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始有一些創作者會來沙龍切磋故事寫作相關問題,這都很棒,大家能開開心心討論寫作技巧,這完全是好事!
不過這些討論被留在留言區實在有點可惜,所以從今天開始,會在徵詢大家同意後,不定時將這些問題和個人見解整理成文章,分享給關注沙龍的大家。
並且,憑我一己之力,很多時候也很難對每一個主題盡善盡美,因此想請每位創作者幫忙監督「寫作提問箱」系列,有任何的新想法,新思路,需要指正的地方都非常歡迎提出來,你們的幫忙能造福更多創作者。
這個新系列,以後還請大家多多指教啦!
這一次的討論主題是文友草莓菓子所提出的,徵詢本人同意後,在這裡跟大家分享,如果想看原留言,可以點選這個連結。在寫作時,她有事先積稿、修稿,再發文的習慣,也因為是一周的累積成果,讀者因此反應「有點長」。於是這位文友便開始思考:「一篇成功的文章小說(可以入戲狀況的)大約篇幅都多少呢?字要打多少才能算是一個章節?」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好幾個層面來看,下面就一一列點來述說我自己的主觀看法。
私以為所謂「成功的小說」跟篇幅無關喔,短篇可以是好作品,長篇可以是好作品,極長篇可以是好作品。只要有頭有尾,節奏不拖沓,能讓讀者享受其中都是值得一看的佳作。
這有很多原因。第一,現今短影音興起,已經是速食的時代(在我剛開始寫作時就已經是了!),所以讀者的專注力本來就比較難持久,連我自己都是,但我不認為這是創作者應該負起的責任。
第二,劇情品質、敘述流暢程度和故事節奏也會影響讀者的耐心。我沒有讀過這位文友的作品,因此不是在指涉作品內容,但我想說的是,魔戒這種傳統奇幻大部頭如果放在網路上連載,我大概兩萬字都看不完......
如果創作者們沒有第二點的問題,那麼讀者覺得太長,其實就只是因為閱讀長文比較容易疲憊和分心而已。
所以只要將一次發佈控制在2000-3000字,定期更新,就會比一次發上來更吸引讀者。這有點類似猴子與香蕉的故事。早上不給猴子香蕉,晚上給猴子八根香蕉,但猴子根本吃不下,只能堆在旁邊;但如果早上給四根,晚上給四根,猴子便能順利地把香蕉消化掉。
因此,我們不需要為了速食時代改變我們的作品,只需要用更方便讀者吸收的方式呈現文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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