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間焚化爐案延燒,如今再爆新爭議。立委、環團與地方自救會今(22)日指出,南投縣府涉嫌違法挪用「特種基金」購置焚化爐預定地,要求審計部介入清查。此外,農業部雖一再強調,焚化爐預定地為「特農區」,不會輕易同意變更,但國產署卻同意將該地撥用給南投縣府,環團呼籲行政院,應正視中央部會間的矛盾與程序瑕疵,儘速撤銷撥地,為風暴止血。
南投縣府預計在名間鄉設置焚化爐一案,爭議延燒一年多,從選址、國有土地撥用、地方行政與環評程序,持續引發爭議,今日立委及環團針對購置焚化爐預定地的資金來源,提出南投縣府涉及違法的新事證。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環團透過立委陳昭姿調閱南投縣府提報給國產署的「撥用不動產計畫書」時發現,南投縣府為取得名間鄉外埔段等 11 筆國有土地以興建焚化爐,動用應該專款專用的「南投縣環境保護基金」,耗費鉅資新台幣 1 億 600 萬元,涉嫌違法挪用特種基金。
她進一步指出,根據《南投縣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七條,廢棄物清除處理經費所列舉的用途中,僅授權用於廢棄物處理廠的「硬體設施興建」與「機具設施汰舊換新」等事項,條文中完全沒有明文授權可用於「購置土地」。此外,雖然條文中有寫道「其他有關事項」,但不能無限上綱,把購地支出視為可支用項目。許心欣表示,「環保局處理這件事情有很大的問題。」
立委劉書彬表示,將在明天針對監察院審計部的預算諮詢,要求審計部介入清查南投縣府購地的合法性、提出調查報告;她強調,若認定南投環保局不當支用,應立即要求停止支付並追繳回庫。
除了地方政府涉嫌違法動用基金,環團也點出,中央在本案中也存在嚴重的行政缺失與部會矛盾。因焚化爐預定地為位於「特定農業區」的國有地,儘管農業部長陳駿季一再強調,特農區土地不會輕易變更,但國產署卻同意撥用國有土地給南投縣府。環團認為,其撥用程序問題,反映出多年來,行政單位扭曲法條的漏洞與歷史沉痾。
立委陳昭姿指出,財政部國產署在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行政院名義,在焚化爐環評連啟動都還沒啟動的情況下,就匆匆地將 7.5 公頃的特農區國有地核定給南投縣府,且過程中連一場跨部會會議都沒開過,就草率放行。
「這是嚴重的行政預設立場,實質架空《環評法》!」她表示,環團和自救會一再面臨地方行政暴力,行政院「有責任撤銷這項問題重重的土地撥用案,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反名間鄉設置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秋娟表示,南投縣府強硬推行環評程序,已經違背農業部的主張;而財政部以行政院名義核定撥地,部會間自相矛盾。
她強調,自救會並非反對垃圾處理,而是反對不透明、不合法、先射箭再畫靶的做法,特農區土地撥用是南投縣府和國產署罔顧農地農用的錯誤,行政院若不撤銷土地撥用,就是鼓勵地方用程序硬推爭議工程。陳秋娟表示,「請行政院撤銷撥地,把錢還給縣府,把地還給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