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2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劣幣、良幣?何必?也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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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對SoR幾乎一無所知的補教業者,

在招生說明會時,宣稱自己的教法、教材、教案,

是「符合」SoR的:請家長放心掏出學費,交出孩子。

這個合情、合理、合法的現象,在美國,

老早就發生了,

也還正在發生,

而且日益嚴重。

美國社會關心SoR的社群、學界、媒體,

都忿忿不平,都仗義執言,都大嘆人心。

--

我可沒有不平,沒有要發言,沒有在喟嘆。

Been there; done that.

我被潑了三十一年的冷水,

也被大大小小遠遠近近親親疏疏地背叛,

早就練就了該練就的功夫。

If anything, 這種現象只會讓我越發篤定,

我該說的該做的該選的,就去說去做去選。

--

My life story is this.

幾乎所有的人,乍聽之下,都不相信我說的。

不管是學術上的對錯問題,

抑或是商業上的賺賠問題,

甚至是選舉上的輸贏問題,

更別說思想上的正邪問題,

乃至於信仰上的真假問題。

然後呢,一個個,一次次,一年年,

世人都慢慢接受,或快快接受,或悻悻接受,或哈哈接受,

一個事實...

事實就是:我又止的欲言,都是預言。

--

Don't get me wrong; I enjoy none of this.

先知在家鄉,都是寂寞的;

而寂寞在商場上,叫做乏人問津。

我絕不會讓這種事發生在我身上的。

我要當一個熱騰騰,眾人疼的先知。

因為我需要聚集資源,讓我專心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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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是不是「符合」SoR, 不是「誰」說了算的問題。

因為沒有人「實質擁有著」SoR的商標權;

因為沒有人「努力壟斷著」SoR的話語權;

因為沒有人「誠懇爭取著」SoR的立法權。

在美國,每個人,都太個人主義了;

在美國,不會出這種人物的;

在美國,所謂的擁有、壟斷、爭取,

跟我現在做的,有著截然不同的哲思跟實踐定義。

--

在美國,

是不是「符合」SoR, 不是「誰」說了算的問題。

在臺灣,可不一樣。

--

我們福爾摩莎的孩子,福報恩典,不可思議。

老天爺會透過我的臭皮囊肉身,善呵護善眷顧他們的。

#在此公告所有業者

#我很簡單的

#比您想像的簡單一萬倍

#因為我都全盤托出

#我需要您加入我的SoR師資班第12期

#然後呢

#沒有然後啊

#您要我這老師幫您這學生什麼就直講啊

#全臺第一個加盟燈箱在高雄掛牌了

#所謂的加盟就是雙方毫無權利義務

#這位SoR師資6班的老師想親身相挺

#就花錢買了燈箱掛起來

#不代表這裡是SoR美語教室

#不代表這裡是SoR美語團練站

#不代表這裡能買到SoR美語教材

#就像反核藻礁或同志彩虹或法輪大法一樣

#別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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