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1|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離婚之後,重新定義什麼是愛

如果另一半愛我們的方式,有一些跟我們預期的方式不同,或者另一半給予的東西不是我們最想要的,這樣還算是愛嗎?

以前的我,會比較直觀地認為如果別人沒有用我想要的方式愛我,沒有給我我最想要的東西,可能就代表他不夠愛我,或者,他根本是愛他自己更多,而非愛我。

這幾年來,自己經歷離婚,加上自己大量地在實務接案工作中接觸多對夫妻、伴侶,陪伴他們處理婚姻、感情問題,陪著這麼多對夫妻、伴侶持續思考他們在關係中想要什麼,擔任他們之間的翻譯機,陪著他們看懂對方看似指責或看似逃避的行為背後,仍舊有對彼此的愛藏在心中。

回過頭來,重新整理與回顧過往自己所有的原生家庭歷史與感情關係、職場關係、人際互動模式,現在對於「什麼是愛」的定義已然改觀。

以前如果另一半沒辦法給我我最想要的東西,我大概就會像以前電視廣告那樣哭喊:「這不是肯德基」。唯一的差別可能是以前的我不一定會躺在地上哭鬧,而是在心中無聲哭泣,或者指責、怨懟對方沒有能力或不願意給我我想要的東西,然後解讀:你不夠愛我。用比較粗糙的比喻來類比,就像是:我最愛香蕉,但對方給我的卻是蘋果,蘋果很有營養、我也喜歡蘋果,但只要對方不給我我第一想要的香蕉,我就會崩潰,對對方或對感情失望。

經歷過幾段感情,也走過從相識、交往到結婚、離婚的緣起緣滅過程,加上自己也花了數年的時間好好沉澱、回顧與梳理過往個人原生家庭歷史和感情過往,外加持續接受專業訓練並且持續接案的累積,現在就算對方沒給我我最愛的香蕉,我也已經能看懂對方願意給我蘋果,他的心意是什麼,並欣然接受,感覺自己是被愛的了。

看完這篇文章,鼓勵大家一起反思:如果你感覺對你目前身處的感情/婚姻不太滿意,原因之一是:你的另一半沒有給你夠多你最愛的東西,對方或許願意給你、卻缺乏能力給你你最愛的東西(香蕉),但對方想盡辦法、用盡全力給你你沒那麼愛但也還不錯的東西(蘋果),你會想要接受他的愛,珍惜他的心意與這段感情/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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