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從床鋪上睜開眼,開啟新的一天時,大腦就即將再面臨一次資訊爆炸,從上班 / 上課時被迫聽從的每一件指令,到放鬆時點開FB / IG時接觸的看似沒什麼用處的資訊,然後再到想著下一次要吃什麼或是同濟之間聊什麼八卦的雞毛蒜皮之事,最後終於到了晚上,你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才想起來還有一堆惱人的家務等著。
於是,在這日常瑣事的轟炸之下,我們的大腦發生什麼事呢?沒錯,我們變得善忘,因為大腦裡的記憶體保留著更重要的事情,沒用的小事自然就忘了。
緊接著是懶惰,因為每天都有好多事要處理,我們習慣也麻痺了現代文化『快快快』的腳步,所以即使是在放鬆娛樂的時候,你也迫切的想趕快知道自己能享受到什麼。
在這樣資訊轟炸的時代,『文字』這樣浪漫又無法用『快快快』的方式給人高潮的工具該怎麼滿足現代人呢?換句話而言,『小說』這樣的冗長的文字體如何讓讀者欲罷不能?
你接下來將看到 《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 》這本書裡所教導的事,把裡頭的精髓轉交給你之後,你將得到一定的幫助,但不保證你的問題能夠獲得解決?
(PS:此篇的粗黑體字的設定有點問題,建議用手機閱讀)
一. 一句話就拐走大腦。
為了保證你處心積慮寫的作品,不會因為沒耐心的讀者看到第一頁覺得沒興趣就離開,你必須在開頭第一句話就試圖抓住他的胃口,然後在第一頁就放下一個懸念或是突發狀況。
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為了要讓讀者知道,他即將(或可能)要體驗到的是什麼樣的危機。你丟下這個疑問之後,便讀者留下疑惑、好奇的空間,而這就是他繼續讀下去的籌碼。值得注意的是,此時他只是一個上鉤的魚,你還沒把它拉上岸,所以就讓它在水裡再掙扎一下也好。
言外之意:你不需要火急的解釋是什麼樣的狀況,尤其是,如果你的故事是個難以簡單表達、劇情繁瑣複雜的小說更是應該先埋好懸念,而不要太著急的解釋。
現在,你有了『開頭就抓著讀者的胃為什麼很重要』的概念,我們來看看幾個實際的例子:
九把刀 《 等一個人咖啡》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誰跟誰坐在一起,
其實早就在問題形成之前就已經注定好了不是嗎?
什麼事情都是這樣。
所有的答案都在問題形成前,
就已經清楚刻在每個人的腦海裡。
1.1
幸運的,故事的起點很有趣。
因為這個起點是個有趣的人,阿不思。
從開頭的短文我們就能輕鬆地猜測到這是個關於緣分與關係的比喻,以簡單而婉轉的表達方法就能刻印在我們的腦海裡,我們自然會想再讀下去,因為他直接以『一個有趣的人』帶我們進入接下來的故事。
2. 東野圭吾 《 平行世界的愛情故事》
有時候,完全不同線路的兩條電車會行駛在相同的方向,而且會停靠在相同的車站。位在田端和品川之間的山手線和京濱東北線就是其中一例。
……
有一次,崇史注意到對面車廂有一個年輕女生,她一頭長髮,有一雙大眼睛,和崇史一樣站在車門旁看車窗外。崇史從她休閒的裝扮推測她可能是個大學生。
又搭了幾次電車後,崇史發現她每週二都會出現在對面那輛電車上。在相同的班次的電車上,她總是站在第一節車廂的同一道車門旁。
崇史開始期待星期二的早晨。看到她的日子,他一整天的心情都會很好 ; 相反的,如果偶爾沒看到她,就會心神不寧,不知道她發生什麼事。總之,他愛上了那個女生。
不久之後,崇史有個重大發現。
……
這是《 平行世界的愛情故事》的第一頁內文,為了讓你速讀這兩輛列車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所以省略了一小段。
沒錯,故事的男主角在第一頁就告訴你他愛上了一個素昧平生的女孩,而且這是在兩列平行的列車上僅僅幾秒鐘的事情,簡直不可思議又很有趣。之後故事又說:「不久之後,崇史有個重大發現。」
他到底發現了什麼呢?因為好奇你自然就會讀到第二頁去。
作者建議:第一頁不要只是為稍後的衝突做準備,你必須在第一頁就出現某件將會影響主角的事,藉此確保讀者渴望知道這件事的後續發展。 — 《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P31頁
二. 脫離常軌的徵兆。
一個故事要能明確的看出故事的『目標』與『焦點』,這是一齣精采絕倫的戲演出以前的基礎。而且主角必須從故事的第一頁開始就一直走在那條道路上,不管是他的內心世界或是外在的阻礙,都是他無法避免的,必須迎面解決的問題。所以,從開始寫故事之前,就先詳細的規劃好大綱真的很重要,雖然可能很多人認為自己是 靈感型作家(意即:較不注重寫稿前的規劃,而是順應著靈感帶動故事往前走。)
創作方式的不同沒什麼好反對的,但是,這就像是你自己一人搬到陌生的都市後,明知道自己是想要去家樂福買東西,出門前先用Google map 查看路程,遠比一踏出門就漫無目地的尋找會有效率的多,這代表了事前做好功課,將會避免帶著讀者走向多餘、沒必要的遠路,或是讓劇情不自覺的走向迂迴。
