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阿頓就很喜歡去咖啡店裝文青。大概從高中開始,放學就會自己一個人去找沒去過的咖啡店,點一杯咖啡,其實沒什麼事,滿無聊的,通常會在那裏寫信或看看書。
大學、碩士班時候自然也得踏遍台北的咖啡店,收集咖啡店的名片。那時還不大會喝咖啡,只是去享受氣氛。
剛開始工作時,收入增加了,也很常去咖啡店,假日時,出去逛逛書店,累了就去喝個咖啡,有時自己一個人,有時和朋友去聊天。
慢慢發現,假日要特地出門去喝咖啡,好像變得沒什麼動機。因為自己一個人的房子,雖然是老舊狹小的公寓,也夠自在舒適。到廚房沖一杯咖啡,配個蛋糕、水果,看電視、彈鋼琴都好,隨興自在,還可以穿著褪色的舊棉衣,不必著裝!
在家工作,沖一杯咖啡,書房物件文件齊全,不會忘了帶。
缺點就是太舒服了,往往覺得先做點別的,等一下再工作讀書就來得及,效率不一定好。
很多朋友喜歡去咖啡店,另有原因,是因為與家人同住,結果住宅空間規劃大多為家人考量,老公孩子都有房間,只有女人自己,看似整個家都歸自己掌管,但其實除了廚房洗衣間等家務工作區域,並沒有真正自己的空間。
看到這裡,你是否也想起維吉尼亞·吳爾芙(Viginia Woolf, 1882年1月25日—1941年3月28日)的名著《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一個女人要寫小說,她必須有自己的一點收入及獨立的房間。
是的,小確幸很可愛,但可有可無,你需要的不是咖啡店的一杯優雅(的感覺),是自己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