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將摩西五經內所有有關神所命令的內容,歸納出 613 條誡命,其結果讓我們可以看出其優點和缺點,優點是較為容易去記憶每一個命令的「主體」意思,缺點就是將神的話語剪成碎片再重整,這會造成失真和遺漏,甚至扭曲了原本的意思。
但從另外一個建設性的角度而言,這些重整的資料經過第一次歸納之後,又必須經過第二次的分類排列,就像我們可以將任何一篇文章內容先作一次「名詞」的歸納,那意思就是在文章中找出每一個「名詞」,之後便需要將這些「名詞」再分類,屬物質的歸於一類,將抽象的又歸於另一類,進一步當然就是排列,重要的排在最前,次重要排在較後...........
然而,由於這些排列次序不是「神喻」,不同的導師就有不同的領悟,所以有關 613 條誡律的排列就會因人而異,除了前面第十條稍有共識之外,後面的 603 條,就有不同的意見,作出不同的分類。又有些導師甚至加上自己的領悟,對誡律內容意思作出他自己的詮釋。
有了這種初步的概念,我們可以看到 613 條誡律最重要的頭十條,被歸類成「God 上帝」的類別,內容意思就是:
1 人必須相信上帝的存在」。 出埃及記 20章2節
2 必須承認只有一位 神 出埃及記 20:3
3 不可毀謗 神 出埃及記 22:28
4 不可褻瀆耶和華的名 利未記 22:32 上
5 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 利未記 22:32 下
6 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申命記 6:4
7 要愛上帝 申命記 6:5
8 要事奉上帝 申命記 6:13
9 不可試探上帝的話 申命記 6:16
10 要學習上帝的樣式 申命記 28:9
現在我們進一步看看第二個歸類是甚麼,那是被稱作「The Law 律法」,即是要進入生活實際層面上,我們要怎樣去處理這些「律法」,就等同華人視百行孝為先,其次呢?猶太人卻視百行尊神為先,其次就是第 11 條誡命:
11 利未記 19:32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猶太人導師把這段經文簡化成最簡單的內容意思:
11 要尊敬老人 利未記 19:32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華人的所謂「百行孝為先」是偽命題,統治者可不認同這操守,華人歷史上的矛盾就是「忠孝兩難全」,忠於君及盡孝道的糾纏讓「百行孝為先」淪為幻影,猶太人的文化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負擔,在 613條律例裡面,人民跟君王的誡律只有三條
581,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長(以色列地)。
582,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
583,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異教徒)為王。
猶太人只有愛神教育,完全沒有愛君王和愛國教育,在他們的歷史中,先知、祭司的權柄比君王大,有家先有國抑或有國才有家這些全是廢話,「不愛爸媽只愛國家」簡直是荒謬絕倫,這種觀念延伸到中世紀的天主教教會,教皇的權力比世間的君王為大,這是有其原因和淵源的。
猶太人的神蹟也將這樣的觀念發揮得淋漓盡致,那些口口聲聲要先愛國先愛王的帝國一一瓦解,甚至在風中不留痕跡,而沒有愛國教育的猶太人在亡國二千年後再次復國,這種凝聚力完全打破了民族主義的迷思,歐洲吸收了這種文化,英國一些文學家聲言民族主義只是低級的民族意識,如果要在出賣朋友抑或背棄國家之中兩者選其一,想也不用想,對「國家」可以不屑一顧,國家之興亡絕對取決於「神」的手上,凡人根本無需干預。
猶太人對老人的尊重不但與生俱來的一種本能認知,更是「神喻」,這種「真理」奠定了大是大非的標準,從以下的一個極端比對便可以看出何謂「真理」:
維基百科對日本某地文化的評論:
《楢山節考》日本小說,深澤七郎著,1956年在《中央公論》雜誌11月
號發表,敘述日本古代信濃國(今長野縣)寒村的山林內棄老傳說,這
個鄉下人民生活非常窮苦,男人為了生存每天都辛苦工作,女嬰一出生
就賣給有錢人家,換來的錢來貼補家用,男嬰則丟棄道旁。在這有一個
不成文的規定,老人家到了70歲,就要由家人背到深山野嶺等死,避免
消耗家中的糧食,年已69歲的阿玲婆為了讓孫子多一口飯吃,忍痛拿起
石頭敲掉自己的牙齒,讓自己看起來蒼老一些。這看似非常荒謬不合人
情,卻深刻地描繪出嚴苛的生存環境之下,自然界的殘酷生存法則。
對猶太人來說,「老人家到了70歲,就要由家人背到深山野嶺等死」這樣的做法只會招來 神的咒詛,讓氣候及土壤更不效力,情況只會變得更差。反之如果按第 11 條誡律而行:「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 神必賜福予遵其命而行的群體,雨水豐盈,土地滋潤,國泰民安。
人的知識多有可能是錯的,唯有 神所吩咐的誡律,叫人認識何謂「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