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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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有過做出決定的經驗,有能力說要或不要,覺得自己具有判斷及選擇的力量,並認為這種感受難以否認。但這種感受是否真符合人類最高形式的自由?信任這種感受是否恰當?
自由意志是有意識的主體在做決定時的絕對自主性。但我們總是受到自己不知道的理由所左右,自己意識不到這一點。因此,這種所謂的自由只是幻象,因為意識認得自身的各種欲望,卻會忽略決定這些欲望的各種原因。
多馬斯‧阿奎納 - 自由意志存在嗎?
《神學大全》
「人類擁有自由意志,不然所有的建言、激勵、訓誡、禁止、補償、懲罰等等,就都沒有意義了。— 要確立自由的正確,我們首先得考慮到,某些特定的存在者,他們或它們不帶任何判斷地行動,例如石頭朝下墜落,以及一切沒有知覺的存有。— 其他根據某種判斷而行動,卻不自由的存在者,這指的是各種動物,例如母羊一看到狼,就判斷自己必須逃跑,這種判斷出於本性,並不是自由的,因為母羊的判斷並非透過資料的蒐集,而是透過自然的本能。這是用於動物的所有判斷。— 但人類根據某種判斷而行動,人類根據自己辨識的能力,判斷必須逃離或是追捕某個對象。然而這種判斷並非基於自然本能,而是對資料進行某種理性比對的結果。這正是人類根據自由判斷而行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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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
這邊用動物的本能來和人類做類比,證明自由意志的存在。我覺得重點是要分辨「本能」和「自由意志」兩者的差別。
本能是不需要學習的行為模式,通常是為了生存、繁殖或環境刺激所演化的自動反應,比如上面提到的母羊看到狼會逃跑,或動物感到飢餓,只要有機會就會進食。想想家中的貓貓狗狗,如果一整袋飼料打開沒有任何限制,牠們不會想說:「恩…這一袋飼料是這個月的份,我不應該吃太多」或「我最近好像過重了,有點不健康的感覺,應該要少吃一點」,牠們會吃到再也吃不下為止。
而這邊對自由意志的定義為「對資料進行某種理性比對的結果」。當人類碰到狼,如果是一位訓練有素的獵人,他會想如何可以擊敗眼前的狼,如何運用手中的工具,或如何利用地形等等,獵人會克服恐懼,面對狼。
然後我在找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要判斷「是否為本能」涉及範圍相當廣泛,牽扯到學習能力、認知能力、情感表現等相當複雜,但簡單來說..就是這樣吧。
另外書中提到個有趣的概念:「如果自由意志不存在,就再也沒有人能為自己的行動負責」。
如果一個人犯罪不是他自己的選擇,而是受到外在因素,環境、經濟壓力、家庭因素等完全的支配,他的行為是必然結果,那好像就真的..這個人不用為他所犯的罪〝負責〞了?
hmm…
這問題在問自由意志是否只是為了讓道德和法律能夠運作。如果沒有自由意志,所有行為都由內在和外在條件決定,人類行為只是「因果關係的產物」,而不是「選擇的結果」,那追究責任是否還有意義?還有需要懲罰嗎?
費德利希‧尼采 - 自由意志對誰有利?
《偶像的黃昏》
「自由意志的謬誤。— 如今我們對於『自由意志』這個概念不再有任何同情。我們太清楚它是什麼了 — 它是所有神學家戲法當中最深名狼籍的,其目的就在於讓人類在他們的意義上成為『負有責任的』,這意味著使得人依賴他自己…[…] 每次有人想要『建立責任感』,經常就是想要懲罰或審判的本能在發揮作用。當任何一個如此或那般的存在事實被歸因於意志、諸企圖、責任性的諸行為時,生成變化的無罪性就被剝奪了。關於意志的學說在根本上就是以懲罰為目的,或是說以感到有罪的意欲為目的而被虛構出來的。整個古代心理學 — 即意志心理學 — 產生的前提是:它們的發明者,也就是那些居古代社會頂層的僧侶們想要創造一種施加懲罰的權力,或者想要為上帝創造這種權力…人被設想為『自由的』,是為了使人可以被審判和懲罰,為了使人可以成為有罪的,因此任何行為都必須被設想為故意的,任何行為的根源都必須被設想微粒基於意識當中。」
Q:比較兩個文本中關於本能的引文。我們可以從中得出什麼結論?
阿奎納的本能是無意識的衝動,尼采把懲罰、對錯擺在前面,是一個有意識的行動。
Q:承認自由意志的存在,是基於必要,還是某種託辭?
從尼采這段文看起來是托辭,這邊比較多是在評論「自由意志」是古代社會頂層僧侶為了權力、為了懲罰而創造出來的。
Q:除了我們對自由的感受之外,我們對於自己的自由,是否有任何證據?
對於自己的自由,是否有證據?這題是在問「證明自己的自由,是自由的?」
恩…,自由的定義是理性分析,並且負責任的選擇。當獵人遇到狼的時候,他會根據自己過去所學的技能,判斷如何狩獵眼前的狼。這理性分析判斷,選擇如何行動,這就是證明我們的自由意志是自由的。
Q:依你看來,阿奎納和尼采哪位比較有說服力?
如果是「說服力」的話是尼采吧,他這邊用宗教帶動情緒,用有點指責的方式批評。阿奎納則是比較無情緒的在敘述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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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魯赫‧史賓諾莎 — 自由意志的幻象
《倫理學》
「孩童以為自己可以自由地想要哺育他們的奶水;生氣的時候,以為可以自由的去報復;害怕時,可以自由的逃離害怕。酒醉的人更是這樣,相信自己是以精神上完全的自由,說出一些自己清醒後會想收回的話。極度興奮的人、喋喋不休的人、孩童和其他這一類的人,都相信自己是根據靈魂的自由決斷而說出某些話,然而可以肯定,他們是無法克制自己說話的衝動。因此,經驗與理性都可以證實,人們只有在了解自己的行動時才會認為自己是自由的,而人並不知道決定他行動的原因。」
Q:你是否能舉出其他例子,類似於史賓諾莎文中所舉的例子?
出問題不是面對,而是各種閃躲推;控制不了自己的性衝動,對異性言語騷擾或毛手毛腳。這兩個應該都算吧
Q:史賓諾莎是不是否認任何形式的自由存在?
否。文中最後提到「人們只有在了解自己的行動時才會認為自己是自由的」,這就是其中一種自由的形式。但後面那句「而人並不知道決定他行動的原因」,這邊有點在對自由意志提出質疑,表示自由意志有可能並不是因為經驗、理性或了解自己,而是外在因素而引起的行動。
這邊看起來並沒有說有沒有自由意志,而是提出不同看法,區分自由意志和本能的差別。
第一點在講本能沒有任何判斷,直接做出反應,而自由意志則是經過理性判斷再做選擇。第二點尼采對自由意志提出質疑,人類創造「自由意志」只是為了權力,為了操縱他人。史賓諾莎則是在質疑本能和自由意志的差別,因為當我們行動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的行動是真的自己的自由意志,還是因其它因素。
恩…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如果說自己相信有自由意志,就會如同上面提到,要證明自由意志的存在,證明自由意志與本能的不同。如果說不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那表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被某些因素所〝操控〞,就會變成是前面提到的「如果自由意志不存在,就再也沒有人能為自己的行動負責」。
hm..w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