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基督教】《登山寶訓》分享(1)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看一位哲學老師的課程,他的課程中說「尼采認為基督教徒的善良是一種弱者生存的必要。弱者可以高舉同情心的美德,宣揚憐憫他人的道德觀,竟然讓強者反過來在政府弱者時產生了同情心,而且還認為自己很邪惡。所以在這場戰鬥中,弱者勝利了,然後他們把這一整套的道德伎倆擴充為道德體系,叫做猶太基督教,結論是歐洲人的道德源自不道德,是源自於羅馬帝國和基督教的強弱鬥爭。」

雖然我對尼采的哲學觀點僅略知一二,但是僅憑此一個觀點就知道尼采對基督教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初學者的認知水平。那基督教的道德觀到底是什麽呢?而這道德觀又是始於什麽呢?

對此我想用耶穌的一篇講道來解釋,它出現在《馬太福音》五章到七章的內容,一般副標題多為」登山寶訓「或」山上講道「。由於經文比較長,所以分段來看。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1-8)

起初我認為耶穌的這次講道是有準備的,所以在講話前心裏就有了一份底稿,開篇的八福講得很漂亮。(第七八福是獨立的,後面單獨討論)這樣很容易讓人進入到一個錯覺,就是要蒙受上帝的祝福,就要做到」虛心、哀慟、溫柔、饑渴慕義、憐恤、清心」等,認為只有如此行才是有福的。事實上這樣理解完全錯了,對此我們需要將自己代入進當時的場景,才能明白這段經文的本意。

在經文開頭提到「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說明了講道的動機,就是信徒的聚集。然後「門徒到他跟前來」。說明時機成熟,到近前來要聽他講點什麽。這個時候,耶穌才開口講話。

這說明耶穌的這次講道完全是毫無準備的,是即興的講話。

那麽我們將自己代入進去,就可以了解到當時的一些情形。由於耶穌完全沒有準備,所以通常看到什麽就說什麽。

他看到了人群中有虛心的人,就對他說「虛心的人有福了」然後看到了哀慟的人,就對他們說「哀慟的人有福了」。那麽這說明什麽呢?虛心和哀慟等都不是蒙福的原因,一個人蒙福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通過耶穌的這次講道明白上帝的福音。也正因此,虛心的人才能得到天國,哀慟的人才能被安慰,溫柔的人才能承受地土,饑渴慕義才能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才能被憐憫,清心的人才能得見神。

所以耶穌再開篇直接講述的是這場講道的重要性。

那麽如果這樣理解,在心中難免會有個困惑,既然虛心、哀慟等和後面的蒙福無因果關系,那麽耶穌為什麽對他們所蒙的福如此肯定句呢?或者說用了很多的」必「呢?這很難讓人不理解成,只要這麽做就必蒙福。

對此,我的解釋是,如果你對《聖經》通篇有理解的話,就可以知道,一個人蒙受上帝恩典,是不需要人來做什麽的。因為人的一切行為,都無法成就上帝的義,同時也無法成為被上帝拯救的理由。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寫道「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

人既離開上帝,陷入到罪裏,那他的一切好壞行為,在上帝來看都是一樣的犯罪。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3:10)」

既然不因行為,那就說明」虛心、哀慟、溫柔、饑渴慕義等「完全不是被拯救的理由,上帝拯救人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神對人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連保羅也說過:「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

那麽我們回來再來討論,耶穌為什麽要用如此肯定的話語來確定他們必得天國或得安慰和承受地土等呢?我想這是出於耶穌對於福音的信心。

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2章4節中所寫的那樣「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

這裏提到了耶穌對於福音的信心,可能有許多人不解,難道耶穌也需要對福音的信心嗎?

事實上,如果我們想要理解這個部分,就要先理解耶穌作為「人」的概念。在經文中,耶穌常常自稱為「人子」,隱去了自己作為神的屬性,稱自己為人的孩子。

比如說「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18)」或「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12:40)」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聖經》中簡直不勝枚舉。那麽耶穌說這話是出於某種自謙嗎?完全不是。耶穌借由此,恰恰道出了福音的實質。

原來上帝給人的祝福是」神的形像「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

這是上帝給人的祝福之一,借由人將上帝本體在這個世界顯明出來。後來人偷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自己成為了自己的神,「上帝的形象」被完全抹去,取而代之的是人進入到了一個完全由自我私欲主導的世界,成為了完全的罪人,這是一個完全沒有神,也遇不到神的世界。

為了讓人再能遇到神、認識神,上帝就必須要賜下一位可以再次將「上帝的形像」表明出來的人。使眾人因他可以了解神,明白神。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希1:3)。」

那麽可以說耶穌和沒犯罪時期的亞當是對等的嗎?絕對不是,因為除了「形像」和「真像」的區別之外,經上有一段經文可以說明

「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

就是說基督是上帝拯救的原因,亞當只是因基督工作的結果。所以就從側面說明就連亞當成為有靈的活人都是因為基督的緣故。

所以當使徒約翰論到基督的時候開篇就說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再,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1-4)」

在啟示錄中也提到

「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啟2:8)」

這樣看來,耶穌比初時的亞當更尊貴,遠超乎萬有。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