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伊恩 趁著這次囧星人的事件還未被大眾淡忘,轉移到下一個新的有趣事件之前,我想談一個相關的概念。不是談世代差異,不是談我們的社會是否公平的議題,不是談新聞採訪寫作的倫理應該如何,也不是談當下的自媒體和所謂的傳統媒體的衝突。 台灣有一個似乎正在逐漸固定成形的社會集體現象,而這個新型態的現實就快要成為我們每個人生存在世的基本處境,這才是我比較在意的部分。 有許多文學作品時常提醒著我們,關於人性的集體面向、以及社會的未來樣貌將會是如何,寫《美麗新世界》的赫胥黎曾經寫信給歐威爾,認為他所寫的《一九八四》對於極權政治的認識似乎不是很細膩。 赫胥黎相信人若為了要統治其他人,其實是要更懂得操弄大眾,極權主義反而效果不彰:「一隻皮鞋能否永遠踩在一張人臉上是值得商榷的,而我則更傾向相信統治階級會採取一種較少攻擊性和破壞性的方式管治人民,並以此滿足對權力的慾望,如同我所寫的《美麗新世界》般。」[1] 卡夫卡的《審判》 這個即將可能成為只要身而為人就必須接受的新型態現實,就是一個全民與論公審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裡,人人都是有權力為他人定罪的法官,人人也隨時都可能是下一個被宣稱有罪的被告。 卡夫卡的小說《審判》在20世紀初時,便已經把人的這種生存處境相當徹底地描述過一次了,即便那時還未出現網路、沒有社群平台、沒有自媒體,主要的公共與論空間是大眾新聞媒體,是文字印刷形式的報紙、雜誌等。卡夫卡應該不是一位擁有科技遠見的先知,他不可能預知網路有一天會被發明出來,從而使他的夢靨會以不一樣的方式成真。 這個惡夢是隨著民主和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全面滲入我們日常生活裡的每個部份。 《審判》的主角K有一天突然發現自己被幾個闖進家裡的陌生人通知:法院已宣判你有罪,至於罪名是什麽,小說從開始到結局都未交代清楚,包括主角和讀者在內,對於K是犯了何罪,是嚴重還是輕微,是罪有應得還是冤枉,都懸在曖昧的氛圍之中。 相反地,法庭的存在是確定的,K有罪是確定的,一切看起來都已進入到正常的法律訴訟程序,K就因此必然確定將得為自己所犯的一個沒有人知道、卻又好像是人人都相信他知道K確實有罪的罪,付出代價、接受最後的懲罰。 K的判決是死刑,人的死亡。他最後相信了自己有罪,或是說找到了讓自己有罪的自我解釋,不加抵抗地跟著兩個來歷不明的男子去到城外一個杳無人跡的小採石場,接受他的死亡;K「注視著這最後的判決。『像一條狗!』他說,彷彿他的死,要把這無盡的恥辱留在人間。」[2] 任何人進入到已經啟動起來的這種審判程序,結局都是要受罰,並且是帶著某種人性上的恥辱。這個想法似乎完全主導著卡夫卡的《審判》,他在寫作《審判》時就並非按照事件發展的時間順序來寫,因此,當他正寫著小說的開頭時,它的結尾也已經正在進行中。不管怎樣,有罪是確定的了。[3] 因此,一個人在面對一種不確定罪名的指控時,還能夠期待透過辯論、透過證據的訴訟形式,還原自己是無罪的嗎? 這個審判的過程本身就是無意義的,他這輩子所做過的所有事情都會因為一次突如其來的指控而顯得可疑、可憎,足以作為定罪的證據。這個來自法庭的力量所指控的是針對被告這個人本身,是他的人格的整體;一個人曾經說過什麽話,去過哪些國家,跟哪些人接觸過,他的外貌及他吃穿是用什麽,都可以也都應該追溯受到檢驗,這些都可能是他有罪的潛在證明。 誰都可以找到一顆石頭丟他 從囧星人、孫安佐,到前陣子在韓國發生選手在運動場上向全國人民下跪道歉,以及涉及台大校長職位的政治事件等等,社群網路傳播時代的媒體挖掘了並連結起某種集體力量,塑造出一個無時無刻處準備起動審判程序的法庭──事實上,這個法庭也沒有什麽好準備的,它只需要知道被告是誰就完全足夠,因為這個世界已經變成了一個到處儲藏著待用來定罪的證據的世界,保證控訴犯罪事實能夠多樣化地選擇。 這個法庭也如同K面對的那一個法庭,高懸著一個似有若無的罪名,但是它的方式不是隱藏罪名,而是由每個法官宣告出來的罪名都不一樣。