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是在求職或是參加一些集會時,被誘騙簽下了本票,如果對方聲請本票裁定,沒能在時間內救濟的話,財產很可能會被強制執行,所以一定要注意以下這三件事,尤其最後一點!
被騙簽本票怎麼辦?
原則上在本票裁定後,法院會寄通知書到您戶籍地,在您收到通知書10天內是可以提起異議,若成功就沒事了,可以安心生活。若抗告被駁回,就要在20天內盡快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但「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需要先放一筆錢在法院,法院才不會進行強制執行,也就是不會動到你的財產,而這筆錢會等到您勝訴後才歸還。
但最後這筆錢是否有支付的義務,就得看抗告的理由跟開庭後雙方的答辯狀況,如果無法證明自己主張合法有效,原則上會比較偏向合法的契約成立,這筆錢最後還是得支付。
如果是本票詐欺詐騙行為
如果很明顯是受到詐騙、詐術而簽下,基本上這本票是不太可能會成立的,所以若對方提出本票裁定,在您收到法院通知書後20天內提出抗告,大部分情況應該都不需要支付這筆錢。
因為通常對方不太可能會出庭,畢竟對方明顯是來騙錢的,且你手上可能也有證據,對方等於是冒著詐欺罪的風險要跟你互告。而如果是詐騙集團更不用說,簡直是自投羅網。
不小心簽了本票能反悔嗎?
如果是比較灰色地帶,既不是詐騙集團,又有誘騙的可能,那就很難保證一定能抗告成功。但金額較大的情況下,還是建議先提出抗告,並委託律師討論要如何抗辯證明當初有受到欺瞞、誘騙,才簽下本票。
若金額較小也可以自行處理,只是要注意抗告理由跟辯論內容,很多人會告錯條、提錯理由、搞錯重點。當理由讓法院認為是消費後自己反悔,通常被駁回的機率就很大。一但被駁回,原則上就只剩下提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一途了。也就是要另外提告打民事訴訟。
至於超過20天還能再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當然可以,但20天內內提起,法院得依法暫時停止強制執行程序,對您的保障才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