並符合先生送禮標準──不經外部消費的「禮物」送給先生,以茲紀念。
然後太太許願有一天可以收到「一本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