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習得無助與私刑時代:司法不信任

最近的社會新聞事件有兩個趨勢,

一是自我了結,例如勞動部連續兩位公務員等。

在職場有所不平,為何不提出申訴、甚至提出告訴? 如果曾經一再表達,卻沒有效果,甚至被報復得更厲害,在心理上人會受到制約,在經驗中學習到,面對惡勢力,自己是無助的,所以不再尋求幫助、不再努力。

美國心理學家賽里格曼 (Martin E. P. Seligman,1942年8月12日出生) 於1970年代提出習得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根據教育百科 "塞利格曼(M._Seligman)的學習無助論":

當個體對目前的情境變化,完全無法控制,或是對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完全無法預測時,個體的認知功能,就會因為沒有辦法解決困難而解體。長期延續下去,將會因無法克服焦慮、恐懼、痛苦等壓力,而喪失求生鬥志,放棄一切,進而陷入絕望。......
塞利格曼認為長期陷入被動與無助情境下的人,他們學到的是無力改變現狀的無可奈何,放棄採取任何有建設性的行動。


二是私刑處理。例如巷口的違規停車,住戶自行砸車(結果被車主提告判賠),又如得知死刑犯將被釋放之後,受害者家屬脫口而出想動用私刑。

生活在法治社會,遇到權益受損受害,應該會尋求警察、法律伸張正義,而這些主持公道的單位,最主要是政府。政府依據民意投票選舉組成,受民眾委託,握有權力能剝奪部分人權,以維持整體人民社會的公正。

為何愈來愈多民眾不想尋求法律途徑,而是自己動手,同樣是一種失望極致的絕望,以至於不想再採取合法行動。

這兩類新聞,可能反映了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

司法離一般人很遙遠,除了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單(其實也不多),一般人很少遇到司法案件。但是司法的公平公正,是民眾安心的最大支柱。

是否司法體制真的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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