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好友的邀約,這一兩週到了他的寫作教室,讓我跟一群才15歲的新鮮生命分享有關於「寫自傳」的不同觀點。
我想有人會質疑:「自傳也要教?」或是「他們才高一,現在學也太早了吧!」或許這樣的質疑不能說是錯誤的,但是從一開始,我們的概念就不僅只於「如何把一篇自傳寫好」,而更在乎的是「如何讓自己不一樣」。當你與別人不同,記錄你這個人的「自傳」理所當然就會有更豐富的可能。而為這個「尋找自己不一樣之處」的旅程提供一些提點和啟發,我們認為,對於即將結束高中第一個學期的他們,應該是非常適合的時間點。
今天的課堂上,我詢問其中一個學生:「你覺得你有什麼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這個稚氣未脫的小男生說,他會拉小提琴,而且他覺得自己很會玩木箱鼓。明顯與他們有代溝的我,花了一點時間才懂得木箱鼓是什麼,然後衷心表示佩服。接著,我問他是不是喜歡音樂?他說不,但他喜歡演奏那些樂器,我又花了一點時間去分辨原來「音樂」跟「演奏」是不一樣的事,這不要緊,他們有權利去喜歡或不喜歡一些事情。然後他說,雖然他喜歡演奏樂器,但是他不喜歡表演給別人看,「因為那很像是在炫耀。」他這樣說。
唉,我還以為這種以「含蓄」為名的疾病,現在的小孩已經可以免疫了。
當然我們並不鼓勵沒有底蘊的招搖,但他是高中生啊!處在這個自我表現慾望受到賀爾蒙影響而爆發的年紀,勇敢、甚至近乎莽撞的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厲害之處不正是一種特權嗎?在上個世紀末,我們的高中時代,每個人似乎都在用自己最大的生命力量在向世界吶喊:「我真的跟別人不一樣!」所以有人躲在社團苦練Hotel California的吉他Solo,有人拼命硬啃那些其實看不懂的康德、盧梭,有人努力寫作只是為了投稿文學獎以便去女校出風頭,有人在暗夜的籃球場上揮汗投籃練手感,有人還沒放學就去撞球場敲竿還一邊注意對面的女校有沒有剛放學的學妹注意到自己……這是炫耀嗎?當然是。這很白癡嗎?有一點。但是這些生命力量的迸發,非常美好,美好得一塌糊塗。
我大學時也練習寫過我自己的自傳,現在來看應該是不合格的,因為實在太冗長,區區二十年的生命歷程居然夯不啷噹寫了五千多字。但是那篇自傳裡提及高中生活的片段我到現在都還歷歷在目,我說,即使下筆當時距離高中畢業也不過才三年多,但我總覺得腦海中那三年的高中記憶是帶著一種泛著懷舊感的金屬光澤,每個人都是那麼熱切的自我燃燒,以對抗這個想要把我們都變成一樣的世界。我們真的不想跟別人一樣,真的不想。
所以,那個不想炫耀的孩子啊!你以後會有很多真的不該炫耀的時候,但高中三年,請勇敢一點,請莽撞一點,請衝動一點,義無反顧地展現你年輕的姿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