如果你想寫出環環相扣,引人入勝的好故事,你更是要把握仔細的規劃大綱的重要性。在《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的第37頁,有個很適合檢討自己是否讓故事脫離常軌的列表:
- 我們搞不懂主角是誰,所以無法評斷故事中的所有事件的重要性或含義。
-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但他似乎沒有目標,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重點或故事會往哪個方向發展。
-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是沒有任何線索可以告訴我們「主角被迫必須解決的內心問題是什麼」,所以故事給人一種膚淺而單調的感覺。
-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也知道他的目標與內心問題為何,但是主角突然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任意的改變心意,或者被巴士撞倒,如今看來主角好像換了一個人。
-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故事裡的事件似乎不會影響到主角,或這些事件無法看出他是否會達到目標。
- 就算主角的確受到一些事情的影響,但影響的方式無法令人信服,如此一來不但主角顯得不夠真實,我們根本也搞不懂他的行為有何意義,因此不可能預期他接下來要做什麼。
以上的問題都有可能對於讀者的大腦產生影響,它不再像剛開始時分泌多巴胺,腦中一部分持續感到「原本預期的收穫」和「真正吸收到的資訊」之間有落差,所以感到不悅,於是讀者可能產生挫敗感。
這證明了作者並未聚焦在他創作故事的本質,就算作者描寫故事的手法漂亮極了,也令人感覺沒有方向、無法投入到故事的情境裡去。於是他們不會再繼續往下看了,就是這麼一回事。
讓讀者持續保持著高度關注,能欲罷不能地讀下去,是所有創作者的理想,但卻不是件輕鬆容易的事。
我們可以稍後再詳談這件事,但我們先試著把這樣的想法簡單化。
我們的大腦不只天生就會說故事,也渴望故事,也只有當故事裡的情節讓讀者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時,故事才會吸引人。
因此你的故事情節是否吸引讀者?他們能夠在這個故事上體驗到什麼?什麼是這個故事沒說出來,但始終圍繞的課題?這個故事能不能一直抓著讀者們的心?
如果你認為這些問題令人煩惱又無解,那麼第一步就是:「先刪除掉無聊的部分。」
在此所說的『無聊的部分』是指某個情節與主角在追求的目標完全沒有關係、不管它存在與否都沒有任何的影響力。那麼不要猶豫,把這段刪掉吧!因為讀者看了要碼覺得無聊,不然就是努力的瞎猜這段情節會影響後續的什麼?
我們之所以會被故事吸引、不斷地往下讀,是因為在多巴胺的作用下,我們會有一股「想要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的強烈慾望。除此之外,沒有什麼是重要的。 — 《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P28頁
三. 你感覺得到我嗎?
在鬼門關之間,千萬不要在你朋友的耳邊忽然說這句話:
「你感覺得到我嗎~?」
光是想像這句話的威力就讓人雞皮疙瘩。但事實上,如果他感覺不到你的話就不會產生任何的感覺或是共鳴,在此指的是故事裡的主角與讀者們的關係。
你可能聽過別人說他讀完一本書後最喜歡的角色不是主角,或者你自己也有這樣的經驗。儘管如此,主角的存在依舊嚴重影響到讀者的觀感,就算你的主角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混蛋,身為作者你預先知道了讀者們大概都不會喜歡他。然而,和讀者產生共鳴與喜歡主角與否並無直接的關係。
麥可•葛瞻尼加(Michael Gazzaniga)說過:「人腦最擅長且似乎天生就該去做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放進社會的脈絡去思考。」
人腦中的鏡像神經元讓我們能去體會別人的經驗是怎麼一回事,好像那件事幾乎就是發生在我們身上,進而「推論出其他人知道什麼,藉此精確地解釋他人的慾望與意圖。」但令人驚訝的是,我們不只會模仿其他人,也會模仿故事裡的角色。 — 《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P83頁
好,這或許聽起來不太容易,但上一段說的其實是:「我們都有擅長模擬別人行為的本能。」
你一定聽過類似這樣的心理測驗:假如你是個殺人魔,你眼睜睜的看著有個人躲到衣櫃裡去,這時候你會怎麼做?
