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0|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移工每月膳宿費用 扣或加 如何約定?

個案1 問題爭點
被告於工資扣除原告4人每月800至4,000元不等之食宿費,是否屬不當剋扣?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6 年度 桃勞簡 字第 7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107.04.27 裁判案由: 給付工資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https://www.istockphoto.com
https://www.istockphoto.com

本件原告主張系爭契約第4條約定之工資包含免費提供食宿,然被告鉅貿公司每月自工資內扣除 800 至 4,000 元不等之食宿費等情,固分別提出系爭契約、薪資單為證。
然查
付費訂閱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