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國富論》Ch.5-1-3(2)~5-1-4
論君主或國家的費用
論君主或國家的收入(論公共工程和公共機關的費用、論維持君主尊嚴的費用)
2024.12.16
所見:
- 第三項 論各種年齡人民的教育經費
- 宗教教育是各個年齡人民受的主要教育,目的是為人民來世生活及更好世界生活的準備。
- 國家大多數技術和職業,都受自然供需法則影響,但有些職業(如財政、海軍、政治)的人,對於個人來說,這些工作沒有利益或快樂,雖然如此卻是國家必須,所以國家通常會給予補償。
- 然而,基於宗教對人民的力量,如果國家不給定俸,反而會付出更高的代價。
- 政府應該與這群心靈指導者建立關係,以利於社會政治上的利益。
- 宗教和公共捐助,大多數時候與政治鬥爭掛鉤。當政治鬥爭沒有要求宗教援助時,對於不同教派就會平等對待;反之若是政治黨派和某一教派結盟,就會排擠其他宗教。
- 牧師和教士的目的是為了向普通大眾傳授基督教教義,他們的工作影響到信徒們信仰宗教的虔誠性和純潔性,所以政府應該限制這類人群的收益,以避免人為了金錢加入。
- 在文明社會中,普通老百姓讚賞嚴格和嚴肅的道德體系,而名流人士則多流於放蕩和浪費。因為後者相對有豐厚的收入做保證,生存輕鬆,缺乏壓力,人們自然追求貪圖享樂。
- 而宗教便自此困苦境遇中誕生、發展而來,且由普通人民創始。
- 普通民眾佔國家最大部分,所以教派如果想要取得更大發展,就要爭取中下層民眾的支持。
- 有身份有財產的人,較注重自身行為和名聲;而地位低下的人,在城市中並不會特別受到注意,反倒會因為成為信徒,使他獲得尊重,故他們會注重此教派的規則。
- 有些小教派的規定特別嚴格且不近人情。
- 對此,有兩種方式可以矯正:第一、國家應強制國內有中等或以上身份及財產者,必須從事科學及哲學的研究。
- 國家應對某些較高深困難的科學設定檢定或考試制度。若要擔任某些有名譽、有酬勞的職業職位,就必須經過這些考試的篩選。
- 第二、應增進民眾的娛樂。民眾的迷信及狂妄,常起於心中的憂鬱或悲觀情緒,而這些可以透過繪畫、詩歌、音樂、舞蹈和戲劇來消除。
- 在沒有宗教傾向的國家裡,君主不需要影響或規定牧師及教士。
- 但在有國教的國家(例如羅馬帝國)君主必須按照國教規定的去做,若不從,有可能教會就會利用宗教的手段,迫使政權轉移。宗教的權威勝過一切權威。
- 為了防止教會和教士權力過大,君主必須對其加以限制和管理。
- 大學教師的報酬應高過牧師,大學才能從牧師中選拔教師;否則若是社會的聖俸可觀,便會吸引大學中知名的學者過去。
- 教會收入來源,除了信徒們捐助的部分,其他包括什一稅(類似土地稅,教會向農民或其他平民徵收的稅金,用於支持教士的生活、教會建設和慈善事業。)
- 但這些收入來源,其實應該算是國家收入。
- 一個有大宗收入的人,無論他從事什麼職業,都會傾向浪費、奢華。所以國家不應給付牧師過於高的薪俸。
- 第四節 論維持君主尊嚴的費用
- 隨著國家的富裕,君主的開支也跟著水漲船高。
- 君主的消費,除了用於各種實際事務的開銷外,還需要用來維持君主的尊嚴與奢侈。
- 以波旁王朝統治下的法國為例,是一個封建王權發達的時期,尤其是路易十四統治時,更是達到頂峰。
所感:
- 疑惑:為什麼前篇章講哲學,這篇章講起宗教來了?
- 驚訝:宗教起於心中的憂鬱,通常人在低落時才會轉而祈求更大的力量和慰藉。
辨析與觀點:
本章節前面想到『政教合一』,而在中世紀的時候,教會力量超大,甚至連國王都受到控制(舉例:11世紀的時候,德國皇帝亨利四世向神聖羅馬帝國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懺悔。)對亞當斯密來說,教派競爭似乎也適用『自由市場』的概念?可宗教本身在歷史上,一直都和政治脫不了關係。
『科學是對於狂妄及迷信之毒的大消毒劑。』本章節精華語錄截起來紀錄一下。從上流階級、中產階級間接影響到下層民眾,消除下層民眾無知和崇拜?感覺是上行下效的概念。
我覺得中世紀用民智未開、教育不普及來形容很貼切,在那個年代才會由教會獨大。有趣的是,在那個年代,科學和神學會進行『市場競爭』,當薪俸報酬有高低之差,民眾自會選擇要去大學研究科學還是教會研究神學。
本章節結論就是:司法行政費用由法院手續費支出;地方費用由地方政府負擔;使用相關設施或好處(比如國家教育或宗教設施、道路、交通機關費用)就由最直接收到利益者維持,而不足的部分再由全社會來共同分攤。
關鍵字:
宗教與政治、科學教育、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