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基督徒的日常神學

好啦!雖然我寫過超多神學文章,很多都涉及各種邏輯辯證或科學解釋、歷史因緣與文化背景,但這其實更多是出於我個人興趣,而且我非常清楚這是絕大多數人根本不可能做的研究,而且日常生活中有太多其他事情會佔據我們的時間,很多人連要三餐溫飽都有困難,哪有時間思想這些宇宙真理之類的遙遠議題。

對,真的是這樣,我相信上帝也不會這樣苛求我們,何況我強調過非常多次,就算我有神學點數53萬點,一位牧師有兩百萬點,還有一位只有5點的非信徒,我們一起站在上帝面前的時候,我們其實都一樣趨近於0,所以對上帝的認識不是用來跟人家比較,而是用來要求自己要每天都更加親近上帝。

心態才是重點,而不是「學習成果」,因為那不是上帝在乎的。

總之,「渴慕」才是行為出發點,所有「附帶行為」都是因為渴慕才發生的。

為何我要這樣說呢?我先來看看第一大戒命,就是要愛上帝(用盡一切),這份愛,是一種渴慕。

再來被耶穌稱為「相仿」,就是「愛鄰人如愛自己」,這裡有兩個重點,首先是你要懂得愛自己才有能力愛別人,其次是「鄰人」,耶穌不是說「愛人如己」(雖然這段話常被這樣縮短),因為這跟能力有關,也跟「現實」有關,實務上,我們不大可能有無限的資源(不論是能力還是時間),耶穌很清楚這一點,並沒有給我們過多的要求(所以真的不需要去論斷人家有沒有盡力服事,管好自己就夠了)。

我們可以從上面看到,首先,上帝「老實說不需要我們做任何事情」,所以上帝不愛奉獻、不須祭物,祂要憂傷痛悔的心,也就是說,祂要人認罪悔改,祂要渴慕祂的心。真的,你只要渴慕祂就好了。

然後當我們以耶穌的心為心(因為渴慕),我們自然會「活出基督的樣式」,於是我們能自愛,然後愛人。

簡單說,好的基督徒「自然會有」好的行為,不是說行為不重要,正好相反,是行為會反映出你所信的,只是如果你的行為出發點是錯誤的信,那什麼行為都沒用(所以才會說不要論斷,因為根本不知道一個人的行為背後出發點是什麼,不論行為好壞)。

請注意順序,你要先認罪悔改,要先渴慕神,這是先決條件,也是因信稱義成立的關鍵。請理解,撒但也非常認識上帝,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還要認識,而且他也非常「羨慕上帝」,以至於「妄想要與上帝比肩」。要知道,他是羨慕變忌妒,因為他不是渴慕,他想的不是與上帝關係的合一,而是取代。

我提這一點是要提醒,我們如果「只有」好的行為,或許在世俗上的確可以被稱為好人,也配得各方祝福,但仍然是不夠的。因為多得是黑道被稱做大善人,只因為他錢捐得多,此外,有好的行為當然也可能有好的心態(對良善的渴慕),或者我們可以推測一個表現出良善行為與德性的人,可能在大方向應該可以是合神心意的人,雖然「不夠好」,但也「夠好了」。

只是這種看行為的方式並不是一個好的信仰方式,因為這是個無底洞,而且很難讓人得到救贖(不是不可能,畢竟主權在於上帝,但一定很難,因為有太明顯走錯路的機率)。這樣說好了,你要做到哪種程度才算數?而背景資源更直接劃定你可以作到多大的表面效果(大家可以看看各縣市一些有名的捐款大戶大善人,有不少背後都是黑影幢幢),更別提這種「做給人看」的方式本來就違背行善的準則(行善不能是交易,不然就只是交易,不叫行善,因為行善叫白白的給予,所以耶穌才會說行善獲得掌聲的已經獲得獎賞)。

因為靠行為不可能稱義,所以問題依然會回到「渴慕」,雖然我們依然可以將行善視為一種理所當然的準則,只要要記得這份準則來自於你對於真理的渴慕,簡單說,你不是盲從或迷信,而是「思考過而且想通了」。那麼你才可以稱義,然後「自然而然」做出合神心意的行為--而且沒有過多要求,這一點很重要,愛我們能及的鄰人就足夠了,雖說上帝絕不反對我們有更多渴慕。

(對於信心與行為,大家可以比較一下羅馬書跟雅各書,乍看之下兩邊根本互相衝突,實際上不是,把動機跟時間先後擺進去看就一目了然了。)