面對一個全身上下都「可能」有罪的人,社會裡任何人,只要他願意,都可以找到一顆石頭—無論是多大、多小,或是從正面、從背面—使力丟他。 自媒體在其中是最高度活躍的運作者,同時也是擁有最高風險的受害者,他們使得公共與論和餐桌上酒足飯飽後的私下閒聊似乎都納入在這個法庭的管轄範圍之內,而且審判的方法、使用的語言也是一視同仁。 某個人被社會大眾公認的錯誤可以是他的外貌或他個人的興趣、品味,這就意味著:一個已經進入到審判程序的罪人同時也是一個沒有資格擁有隱私的人。當我們的公共與論空間如果需要再三呼籲參與者不要進行「人身攻擊」,卡夫卡式的法庭就已經接近成形了。 私領域和公領域的界線在於保護各自的兩邊不受到另一邊的控管、迫害,在過去而言,這特別是指私領域免於受到來自公領域制度化、系統化思維的侵犯,因為理性的作用在私領域不但常常顯得無能為力,而且還是有害。 人有各自不同的身體、感情、好壞遭遇的歷史,一個人的生活裡其實有許多東西是連自己都難以完全解釋得清楚,它們常常無法能夠被另一個人完全理解,因此也沒有義務供他人審視。一個人有權力可以在自己的私人空間裡,自由逕行無知也好、粗鄙也好的行為或想像。 然而,如今是公領域正在抵抗來自私領域的一股洪流,它屬於人的存在層面較躁動、狂亂的那一面,容易在人群當中聚積成形,並且不容易受到控制。 在《審判》裡,迫害的意象被比喻為公領域的法律制度和官僚體系,換句話說,這種無可名狀的迫害不一定只會來自公權力,卡夫卡所憂懼的「審判」是關於人的某種基本存在狀態,這種壓迫、審判人的力量現在已經是來自於日常生活和人群。 昆德拉所說的五個階段 卡夫卡告訴了我們,法庭和審判是一種十分恐怖的非人的力量,他會讓一個連自己的罪名是什麽都不知道的人,在最後真的相信自己有罪,即便是要奪走他的生命,他仍然會以為自己是罪有應得。 人的這種異常不合理的轉變讓昆德拉好奇地問起來:「在多長的時間裡,一個人可以被視為對自己忠誠?」在我們這個以無知和粗鄙的語言充當與論進行集體公審的社會裡,一個人能夠保持多久,不去在意這個法庭一股腦丟出來的各種罪狀,並且不試圖去討好、迎合那些指控自己的法官? 使一個無辜者產生犯罪感是一個心理過程,昆德拉指出在《審判》的描繪裡,一個人是如何經歷著的這些階段性變化[4]: 第一階段:對失去之尊嚴的無益抗爭。K此時雖然還尚未懷疑自己的無辜,但是被突然指控有罪仍帶來了屈辱感,讓他想在人前努力掩飾,假裝自己其實一點也不在乎這種莫須有的指控。 第二階段:力量展現。K面對法庭,在法庭上據理力爭,發表長篇大論,從被告的位置轉成原告的位置,數落這些任職法官的無能。 第三階段:訴訟的社會化。K發現自己的親朋好友、周遭的人都知道他正被審判中,而且每個人似乎都相信K不是無辜的,也不想因為這件事情橫遭株連。 第四階段:自我批判。由於一直沒有確切的罪名,K的心理產生重大的變化,他開始自我批判,思考自己的一生做過的事情,到底是犯下了什麽錯,令眾人都相信自己是有罪。 第五階段:犧牲者對劊子手的認同。最駭人的變化終於發生了。K承認自己是有罪之人,在這段非理性的審判過程裡,唯一還掌控在自己手中的理性似乎就是領悟到無論自己如何再進行辯駁、反抗都是徒勞無功的。K跟著兩個穿著禮服的劊子手,肩並肩往刑場走去,三個人踏著整齊一致的步伐,結合為一體。K遺棄了自我。 卡夫卡曾經對著朋友親口唸出《審判》的第一章給他們聽時,亦即K穿著睡衣在自家被闖入的人宣布逮捕、飢腸轆轆地想先吃早餐卻被嘲笑的情景,惹得在場的友人哈哈大笑。卡夫卡想像出的一件荒誕的情事,如今變成了我們的現實,是一個個人的社會生活的基本境況:無所不在的法庭和審判。 雖然有罪的指控顯得莫名其妙,卻仍舊帶著結結實實的恐怖的壓迫感,迫使人屈服,自我批判進而放棄自我認同,而一個人在感覺被他人審判、羞辱的同時,也同樣被旁觀者當作一種笑料,讓旁觀者在乏味的生活裡繼續擁有笑的理由。 這就是K遭遇的雙重審判的處境。 [1] 維基百科,詞條:一九八四 [2] 卡夫卡,《卡夫卡小說全集I》,人民文學出版社,p.360 [3] 引自韓瑞祥的譯序,《卡夫卡小說全集I》,p.204 [4] 米蘭‧昆德拉,《被背叛的遺囑》,皇冠文化,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