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鄭捷在台北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矯正機關向媒體揭曝他在監內的一舉一動,如他吃了什麼、睡得如何,甚至連在房內什麼都不做,也會被公開說他在發呆。
最近,一位牧師違反鄭捷的意願,公開了鄭捷寫給他的私人信件。
鄭捷在信中表達了對牧師的感謝,並請求不要將信件透露給媒體。然而,十年後牧師將信件公開,引發了一些社會爭議。
在監獄這種高壓環境中,與受刑人建立信任關係非常困難。
監獄的環境以戒護為主,面對高壓管理和懲罰,受刑人對他人普遍持有防備,容易認為社工也是和戒護人員「一夥的」。
受刑人對他人的關心抱持懷疑態度,問我:
「社工是什麼?」、「為什麼你要幫我?」、「要付你多少錢?」
在這樣的環境下,讓受刑人願意袒露內心真實感受和想法,並展現內心脆弱的一面,需要輔導人員付出大量的心力,讓受刑人相信在監獄中不僅有管理和懲罰,還有真心願意傾聽和幫助他們的人。
然而,牧師公開信件的行為,將摧毀專業輔導人員多年來建立的信任基礎。
這種信任一旦被破壞,將使受刑人的心理防線會變得更加堅嚴,更不願意袒露內心的脆弱和真實感受,從而無法真正面對和解決自己的心理問題。
例如,之前有位受刑人,發現輔導志工向其他受刑人透露他的家庭狀況後,感到不被尊重、被背叛,拒絕再和輔導志工及其他專業輔導人員談話,我與他的輔導工作也被迫中斷。
在出監後,這種不信任會使受刑人更難融入社會。
他們會對社會上的人保持戒備,很難建立穩固的支持系統,從而容易回到以前的犯罪行為模式。
當受刑人感到孤立無援時,犯罪往往成為他們尋求控制和滿足需求的途徑。因此,信任的破壞不僅阻礙了他們在監獄內的輔導過程,也使他們更容易在釋放後再犯,增加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社工師、心理師等專業輔導人員在監獄輔導工作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
在專業的理論和技巧訓練下,我們會了解受刑人的心理狀況和需求,制定個別化的輔導計劃,提供受刑人所需的心理支持和專業協助,幫助他們面對內心的焦慮。
專業輔導人員能教導受刑人如何管理和表達情緒,避免因情緒失控而導致的行為問題,並幫助受刑人改變不良行為模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並且,透過社會技能訓練,提升受刑人的情感表達、人際互動與社會適應能力,幫助受刑人重建自信,提升自我價值感,為其出獄後的社會再融入奠定基礎。
法官在審判時,常以是否有「教化可能性」來作為判刑的依據。從法院到社會大眾,都期待矯正機關具有教化功能,透過在監內學習後,不再繼續犯罪。
然而,許多監獄面臨著一位社工需要輔導上千位受刑人的困境。
根據統計,監獄的教化人員高達53%是免費宗教人力,顯示矯正機關進行教化工作仍大量仰賴志工。宗教志工雖然有善意,但往往缺乏專業的輔導訓練。
我曾親耳聽到某些輔導人員在團體課程中指責用藥者:
「你會吸毒就是因為你太自私,只想到自己,你有為家人想過嗎?」
「你出去很快又會再吸毒,因為你意志不夠堅定」
「你連自己都控制不了,怎麼可能改變?」
「你這麼做是在浪費社會資源,根本沒有悔改之心」」。
這類言論不僅無助於受刑人的改過,更會嚴重打擊他們的自尊和自信,讓我們社工師、心理師好不容易與受刑人有些進展的輔導成效又退回起點。
如果我們希望真正減少再犯,必須引進充足的專業輔導人員,讓受刑人獲得適當的教化與心理支持,透過教育、心理治療與社會資源的承接,才能真正有效讓受刑人復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