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1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民法第831條(準共有)(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31條(準共有)(18.11.30制定公布)

本節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由數人共有或公同共有者準用之。

理由:

謹按數人有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如地上權、永佃權、抵押權之類,無論依其應有部分為數人共有,或公同共有,均使適用本節之規定。蓋權利之性質雖殊,而其為共有則一,故仍得用同一之規定也。

❄️❄️❄️❄️❄️❄️❄️❄️❄️❄️❄️❄️❄️❄️❄️❄️

您可能也感興趣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