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將可憎汙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那鴻書》3:6
城市的罪惡和敗壞。我們早就在許多漫畫、文學、影視作品中看見。城市裡的七宗罪,虛偽貪婪的高譚市孕育癲狂的小丑,遊走法律邊緣的拯救者打上一盞蝙蝠燈,暗夜限定的正義,企圖拯救別人,卻拯救不了自己。
《那鴻書》是舊約《聖經》的其中一卷書,內容主要是上帝對亞述帝國尼尼微城的審判。
「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那鴻書》3:1
《不!》電影起頭引用《那鴻書》的話,即是上帝毀滅尼尼微的預言,也是《不!》諸多奇異現象的根源。
電影第一幕是多年前的一場悲劇。參與美國情境喜劇的猩猩演員,在演出中突然失控,暴怒攻擊舞台上的人類演員。觀眾席從歡笑到尖叫四起,逃竄。沒有人知道猩猩為什麼突然發狂?還有現場為什麼有一隻鞋子毫無支撐的直立著,始終不倒?
《不!》除了起初的經文,沒有特別對神或信仰展開論述,但用許多無法解釋的現象,代指超出自然和人類力量的「無形的手」的存在。猩猩的發狂並不是偶然。
彷彿上帝對世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當猩猩失控,攻擊,鮮血遍地,情境喜劇現場,仍不停閃爍請觀眾「鼓掌」的指示燈。這是片中最顯著的諷刺。既然人們如此喜愛舞台,為博取關注,為爆紅獲利,情願造假、攻訐、嘲笑、歧視......。那麼就遂了你們的意吧,「為眾目所觀」,讓毀滅都成為一台戲。
在那之後的許多年,又出現異象。主角歐傑聽見了,從空中傳來的聲音,有尖叫有哀號。隨後,父親離奇死亡。有人說是飛機掉了什麼剛好砸中,但他知道不是。
看,那朵不動的雲,始終在那裡。
如果不能解釋的拯救,是Miracle,神蹟,那無從解釋的災難,bad miracle又該叫做什麼?
歐傑的妹妹安,搖了搖頭,bad miracle 該叫什麼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如果天上真有什麼。拍,拍就對了。拍了可以賺錢,可以上歐普拉秀,一炮而紅不說,好一陣子可能都不愁吃穿。所以不只拍,還要拍得清晰,拍得保密。否則網路上一堆粗製濫造的影片,假消息,嗜血的八卦媒體,早把大家的胃口撐開,再填塞到反胃。就算是真的,又有多少人相信?
第二次的毀滅,同樣是舞台,遊樂園的露天演出,呼應情境喜劇現場。遊樂園老闆是猩猩事件倖存的亞裔男孩小朱,儘管親歷毀滅的現場,隨著時間過去,災難彷彿沒有在小朱身上留下印記,好像上帝帶領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並不記得恩典,也未記取教訓。過去的一切反而成為獲利、再度博取關注的談資。小朱收集了事發現場的鞋子、照片、生日帽、衣物,當作一門生意,供人付費參觀。如同歐傑和妹妹,和多數現代人,不論發生什麼,第一時間都是拿出手機拍照錄影開直播。小朱以為自己是「天選之人」,受到從天上來的「觀察者」的信任,能將倖存歸功於自己,進而將神蹟、災難,都當作演出,展現在世人眼前。
但人的生命終究不操之在己,什麼時候給,什麼時候收,都只屬於上帝。
我們不配擁有神蹟。
嚴格來說,《不!》不能算科幻片,雖然貌似有外星生物,但片中沒有對這個生物解釋太多,沒有真正的分析認識,沒有從哪裡來往何處去,沒有目的和意圖,只是不停張開大口,餓了就吃,彷彿人們無盡的慾望,永無止盡的飢渴。《不!》也並非傳統探討末日或審判的電影,它沒有血腥戰鬥,沒有極端的人性醜惡或撲天蓋地的全球災害,也沒有喪屍和變種病毒。
比起來《不!》某些方面更像《哥吉拉-1.0》,以巨大的恐懼,反映社會現實,受制其中的人心和集體困境。
《哥吉拉-1.0》把背景設在二戰後的日本社會,一切都要重建的荒蕪,在上位者慣性罔顧人民的欺瞞和謊言,個人和集體的創傷。而《不!》的背景,同樣是創傷,只是肇因於當代發達資本社會下,個體的工具化,市場化。當價格等同於價值,個人情感和需求,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所以爸爸隨意奪走女兒的馬去拍電影,猴子要穿起花襯衫上台表演。若動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而失控,沒關係,換別隻,別的動物,或乾脆AI吧。激動得太過,大不了給牠一槍,像白人警察那樣輕易的殺掉一個黑人,都不算回事。
《不!》是喬登‧皮爾(Jordan Peele)第三部導演長片,作為非裔美國人,對歧視和人的工具性有特殊的敏銳,他的作品也不斷運用這些元素。從《逃出絕命鎮》直面種族衝突,到《不!》則以科幻驚悚,融入社會寫實,把不經意的歧視帶入日常言談之間,如電影中劇組人員的竊笑,店員的輕蔑。批判當代的網路亂象,卻並非全然嘲諷,仍試圖帶出亂象背後,人的失落,何以失落。
不夠能言善道,行事作風也不符合當代潮流的歐傑,不意外的要受挫。而妹妹安,看似雲淡風輕的講起那匹被爸爸奪走的馬,自己都不明白為何要糾結。我們知道,那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回想。
原來那樣的奮力,一定得抓住人的目光,或者,踩著什麼往上爬,努力證明自己。內核都是恐懼。
恐懼抑或焦慮,無疑是現代人愈來愈難以救贖的創傷。科技盛世,取代變得更輕易。可預見的未來,人本性的自我中心,也只能放大,再放大。像條一路衝刺的下坡路,前行了就再難回轉。
說末日,或許太重。
如果審判或毀滅,是因人的敗壞,或許不是偶發性的大奸大惡,而就是這些,習以為常的,無時無刻在周遭,在自身。累積著的罪,直到滿溢,迎接下一次的毀滅。
《不!》作為商業類型片,喬登‧皮爾還是放進屬於個人的作者表達。許多值得玩味的細節,可以互相對照。如呼應《聖經》經文的情境喜劇現場、遊樂園露天舞台;片場的綠幕,生物的綠色口器;引發生物死亡和猩猩暴怒的兩次氣球爆破。「不要對視」,作為電影裡對抗怪物的消極手段,也像一句消極對抗人性之惡的回應,好像我們說面對劣質的內容和媒體就不要點、不要看。固然消極,卻是身處現世的我們,不多的,能夠做出的選擇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