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關於結構助詞之一「得」,這篇介紹「地」以及「的」,此兩者作為結構助詞時,其實是共用的,關於演化方面可參考上一篇的前言。並且此篇會有上一篇「得」的換句話說。
假工具書:22.結構助詞「的、得、地」相關用法-1(前言介紹、得)
因為是單獨用法,所以先說。但如果您完全不想用這個字作為這個用途,那就不用管它了。以下的用法全部都可以改為「的」這個字,讀音相同。
作為結構助詞時,它的前面只剩下了大家長主詞,而與「得」不同的是,「地」是搶在「動詞」前面的
,它將「形容詞轉為了副詞」。
(不用記)它標示的是狀語。狀語:是修飾、限制、說明其他詞語的詞、短語或子句,通常描述時間、地點、方式、原因或程度。
而我們這邊提到的狀語只有「副詞」,用來表達動詞的「程度」。
例句:聶小花 飛快地 跑走。(「得」的換句話說來了)
唐小三美得無人企及。這句怎麼沒有換句話說?因為這句將動詞隱藏起來了,動詞為「生長」,但那句的生長本身沒什麼好形容的,所以不需要副詞。人物外貌不可能瘋狂地生長吧。
「地」的用法就是這麼簡單,當它出現時,句子結構很難有更多變化,就是主詞+副詞+動詞,所以一旦用得多了,就會產生平鋪直敘的感覺。
而副詞+動詞這個結構本身是可以被模糊的,結構助詞都一樣,也都只是讓句子變得簡單方便,因此並不複雜,變化就少,同時也「沒有一定存在的必要」。
原句:聶小花飛快地跑走。
換句話說:聶小花跑走,速度飛快。
>這個變化沒有副詞,而是讓身為副詞的「飛快」回去做本職的形容詞,但就變成兩個句子了,實際上是>聶小花跑走,聶小花飛快兩件事。
>原句之簡單,就是省略了跑走這個動作本身是自帶「速度」的,速度是受詞,「飛快」作為形容詞時失去了好夥伴受詞,就只能去找動詞搭夥,所以變成了副詞。
「地」就是將形容詞從名詞身邊奪走,把形容詞送給動詞害其變成副詞的最終表現。但本身就是可以被省略的,只要句子中的副詞+動詞可以流暢相接時,就不須用「地」去表示該結構。如:認真分析。(認真地分析)(上面例句的:飛快跑走)
是要隱藏還是露出,兩種的感覺略有不同,前提在於是否流暢,如果只看「聶小花飛快跑走」,會不會有一種失去「浮誇」的感覺?念起來的語氣似乎沒有很強烈?而且有種句子不太完整的感覺?
那是因為「認真分析」,通常都有會受詞存在,去表達分析什麼,所以完整的句子不會單只是沒頭沒尾的「聶小花認真分析」而已,並且,「認真」也可以直接作為聶小花的形容詞,所以整體的副詞感並不強烈。
但「聶小花飛快地跑走。」本身的句子就終結了,所以少一個字就會產生短促的感覺。並且「聶小花飛快」本身是很詭異的形容,因為真正被形容的是聶小花的速度,更是跑步的速度。
那麼,希望您可以知道什麼時候其實可以省略「(副詞)地」,讓整個敘述變得更乾淨了。熟能生巧,習慣之後就能自然運用了!
更多的變化型,後面還有!
如果您不想區分「地」與「的」,那麼「地」的工作可以全由「的」替代,反過來絕對不行。
這兩者沒有用誰會加分扣分,只有用得對不對、好不好才有影響,會要求您必須用哪個字的,敬而遠之。但一部作品中,兩者請不要混用,好好統一吧!
(不用記)「的」作為結構助詞時,標示前面的詞是定語。定語:偏正短語中(中心語+結構語的),修飾、限制、說明名詞的詞語。(也有後置定語但先不討論,那是一種句型變化而導致的結果)
「的」用法有很多種,除了上面「地」的用法(不再贅述),還有以下幾種:
>接在形容詞後面,用來修飾(說明)後面的名詞。這個大家都會!