只是簡單的一句話,你自動就會將自己投入到「殺人魔」的這個角色去,去思考這個角色可能的行為。反之,故事也是這個答案,只要我們看懂了主角在這個故事裡發生了什麼事,就等於是大腦自動將事件模擬了一次。
所以,到底要怎麼使讀者先是了解主角,然後會對他有感情呢?
你筆下的主角是個身世背景、外貌、性別、個性都與看著他的讀者們不同的存在,讀者們就是看著一個陌生人在紙上上演屬於他的人生。
歸根究底,這就像我們談了戀愛一樣,我們要對某個陌生人有fu,必定會對他的行為夾帶著感情。
我們需要知道他的內在想法以及他的行為動機是什麼?當主角做出某件選擇的時候能不能使讀者感受到他的內在情緒?這些事件對主角有什麼意義,他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
這一切的外在事件或者內在誘因,就是你需要丟給讀者的線索。現在我們來看看實際作法,如果用「第一人稱」或是「第三人稱」來敘述主角即將展開的故事的話,會發生什麼事?
A. 第一人稱。
當你使用第一人稱敘述故事時,代表發生的所有事件都將帶著主觀看法,也就是說,若是使用第一人稱,故事就會從頭到尾都夾帶著主角個人的價值判斷。
再者,除非你的主角有讀心術,否則就像常人一般只能透過他人的反應來猜測對方對某件事情的感覺。第一人稱無法告訴讀者,別人腦海中的想法或感覺。
來看一則實際例子,湊佳苗 《 惡毒女兒,聖潔母親》的這本書分別以每一章節中不同的家庭環境所構成的母女關係,來講述一則謀殺案。
P94 - P95
嫌犯黑田,不,我不想用這種方式叫他,正辛會犯下那起慘絕人寰的事件……全都是我的錯。
我和正辛的關係,真的是說來話長,這樣也沒關係嗎?......那我想從頭說起。
我叫天野辛奈,曾經有一段時間,和正辛住在同一棟公寓。那棟名叫珍珠公寓,雖然名字很好聽,但其實是一棟外觀很破舊的兩層樓木造公寓。我住在一零三室,我從出生之後,就和我媽一起住在那裡。媽媽未婚生下了我,靠著當保險外務員,一個人把我撫養長大。我們的生活絕對不富裕,也從來沒有我媽在假日帶我出去玩的記憶,但至少三餐無虞,和正辛相比,應該算很幸運了。
在讀小學六年級那一年的春天,正辛和他的媽媽一起搬到了珍珠公寓的二零三室。正辛的媽媽帶著他,拿著一盒草莓來拜訪左鄰右舍時,我覺得他媽媽是一個規規矩矩的人。那棟公寓的住戶幾乎都單身,搬進搬出很頻繁,在我記憶中,她是唯一搬進來之後,會拜訪鄰居的人。
而且,她送了像紅寶石一樣閃閃發亮的大草莓,媽媽從來也沒有買給我吃過,光是這一點,就讓我覺得她是好人。正辛的臉也很可愛,像草莓一樣紅通通,很有光澤,我在心裡為他取了「草莓男孩」的名字。他讀小學一年級,和我相差五歲,如果我們的年紀沒有相差那麼多,也許這次的悲劇就不會發生。
雖然因為草莓的關係,我對他們母子留下了深刻印象,但之後完全沒有在意他們母子,我繼續過著和他們搬來之前相同的生活。如果正辛看起來讓人不放心,或許我會帶他一起去上學,但一看就知道他不是那樣的孩子。
不要因為在單親家庭長大,就認為人格會有問題,這種看法讓人很不舒服。事件發生後,看到那些心理學家利用正辛什麼都不願說,就擅自調查了正辛的身世,在電視上大放厥詞,把他的犯案動機怪罪於他的境遇,就覺得很火大。我之所以下定決心來向你們刑警說出真相,就是因為那些人不負責任地隨便亂說。他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什麼都不懂……
由《 惡毒女兒,聖潔母親 》這段內文,我們清楚地感受到何謂第一人稱的筆法,女主角堅信她所知道的事,文字所提及的也都是她的個人感受與經驗。
現在來總結一下,以第一人稱的筆法敘述故事時,必須記得的事:
✩敘述者所說的一切必須在某個方面反映其觀點。
✩敘述者絕不說出任何不會對他產生影響的事物。
✩敘述者會論斷自己所說的一切。
✩敘述者不會是中立的,他總是有所偏好。
✩敘述者絕不可能把別人的想法或感覺告訴我們。
— 《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P66頁
B. 第三人稱。
第三人稱的手法比第一人稱多了幾條選擇,在此我們探討其中兩項手法。
