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罪疚感:心靈的債務與覺醒的契約】存在性罪疚是來自真實自我的吶喊。這是關於「良知」與「償還」的深度對話。在存在心理治療中,罪疚感(Guilt)不應僅被視為一種負面的情緒負擔或超我(Superego)的壓迫,它更是「此在」聽見了心靈深處對自身本真可能性的召喚。這是一份「生命的債務」,提醒著我們對生命有所虧欠。識別「病理性罪疚」與「存在性罪疚」(Ontological Guilt),後者源於我們感覺自己辜負了天賦與生命。這不是要尋求原諒,而是要轉化為行動的動力-補償那些未曾活出的生命。
從「道德罪」到「存在罪」:識別兩類罪疚,一是違反社會規範的「事實性罪疚」,二是由於「未曾活出本真自我」而產生的「存在性罪疚」。存在心理治療認為,罪疚感是良知的警鈴,它在提醒個案:你背離了你的本質,你對你的生命潛能有所虧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