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分手,一部分是身體激素造成的。此時的你,或是你伴侶,在身體的訊號上,會覺得兩個人關係已經到了盡頭,覺得對方沒有吸引力,或者覺得對方,並不是自己想要繼續下去的人。然而你可曾想過,這些感受未必是真實的,有可能是來自大腦激素,生物本質上,希望你這樣做,而我們人類確實就是被這些激素給控制著的。
之前聽到分享,是有研究指出,伴侶在相處約四年的時候,身體激素會產生變化,這個變化也是導致人們會想分開的生理機制(請恕我沒有提供正確的資料來源,若有找到會補上)
這或許和傳統說「七年之癢」有點相似,而這個時間週期,可能也會隨著時代氛圍、兩人相處的密集度,而有所關係。
或許要走長遠的伴侶,可以把四年當成一個相處合約的時間週期,等到時間到,可以一起討論,看看合約內容有沒有需要調整與修正的呢🤗
一起想想該如何續約,該如何變更合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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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篇在未來會再進化,歡迎有空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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