>「聶小花」是定語,去限制「可愛這件事」是針對聶小花,而不是別人,表示出了兩者的所屬關係
。(可愛的人是聶小花)
用原本的例句來做變化:速度飛快的聶小花跑走。
>「速度」(N)跟「飛快」(Adj)成為一體的形容詞,一起去修飾聶小花跑走這件事。
>「聶小花跑走」這件事是定語,去限制「速度飛快」是針對聶小花跑走這件事,而不是其他事,同樣表示出兩者的所屬關係
。(速度飛快的是跑走的聶小花)
副詞以外的有實際意義的詞
後面,組成帶有名詞功能的詞組,在句子中當作主詞(主語)或受詞(賓語)使用。不用記,其實例句就在上面的解釋的括弧中「可愛的人是聶小花」(接形容詞後,將「可愛的人」變成一個名詞)、「速度飛快的是跑走的聶小花」(兩個結構,前面接形容詞後(實際名詞是「速度飛快的人」),後面接動詞後,「跑走的聶小花」變整個名詞)。
單結構接動詞後面:聶小花跑走的速度飛快。
列舉「可愛」、「速度飛快」、「跑走」這三個狀態,都是具有實際意義的實詞(相對於虛詞)。
其實對於「的」用法,大家應該都是自然而然,常見的問題是「的」、「地」沒有統一,或是「的」、「得」被混用。
雖然「的」、「得」都可以被放在動詞、形容詞後面,但兩者後面接的東西完全不同,「得」後面所接是「對前句的補充」,實際上可以看作兩個句子
。
而「的」後面所接是「前語的從屬」,後面總是名詞。會說「聶小花跑步的樣子」,而不會說「聶小花的跑步」。(上面「補充」兩個字也是名詞,因為是補充的「內容」)
「的」本身是比較難被省略的(關於末字這個「的」,並非結構助詞,而是語尾助詞哦),會被省略時,用法跟「文言文」牽扯,若非寫古風、古文,可以不用在意。
如:聶小花說的話>聶小花所言、聶小花之語。
但老實說,沒有省略的必要,因為它讓句子更簡單順暢了,當然我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用這個、那個去轉換它,但建議是一句話中太多「的」時再使用,通常是大白話容易有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或者就拆成兩句。
如:聶小花說的話其中的錯誤>聶小花這段/那段話其中的錯誤。>聶小花說的(那段)話,其中的錯誤。
古文就很簡單又豐富:聶小花所言之誤、聶小花語中錯誤之處、聶小花話中錯處云云。(文言文:語之誤也)
(重點在於話裡錯誤的地方(已知),而非說錯話這件事(未知),所以「受詞」座標是固定的,所以不會有「聶小花話中有錯」、「語有誤焉」這類說法。)
補充,如:題外話=主題之外的話。如此省略並不單單是「的」才有的待遇,大家都有。(題外的話,沒有不行,但就很怪對吧)
想必看了這些分析,應該會恍然大悟,同時一頭霧水,但如果您有相關問題,可以去審視一下自己的用法,是否並不符合上面所述。
但看到這裡的您,究竟看到了多少的句式變化呢?您在創作時,是否總使用同一種句式呢?
就「聶小花跑步速度飛快」這個情境,您會怎麼寫呢,當然沒有一定,我們去看看前後文,挑選一個順暢、順眼的,或者想水字數……咳咳咳。
您並不需要擁有這個主題所有的知識,唯一需要讀懂的就是「詞性」,結構助詞無法單獨存在,所以它前面和後面的詞性就很重要了,當然了,對於「得」來說,只有前面的詞性重要,後面的跟它無關,只跟它前面的那個東西有關。
希望您對於這三個結構助詞的了解能更深一些,您可以去驗證所有「的、地、得」的用法,但首先,您要知道那個字是作為結構助詞而非它們擁有的其他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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