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乙級衛生管理員 自學-職業安全衛生法(36)

再來進一步說明,針對於工傷數字統計內容,接下來針對於如何記錄/評估/評核進行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三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第12-1號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另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之執行,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年。

*都應該執行成紀錄;進行備查。

TOSHMS系統

4.3.2 系統規劃、建立與實施

  1. 組織應根據先期審查、管理審查的結果或其它可獲得的資料,訂定能夠滿足遵守 國家法令規章,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且有助於保護作業場所員工的職業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作法。
  2. 職業安全衛生作法的建立與實施,涵蓋本指引所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要 素。

4.4 評估

4.4.1 績效監督與量測

  1. 組織應建立定期審查監督、量測和記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程序,並明確指派組 織中不同層級人員在績效監督方面的責任、義務和權限。
  2. 組織應根據其規模和活動性質及職業安全衛生目標,選擇主動式監督及被動式監 督的方式,並應考量定性和定量的量測方法。
  3. 組織應建立且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校正和維修監督與績效量測的設備。

4.4.2 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病、不健康和事故及其對安全衛生績效的影響

  1. 組織應建立且維持適當的程序,以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病、不健康和事故的起因 及潛在原因,並應辨識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失效之處,調查結果應予以文件化。
  2. 在考慮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檢查機構和社會保險機構等外部調查機構所提出的調 查報告,參照內部調查報告的方式處理。

4.4.3 稽核

  1. 組織應建立定期稽核程序,以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其要素的實施是否適 當、充分及有效地保護員工的安全衛生,並預防各種事故發生。
  2. 稽核應包括對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各要素或部分要素的評估。
  3. 稽核應由組織內部或外部專業人員主導,且稽核人員應與被稽核部門的活動無利 害關係。

4.4.4 管理階層審查

  1. 組織應根據自身的需求與條件,建立雇主或最高負責人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 統定期審查的頻率、範圍及作法,以確認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適用性、適 切性及有效性。
  2. 管理階層審查的結果應予以記錄,並正式傳達給相關人員。

ISO45001

8.1 運作之規劃及管制

規劃各類職角色;並要求其權責

  1. 一般
  2. 消除危害及降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
  3. 組織應規劃、實施、管制並維持所需的過程,以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要求事項,執行的作法與相關人員之權責。
  4. 變更管理
  5. 採購
  6. 承攬商
  7. 外包-把任務整個移交給外面的團隊,所以一定得做風控/
  8. 緊急準備和應變

重點;最後都需要產生出文章並且紀錄之。

9.1監督、量測、分析及績效評估

一般

主要是利用這些資料,提供給組織確定相關政策使否實施且有效性。

守規性之評估

量化並且定義數值;且分析。

內部稽核

利用方式;監控,並且確定矯正的需求。

頻率的高與低 取決於工作的複雜性/與風險/與先前的稽核結果

管理階層審查

此機會招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並且將相關訊息結果提供給相關厲害者進行。

其餘我們下一章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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