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0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斷食善終

面臨死亡時,有時放手才是真愛。



如何面對死亡應該是二戰後出生的嬰兒潮首先碰到的問題。之前當然也有死亡,但因醫藥不發達,因此,面臨死亡時,往往就在家裡自然的往生。但從嬰兒潮開始醫藥已發達到可以透過醫療手段來延長生命時,因為沒有往例,因此碰到需否延長生命的決定時,家屬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大概都會選擇透過醫療來延長親人生命。於是,慢慢的在台灣各處都可看到境外看護推著輪椅,上面躺著一個四肢僵硬,嘴巴張得大大的(甚至還在流著口水),鼻孔連著一條管子的長者或病人。(雇用外籍看護來照顧老病殘疾者,大概是台灣才有的現象。)看多了,聽多了,透過醫療來延長生命的狀況,不禁會省思:我也要像這樣嗎?可是台灣沒有安樂死,你也沒有那麼多錢像傅達仁那樣遠赴國外去安樂死,那怎麼辦呢?

 

我跟子女一直強調:如果我沒辦法自力生活—我認同百丈禪師所說的「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但意思和他有些不同;沒辦法自力生活的意思是你必須依賴他人時刻在旁照顧—,那就不要勉強的維持生命機能,我希望自然的離開。不必為了生命的悲慘長度而增添家人和社會的負擔。有生必有死,死應該是生的結局。知有死,所以才要把握生。與家人平常就把握相聚時光,該道謝、道愛、道歉的都已真誠致意,因此當道別來到時,我可以灑脫且無憾的離開。因此,我請求家人在我神智不清且無法維生時,能幫我打一針幫我解脫。問題是你如何自然離開?誰幫你打針?會不會讓幫你解脫者反而吃上官司。這些問題直到看到畢柳鶑醫師的《斷食善終》以及受訪影片才得到解決。

 

此做法當然需在長者清醒時就先了解其意願,如果長者不希望延長生命機能,家屬似應遵從(然而,常常看到的現象是已簽署同意書,但家屬卻臨場變卦,因此,執行斷食善終時,家屬需先取得共識。)斷食善終的意思不是一下子就不讓長者吃飯或餵食(留言中有的把它誤解為"餓死"),而是慢慢的減少飲食的次數和份量,直到死亡的到來。畢醫師提到當她確定母親已經過世時,她有稍微觸動,但也祝福母親從此升上天堂。因為過程極為平和,結果令人滿意,因此畢醫師開始倡導,也協助和陪伴有需要者執行,迄今協助對象超過八十例。她把協助的對象和過程整理成《有一種愛是放手》。

 

我們是可以拒絶無效醫療的,臨終過程我們也可以參考他的觀念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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