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2|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淺談瘋狂新聞轉載的熱炒店白飯之亂

這幾天真的被白飯之亂的新聞洗版許久,也引起我的好奇,到底是什麼可以爭論不休?我想就個人淺見,分享我的觀點。

 

若以商品交易的觀點來看。這事件就是很直接的買賣、消費糾紛而已。消費者透過「金錢」,換取「商品」,這個商品包含了這家餐廳的服務、食物、餐具與空間使用;認為白飯所提供的量,及店家處理態度,與所自身消費不等值,造就後續消費者於網路上的餐廳評價系統上表達不滿。

 

其中,被吵得很兇的一件事,就是「免費是否等同吃到飽」。有些人會說就跟筷子、醬料、飲料免費一樣,不是讓你無限拿一樣的道理。好吧,關於免費和吃到飽這件事,我真的找了好久的資料,實際上發現根本沒有明確定義或說法。這讓我連結到公共財(public good)、私有財(Private Goods)的經濟學理論,其對哪些東西是屬於無競爭性(nonrivalrousness),而哪些應是屬無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具極大的討論,如:公共廁所、公海的魚、會員制健身房、共享汽機車、台北火車站廣場、教育。會有這些討論,意圖都是想解決公共性利益,來避免搭便車問題(Free Rider Problem)、與公地悲劇(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那麼,回到熱炒店的免費白飯問題,因白飯提供是有限的前提下,某些人會表達:「吃那麼多是飯桶系嗎?別人還要不要吃啊,蝗蟲過境?原本是美德善舉,來分享給大家、大眾的優惠,以後誰敢這麼做?」。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說,NO,那群學生是有付錢的,用這樣方式獨享「商品」。和其他人並無任何關係,和公共利益無關,和你也沒有關係,就是學生為獲取私有財過程中的糾紛,所以就是與提供者間的「免費和吃到飽」定義不同罷了。

 

好的,那再來討論另外一個點,就是為何會分成兩個極化群體並進行爭論呢?

 

我們其實同屬「消費者」群體,理想上對於消費態度,應是常態分佈,就是無意見或佔在中性立場的人偏多。但開始要進行決策(YES or NO)時,群體人會往兩邊進行靠攏,所以就出現了支持學生派與支持老闆派,中間的聲音反而被消弭了。

 

這種「團體極化」的行為,為捍衛自身立場,會不斷地蒐集自身有利的證據,去對抗對方,試圖剷除異己;為了簡化腦力資源,為對方貼上標籤,而忽略個別差異。例如出現:「為現在大學生堪憂,整體品德教育出現問題、那所學店真的是可笑,丟盡臉了」,另一方「熱炒行業完全就是商人手法,為了賺錢、賺名聲胡說八道」。說真的,就學生和業者之間觀點不同罷了,學生並非如此道德淪喪,或老闆就真的那麼無良。

 

這些言論,引起了世代、行業、學歷……的激化對立之爭。我們往往都會對檯面上的公眾事務、公正人物進行個人投射,並且極端化的放大,這無可厚非。激化言論的結果,卻往往讓彼此雙方沒有「贏」,只有「輸」。

 

回到「同理」,這件事情是重要的。關於同理的概念,不是只有為他人找想,也包含對「自己」、「彼此」的想法態度、情緒反應及行為的理解與體認。

 

要反思的是,媒體做為第四權監督方,進行報導時需要審慎;還有,現在是自媒體時代,個人的發言及表態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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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就關於最近吃的新聞。我今天也有買到90元的虱目魚便當!以前在大學生時期去熱炒店也覺得菜很鹹,只想吃白飯;現在愛喝酒熱炒店應該很喜歡我。

 

文:吳景濱 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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