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多少成年人分不清楚「實話」、「事實」與「個人主觀意見」?

首先

停個三十秒或一分鐘

想一下「實話」、「事實」與「個人主觀意見」

這三個的定義是什麼

然後

我想說的是

很多人其實是分不清楚這三者的差異

因為這三者經常被觀念置換或錯誤使用

常常有人以為自己說的是實話

但那其實是他的個人主觀意見

也有人以為自己在陳述事實

但其實那也只是個人主觀意見

為了避免這篇文章成為個人主觀意見

以下就分析一下三者的差異


舉個例子:

訴請離婚的原告 Z 帶未成年子女 D 外出但全車超載

因為 Z 於訴狀中坦承此件

與 被告 C 的認知相符

因此可以稱作一段「事實」陳述

但是 C 於答辯狀中回覆其在意的是超載當晚

Z 在電話中一開始否認超載的「事實」

也就是 Z 一開始在電話裡陳述沒有超載

因此 Z 一開始沒有說「實話」

但 Z 後來不斷反駁說她「最後」有告知 C 超載的「事實」

所以她的「個人主觀意見」是這不算欺騙






對有些成年人來說

說「實話」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但對有些成年人來說

以為說「實話」就會讓「個人主觀意見」變成「事實」

這個想法更荒謬


說謊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不承認;

表達個人主觀意見並沒有錯,

錯就錯在搞不清楚「實話」、「事實」與「個人主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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