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務助理這一個職缺並不限科系,單純只是有沒有符合律師的眼緣或是不是有背景,這位雇主律師受人之託才錄取來應徵的人而已。
當然臺灣的律師及法務助理制度淵遠流長,讓一般民眾開始有著美好的想像及錯誤認知,認為屬於白領金字塔型的高階執業人員-律師,基於高薪背景,相信對於事務所內,聘僱法務助理的薪資應該不會太差!
但是現實律界職場環境的薪資生態,真的是要看雇主律師(即資方)本人對於屬於勞方地位的法務助理有什麼樣的認知與期待,畢竟薪資及福利是需要雇主方(即律師)提出,那麼就是看來應徵或是受託照顧的"人"是基於什麼樣的心態來擔任法務助理一職,或甚至到願意超低心及佛心地接受不合理的薪資待遇。
律界裡,只要沒有律師執照,櫃檯、行政、法務助理類的,一律低薪,當然什麼特別助理之類的是例外。
甚至還有大律師,認為5人以下的事務所,對於助理還會稱採師徒制,只願意給最低工資,還不替員工投保勞保。
然而,其實最會苛刻剝削的,絕大部分是有律師執照的法律人。
如果舉更早的例子為例,民國98年的律界,普遍認為法律系應屆畢業生的法務助理起薪就是最低薪資-17,280元~22,000元,撰狀抽成也少得的可憐,律師收費5,000,但法務助理撰寫的訴狀,抽成連200元都不到,大律師還會拗我是在給你機會學習,當然說話的語氣夾帶盛氣凌人的態度,還會說台大清交名校畢業的法律系學生我不用,但事實是忍受苛刻的工作,當然也只有後段班的法律系畢業學生會勉強留住這工作,換坐有著名校光環的畢業生,因為機會多,早就跑了。
至於法務助理的工作內容含接待當事人、跑法院、撰狀、複代理、打掃清潔律師的事務所跟住家等等,而且還沒有任何加班費、餐費跟津貼補助。
當然,也有網友分享,法務助理的工作應該是-包羅萬象十八般武藝什麼都要會的打雜工喔~從司機到接待。客服到客訴。文書到保安。清潔和刷洗。倒茶和採買。撰寫到出庭。所有一般社會公司會出現的職務和狀況,通通都要助理來處理。
然後老闆家裏的事也要你去協調處理。要兼任保姆。當然照顧的都是巨嬰。
在出社會許久後,才知道當時年少輕狂,在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的一路上跌跌撞撞!為什麼大學或是研究所裡的法律系,就是不開個律師-法務助理 實務課程,介紹低薪現況呢?!讓法律系的學子們先打個預防針或是準備跨領域服務的問題,但我想,學校教育與社會業界現實的落差,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當然也有網友衡平說明-其實大律師願意帶徒弟(實習律師或法務助理),很多人求之不得,還要透過關係引薦方得入室。根本沒底薪論件計酬。幾年之後積累經驗及人脈關係都有了,出去自立門戶開業的很多,而且,真正夠硬的大狀-從來不會登報徵人收徒啲。
但目前職涯中,唯一遇到不錯的律師,目前在2024年的現今,有矚目案件中還找得到的大律師,應該就是俞大衛律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