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閱讀時間 ‧ 約 10 分鐘

思想漫步-創世紀021-得救的魯蛇,羞恥的極大成

從「創世紀013」亞伯拉罕蒙召開始,我們與先祖一同經歷了高山低谷,學習許多生命功課,可記得有一位跟隨亞伯拉罕的人?就是稱為「羅得」的姪兒。一方面他可以跟在亞伯拉罕的身邊真是太幸運了,但他把這個很難得的優勢糟蹋得淋漓盡致,雖然得到一些物質的好處,但結局卻是淒慘可憐的!他的存在對我們有何意義?我們要好好考察。


先了解他的結局到底有多淒慘:當耶和華審判所多瑪時,要用火毀滅這城時,他正住在那兒,因著紀念亞伯拉罕的代禱,兩位天使把他和妻子和兩個女兒拉出來。在逃難過程中,他的妻子因著留戀所多瑪的某些東西而回頭一望,結果變成一根鹽柱 (創 19:26)!杵在那邊,永遠作為一個羞恥的記號,這是其一。其二是逃難到山洞時,女兒為了得著後裔,竟然用酒灌醉父親,亂倫而生下摩押人和亞捫人的始祖!因這醜惡的罪所以耶和華恨惡這兩個族類,不准他們入耶和華的會,甚至命令不可為他們求好處,他們也世世代代成為以色列人的麻煩。這樣的結果與神所應許的福差距甚遠,我們嘗試來拆解原因,看他是如何走到這般地步。


這個人的顯著特徵,就是在追隨神的事上是被動的。亞伯拉罕的生命道路很明顯,就是蒙召的路,以神的旨意為目標,而羅得則完全未曾有神的顯現,他跟隨的目標是叔叔。即使如此,當神賜福給亞伯拉罕的同時,羅得也一同蒙恩,亞伯拉罕的經歷他也完全看在眼裡,對神的經歷就算沒有主觀性,也該有敬畏吧!若敬畏而生出渴慕與追求,轉被動為主動,就是最好的結果,他擁有絕佳機會,卻沒有把握。當他們財物多起來的時候,他竟然見利忘義,拂袖而去 (創 13:11),為自己揀選了富饒之地,把較差的地留給叔叔,全無敬重之意。這裡顯出亞伯拉罕因信靠神而有的泱泱大度,與羅得的自私和窄小。結果雖然自認為選了好地方,卻因離開亞的拉罕這祝福的源頭,而一步一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沒有神的生活似乎多采多姿,墮落的本性能有何光彩之處?世俗和娛樂就是理所當然的結果。他就這樣「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這個地方聖經多處描述為滿了罪惡和淫亂的。而羅得在那兒生活了一段時間就遇到國際戰爭被擄遭難,亞伯拉罕冒著生命危險把他救回來,但他似乎「無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問題,人家救他好像也是理所當然!哎,豬隊友莫過於此,沒有幫助也就罷了,還捅婁子找麻煩,反正就仍舊住在所多瑪。當神已經無法容忍,差派兩位天使即將過去執行審判時,羅得似乎成為該城「有頭有臉」的人物呢!「那兩位天使傍晚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城門口,...」(創 19:1) 好個「城門口」,聖經的文字有神奇的對比,似乎與亞伯拉罕坐在「帳棚口」(創 18:1) 遙遙呼應。


接下來繼續對應:「... 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面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轉來僕人家裡洗洗腳,過一夜,清早起來再上路。」(創 19:1~2) 這種熱情迎接的態度也是似曾相識,亞伯拉罕也是這樣迎接「三個人」的,只是現在少了一位,就是耶和華神自己,只剩兩位天使,他們帶著審判任務而來,且「不屑」進到他家。「他們說,不,我們要在大街上過夜。」(創 19:2) 但羅得的熱情可能也有點厲害,有學到叔叔一些表面的特性,切切的請他們之後,「他們才轉身進到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創 19:3) 到這裡的描述只顯得有點怪怪的,但還看不出異樣,接下來就開始令人傻眼了!以下描述非常不堪,但聖經的用字直接而白話,我們還是必須了解:


多人來圍住房子,嚷嚷說:「把他們帶出來給我們,我們可以親近他們。」(創 19:5) 這什麼跟什麼啊!竟然對陌生的客旅,也要來個淫亂 party 嗎?所多瑪的墮落果然厲害,令人匪夷所思。而這位羅得的反應要更進一步挑戰你低級下流的底線:「我有兩個女兒,...,讓我領出來,照你們看為好的而行;只是這兩位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創 19:8) 這羅得講話就如黑道大哥,好像很「夠義氣」要挺那兩位天使訪客,但挺的方式也太噁心了吧!竟然要犧牲他的女兒,太誇張。話說的那麼自然,是否代表這就是「所多瑪的日常」?難怪這城要用火燒盡啊。


結果群眾行為失控,要攻破房門了,天使把羅得拉進屋內,並行了個小神蹟使群眾的眼都昏迷了,找不到門。這時到了辦正事的時候了,開始鄭重的告知此行目的,是要毀滅這城,要他們逃命。羅得又再一次暴露出他低劣的品德:「告訴...女婿們,...,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在說戲言。」(創 19:14) 這逃命的大事卻被當開玩笑,可見他話語份量之淺薄,平時的為人可能無誠信可言。然後他雖口裡說話似乎相信天使的話了,行為卻很誠實「延遲不走」,只好由天使強迫抓著他,他妻子,和兩個女兒的手,領出來,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要往山上跑。羅得繼續拖拖拉拉,又討價還價,要逃到比較近的地方。這個過程像把柴火從火爐裡抽出來一樣的緊急,也看到神實在紀念亞伯拉罕的禱告,信守承諾要救羅得一家。然後「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傾覆了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以及地上生長的一切。」(創 19:24~25) 而羅得的妻子回頭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成為無用和羞恥的象徵。