當然,我們可不可以先有善行再來信主?當然沒問題,這兩樣又沒有衝突,或者說,這兩樣其實「可以不相干」,完全沒必要硬扯在一起,我只是要提醒,一個熱切行善的人,如果只是停在「心安」是很可惜的事情,而享受掌聲則反過來變成不可取了(耶穌也警告過載世間已經享受報償的人在末了反倒受罪)。到頭來,你的善行如果不能促使你「追求真理」(渴慕),那麼這些行為雖然依舊值得讚揚,對你「名聲有益」,但對你靈魂恐怕沒多少幫助了。

所以耶穌雖然有很多醫治,卻不會特別張揚,實際上,傳統教會一向很注重醫療、社福、教務等各項事功,不會只有宣教,但這才是好的作法,我們其實可以很輕易的判斷出耶穌其實花更多時間在對大眾進行醫治與救助,而他講話卻大多在會堂裡講給少數人聽(幾次大型群眾集會,基本上保證只有附近的人聽得到,遠一點的人依舊只是想來得醫治或者順便吃一餐),反而現在有些教會認為不需要做那些社會服務,要專心宣教,這才是錯的。

正常作法,其實是因為我們行善,吸引有需要的人靠近,讓人家看見基督徒有好的德性,然後才有機會傳講福音給他們,可不是在路上騷擾路人,抱歉,連我都覺得很煩,別提有些人根本語帶恐嚇了,這些全都是對神學有一定了解才能知道是什麼意思的東西,你到處講天國近了,人家只會當你瘋了(施洗約翰可以這樣講是因為他講的對象是猶太人,每個都有深厚神學底蘊,台灣人可不是),因為人家根本沒有相關背景知識可以了解你在講什麼東西,更別提可能這樣講的熱心傳教者自己也不清楚這些話背後到底有什麼神學意義,只是死背罐頭術語而已,而這樣的人正好就是所謂「不冷不熱」的基督徒,只有表面行為看來很熱,內心卻空空如也,因為你根本沒有冷,熱也就變成虛假,你要或冷或熱才行。

雖然這種人最愛宣稱自己火熱,那有個永遠火熱的地方你想去嗎?

你沒有愛鄰人,沒有先看見人的需要(對,這部份是人對人,反倒是可以部份適用交換論的場域),只會讓人家對基督徒越來越反感而已。

老實說,對基督徒來說,日常生活就是日常生活,是的,我們或許會特別有一段靈修時間被區隔開來,而且至少週日會上教會做禮拜,至於其他小組、團契的形成,看個人安排,但每個人狀況不同(有些教會特別安排非週日的禮拜,畢竟很多觀光業的信徒根本不可能放下週日的工作時間去聚會,這是教會需要的體貼),根本不用去比較誰的服事比較多,或因此宣稱誰比較屬靈,那往往只是單純比較閒而已(所以不是退休族群,就是客少的大學生,再來就是保險或房仲之類直銷人員,後者搞幸福小組更是天作之合)。

當然,我還是會鼓勵大家參加服事,要有靈修時間,但那也只是鼓勵而已。

基督徒也只是平凡人,沒有比較了不起,你的日常生活也只是日常生活,唯一的差別在於,基督徒應該是因為認罪悔改來到上帝面前,然後渴慕親近神的人。

知名RPG「異域鎮魂曲」裡面有句話:「什麼能改變一個人?」,答案是「悔恨」。

認罪、然後悔改,成為新造的人,行為自然會改變,不受捆綁,然後你會渴慕「更加」認識上帝。

然後日子一樣一天一天過,只是不再一樣而已,因為如果你認真去尋找上帝的真理,每天都有新發現,自然會日日更新。

到頭來,你自然會在生活當中隨時尋找上帝,因為你會迷上研究上帝。

實際上,研究神學會變成日常生活的本質,可以完全不學術(除非你打算有條理的呈現出來,才需要學術規格),差別只在於,你是否只把神學視為學術知識,如果是,那你只是用屬世的知識在看待上帝,一點都不屬靈阿!

因為屬靈本身就是徹底神學的東西,畢竟,邪靈也是靈,學會分辨本身就是基本功課喔!

神學不難,那叫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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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內容非常豐富,但如果沒有花時間研究,其實連當成尋常小說看都很吃力,遑論對神學有正確的理解,所以身為基督徒,研究聖經是基本責任。 在此紀錄個人研讀聖經與研究神學的各種心得與反省,期待與生命、社會建立連結,更希望能與大家激盪出真理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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