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國富論》Ch.5-1-1
論君主與國家的收入
論君主或國家的費用(論國防費)
2024.12.05
所見:
- 國家財政就是政權得以正常運行的命脈,其兩大來源是公共資本和土地。
- 但必要開支仍須取自國民的稅收,而在國家權力(國家財政權)和國民權利(私有財產權)之間,需要有合適的分配方案。
- 分配方案包括調整稅率或是增減稅種。
- 而國家常見費用包含國防費、司法費和公共設施費用。
- 君主和國家的義務,便是維護國家安全、使每個國民免受欺壓、促使國民教育進步、便利各種商業的發展等。
- 第一節 論國防費
- 在不同時期,軍隊的開支各不相同。以狩獵民族來說,人人都是狩獵者和戰士,其以自身勞動維持自己,社會無需他上戰場,或在作戰期間負擔費用。
- 若為較進步的遊牧民族,情況大致相同,且部落的首領無需負擔維持軍隊的費用,補給由他們飼養的牲畜提供,隊伍機動性強,破壞力大。
- 而再進步的農業社會,人民也可以很輕易成為戰士,然而農民必須有固定住所,所以無法像前二者一樣全體出動。
- 農民從事遠征,剛好在收穫期前結束,作業上的中斷便不至於影響收穫;然而,若是製造業者,作業停擺,生計則會受到影響。
- 在更為進步的社會中,因製造業的進步和戰爭技術的改良,戰爭轉而變成複雜的科學,且因時間不確定,在戰鬥期間,有賴於國家來維持生活。
- 隨著演進,軍工業從眾多產業獨立出來,從武器的研發、設計、生產都有專門的人來完成。
- 在文明社會,服兵役人數佔人口總數比例較小。一般不超過全體居民的百分之一,以免危及國家經濟。
- 人民的自然習性,是會慢慢失去自衛能力的,但為了抵禦鄰國的侵略,國防仍然有其必要性。
- 國家提升國防力量的方法,一是強制實行軍事訓練和服兵役,但只是臨時的工作,平時還是從事其他職業;二是使士兵成為特殊職業,進行軍事訓練,由國家給予生活費。
- 火器發明以來,兵士對武器的熟練和技巧程度較以前顯得沒那麼重要。
- 近代軍隊,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命令決定了軍隊的成敗。
- 編制常備軍隊國家保持文明很重要,因爲民兵在各方面都比不上常備軍。
- 常備軍同時也協助國家,將君主的法令推行到帝國最偏遠的地方。
- 隨著社會進步,火藥的發明導致戰爭技術變化,維持國防的費用也相對增加。
所感:
- 同感:基本上與現代的模式相同,分為兵役與職業軍人兩類。
辨析與觀點:
雖然對於那個服兵役人數佔百分之一很困惑,但這種數值背後到底怎麼計算我也不知道。
關鍵字:
國防費用、火器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