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5/23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超商浩克,警察執法過當爭議

先分享在Yahoo新聞的報導

【痛毆超商浩克12下遭函送、同事抱屈「他很認真」 爆打原因曝光】

周刊王CTWANT |中國時報呂筱蟬
2023年5月22日 週一 下午10:37
桃園中壢20日發生台版浩克大鬧超商事件,警方最後雖然順利將鬧事襲警的朱姓男子逮捕,但也發生中壢派出所王姓員警棒打朱男12下,遭質疑執法過當,中壢警分局當日晚間立即懲處,除該名員警外,所長、分局長也遭連坐罰,王員預計22日也將被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朱姓男子20日情緒失控大鬧超商亂砸貨品,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他不僅情緒未平復,反而開始攻擊員警,為制止襲擊行為,員警對朱噴辣椒水,豈料他瞬間陷入失控持續怒吼並有攻擊行為,待他情緒稍微冷靜後坐在超商外階梯,先前慘被數度揮拳的王姓員警,持警棍朝朱連擊12下,影片曝光後遭質疑執法過當,當日晚間警方也因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
王姓員警今年32歲,從警6年都是在轄區複雜且常有打架情事的中壢派出所服務,同事也為他抱屈,認為王是一個非常認真的警察,也算一個老學長,但絕對不是爆走型的人,否則在複雜的中壢早就會因爆走或是執法不當被調走。據了解,事發後王姓員警也表示自己不是情緒失控才會爆打朱男,而是擔心朱當時口中仍念念有詞,怕他情緒再一次爆發,擔憂會再有攻擊行為危及到其他人,才會持警棍打他。
中壢警方檢視民眾及超商提供的影片過後,認為王姓員警棒打朱男,有稍微執法過當之嫌,且輿論討論的沸沸揚揚,案經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才立即給予懲處。
大家最常把焦點放在打到民眾頭破血流是否過當
認為不過當的一派認為,包含許多警方人員
  1. 為了制服失控的民眾,這是逼不得已的手段
  2. 警察很辛苦,遇到瘋子還要被罵
但是事實上真的是為了制服失控的民眾嗎?根據影片記錄得很清楚,該名民眾已經冷靜下來,坐在地上,沒有抵抗。這時候警察才慢慢走過去,拿著棍棒擊打民眾,導致民眾頭破血流。
因此從目的論上,已經沒有「為了制服」一說,而是「為了宣洩」。
其二,「警察很辛苦,遇到瘋子還要被罵」這是從因為該民眾一開始先做錯,所以警察後續的行為都合理。如果這個邏輯是對的,前幾年美國沸沸揚揚的「佛洛伊德之死」案件,白人警察執法過當用膝蓋活活壓窒息一名黑人,是否也可以套用。因為該民眾當初的確有先抵抗白人警察執法,白人警察才進行壓制。
如果不是,那就是認為程度之別,頭破血流可以,人死不行。可是這樣的尺度要由誰來拿捏?正因為很難拿捏,所以才禁止私刑的執行。
因此第二個理由,在邏輯上不成立,在程度上不合宜。
希望大家注意重點是:「當民眾已經不抵抗的時候,警察可不可以基於報復心理打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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