- 第三人稱的有限視角(又稱第三人稱的封閉視角):這種方式很像用第一人稱寫故事,因為你只知道一個人的想法,通常那人就是主角。因此主角必須出現在每一個場景裡,並且了解發生的一切。唯一的差別是,不能再寫「我……」而是改為「他……」或者「她……」
- 第三人稱的全知視角:你就像是上帝一樣,能夠知道所有角色的感受、見聞、想法,他們暗中進行的計劃也權掌控在你的手中。不過描寫事件的你是絕對客觀的,不會闡述個人意見,只負責報告事實,只有你筆下的角色可以隨心的表達意見。就像操控魁儡的魔術師,不會讓任何人看見綑綁在角色身上的透明繩索。
關於第三人稱的實際例子,川口俊和的《 在咖啡冷掉以前》我認為有不錯的表現,那是一本關於『用一杯咖啡的時間回到想要回去的某一天』的故事,總共有四個大章節。
《 在咖啡冷掉以前》P16-18
男人畏畏縮縮的態度讓女人十分不悅。
「你是打算要說我嗎?」
她雙眼圓睜瞪著男人,伸手拿起面前冷掉的咖啡。冷掉的咖啡喝起來只有甜味,讓女人的心情更加鬱悶。
男人再度看了手錶。從登機時間往前推算,差不多該離開這間咖啡廳了,他不安地搔著右眉上方。女人從眼角撇見男人擔心時間的樣子更加不悅,粗暴地放下杯子,因為用力過猛,杯子和碟子碰撞的聲響讓男人嚇了一跳。
男人用搔著右眉的手胡亂耙過頭髮,接著輕輕地深吸了一口氣,慢慢地坐回女人對面的位子,顯然不像剛才那樣緊張了。
男人態度一變,女人困惑地看著他的臉,然後低下頭,專心盯著自己交握放在膝蓋上的雙手,不再望著男人。
「那個,」在意時間的男人不等女人抬起頭來便開口說。他的聲音也不像剛才那樣嚅嚅囁囁難以聽清,反而非常清楚。
但是,女人好像要阻止他繼續說下去一般。
「你走吧?」她仍舊低著頭,自暴自棄地說道。
要求說明的女人顯然拒絕了接受他的說詞,男人吃了一驚,彷彿時間停止似地動也不動。
「你趕時間不是嗎?」女人像是鬧彆扭的孩子般如此說道。
男人似乎不明白女人在說什麼,滿臉困惑。女人大概也知道自己孩子氣的說話方式很讓人討厭,尷尬地咬著下唇,轉移視線不看男人。
「不好意思,結帳。」男人靜靜地站了起來,對著櫃檯後方的女服務生說道。他伸手要拿帳單,但帳單卻被女人按住。
「我還沒要走……」
她原本想說:「我自己付。」但男人抽走了帳單,走向櫃檯。
「一起算。」
「不用了。」
女人依舊坐著,轉向男人伸出手,但男人看都不看一眼,從錢包裡拿出一張一千元鈔票。
「不用找了……」他把鈔票跟著帳單遞給女服務生,一瞬間,帶著悲傷的表情望了女人一眼,然後靜靜地拖著行李箱離開。
喀啦哐噹。
第三人稱的全知視角可以敘述每個角色的內心感受,但在這個案例中幾乎沒有內心旁白,為什麼呢?因為不需要那些我們也能清楚地感受到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氣氛,每一個細節都有著獨特的意義,它們結合起來變成了一幅清晰的畫面,這就是以第三人稱操控全局的感覺。
弗蘭納里•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說:「我發現大部分的人都是等到坐下來寫故事的時候,才真正了解故事是什麼。」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正在寫作的你指點迷津,別忘了能真正讓故事越來越好的唯有不斷磨練、不放棄寫作的你呀。
除了寫作以外,閱讀也是學習他人長處的重要方法,下次攤開一本好書時,試著觀察其中的奧秘吧!
下一篇文章一樣會在九月誕生,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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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本文章誕生的書籍:《 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
作者:麗莎•克隆 Lisa Cron
翻譯:陳榮彬
出版社:大寫
個人讀後感:本書以腦科技說明了故事對人的需求以及影響,文字淺顯易懂,有許多的範例,是本非常適合寫作方面的新手的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