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目標,必要的三元素是:
01 太想達到而無法自拔的「目標」
02 有辦法實踐的「計畫」
03 能改變未來,現在就能做的「行動」。」
這段話,節錄於日本作者吉武麻子[1]的著書,
《目標や夢が達成できる 1年・1カ月・1週間・1日の時間術 》[2]的第23頁。
這個分類非常好,把做出成果的三大支柱條列出來。
在我的經驗上,這三者是有一個相對順序的。
你需要先有很具體,想要實現的目標,
才能夠制定計畫,接著分散的每天的日子中去行動。
這其中最難的,就是有「清晰具體的目標」。
我們對沒經驗的事情,是很難有清晰具體的認識的。
這時候需要找有經驗,實際做過那件事情的人取經,
透過訪問他人,得到他人做成那件事的經驗,
進一步去思考,要如何將他人的經驗給你的啟發,
具體化成能夠實行的「計畫」。
而在我的經驗裡,做「計畫」的秘訣,就是不要做得太死,
要保持足夠大的彈性。
計畫如果想得太清楚,反而在「行動」的時候綁手綁腳,
所以計畫只需要有個大概,有個方向,就以足夠。
簡單說,
「目標」是「終點」,「計畫」是「方向」,而「行動」是「步伐」。
目標和計畫都是輔助,重點是可以持續採取行動,
才能真的心想事成。
Reference
[1] https://time-coordinate.com/
[2] https://www.kinokuniya.co.jp/f/dsg-01-9784761276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