當罪惡成為一座城的文化,成為人們的性情組成,就不會因為一次的拯救而改變,羅得的脫序行為也將持續。那時他們在山洞裡避難,避難時不是只帶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嗎,怎會有酒呢?「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來親近我們。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就可從他存留後裔。」(創 19:32) 天啊,又來了,難道他們不知道亞伯拉罕因著憑肉體,以不正當的方式生出以實瑪利,這是神多麼恨惡的的事嗎?他們還這樣搞,是明知故犯,還是道德感低落到習以為常!結果這昏庸的父親隨女兒亂搞,自己醉到「斷片」完全不知情,大女兒得逞後小女兒也依樣葫蘆,結果生出兩個族類,摩押人和亞捫人,世世代代都為耶和華所恨惡。


羅得的故事到此告一段落,整個過程簡直一無是處,但到了新約時代,使徒彼得似乎有不一樣的看法!「只搭救了那常為不法之人的淫行抑鬱的義人羅得;(那義人定居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不法的行為,他的義魂就天天感到痛苦」(彼後 2:7~8) 真是難以置信,這樣的為人生活,何來公義之有!但仔細想想,變鹽柱是他妻子,亂倫是他女兒,他本身只是昏庸似乎沒出什麼粗鄙的惡事,只有一件比較明顯但無關乎道德,就是揀選約旦河全平原的滋潤之地,並與亞伯拉罕分開。出現在他身邊的惡事他很難擺脫責任,但他本身仍舊有一點矜持,以至於在彼得的評價中還稱呼他為義人。好吧,在亞伯拉罕那時代,除了亞伯拉罕本身之外,就這一家是為著神而存在,被神呼召的一家,當亞伯拉罕拼命營救他時也是得到神稱許,亞伯拉罕為他求免去與所多瑪城同滅亡,也有得到應允,他稱為「神的子民」應該是沒問題。


當以色列歷史繼續發展,摩押人這個被恨惡咒詛的後代,竟然出現一個「路得」,藉著嫁給猶大支派的丈夫,雖然丈夫狀況不佳而丟失產業並早夭,但憑藉鍥而不捨的認定和追隨「不要催我離開你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這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路得記 1:16~17) 這是寡婦路得對他婆婆的說話!這心志太絕對太強大了。這卑微的受咒詛的女子,羞羞慚慚的隨婆婆回到猶大地的伯利恆,只能在財主波阿斯的田角拾取零零星星的麥穗,經過曲折的過程,終於得以改嫁給波阿斯,他的「曾孫」就是赫赫有名的「大衛王」!這也太絕了,大衛的家譜後來就延續到基督的降生,能在基督的家譜上有分的,都是在神面前有份量的重要人物。所以從羅得的故事可以看出,神看人的標準與我們直覺的社會關點很不一樣,他雖墮落卻還是「義人」,神的憐憫搆的夠深夠遠,最終恢復他的後代,歸回神的子民,但是這必須經過非常久遠的年代!


我們在幾千年後的新約時代,回顧這段歷史,該得到怎樣的警戒?一個真正得救的神的子民,他的墮落也可以到何等誇張的地步!雖然我們曾經立下志向要跟隨主,是否生活的試驗和錢財的迷惑漸漸霸佔了心,以至於榮耀的神多年未顯現也不以為意,只是被動的跟隨「羊群的腳蹤」?跟隨是很好,但若總是被動,就處於危險境地了。也許有一天,那曾經在屬靈上帶領我們的長輩,我們也不再珍賞,輕易離去,漸漸「挪移帳棚」到了所多瑪都還沒有知覺!也許因傳福音有果效還沾沾自喜,但卻是用「不正當的方法」,或用物質禮物的吸引,或用福利平安的話術誘騙,帶進的人就如亞伯拉罕的以實瑪利,或羅得女兒的後代,人數增加卻後患無窮。誇張行徑不是一天造成的,發生時當事人還自我感覺良好!等到所有雷包從身邊的人一個一個的爆了,挽回之路就遙遙無期的。像羅得「被擄而被救回」應該就是的很大的警告,不該再住在所多瑪了,可惜他還是沒有感覺。


神的子民決不該自恃,雖然「信而受浸必然得救」(馬可福音 16:16) 的應許絕不過去,但輕忽神的救恩,卻可能讓我們繞一大圈,經過「久遠的年代」才得以恢復,這是神藉著羅得給我們的「最嚴正的警告」。當基督帶著國度的實現再來之時,「得救卻失敗」的聖徒,「國度之子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8:12) 聖經描述這是「千年國」的外面,就是一千年之久的管教時期,專門為失敗的聖徒預備的。雖然千年過後終成一條好漢,但那過程肯定不好受。


也許我們也沒有比羅得強多少,國度子民們該得著警戒和鼓勵,奔跑賽程不失腳。共勉之。


Newman 2024/8/9

導覽頁:紐曼的思想漫步

參考資料:創世紀生命讀經 52~5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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