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這樣的下雨天,你對我報了警。
2019/11/4 真實事件
不知哪來的靈光乍現,昨晚才跟你說再見,今早下起灰濛濛的大雨,我打了通電話到你公司,電話那頭的人說你請了假,而在line中你卻說你等等要開會,會沒訊息。
我的怒火直奔天際,畢竟這也不是你第一次對我撒謊。我驅車到你的住所,你拗不過我,應門,說他今天頭很痛,臨時請假。
我姿態放軟地說:要不我今天陪你一整天吧。
他面有難色地回:不用啦,睡一下就好。
我發現他不讓我進門,這樣的碎雨,倆個人寧可站在門外淋著,非常不對勁。我再問要不我們去買止痛藥,他說好,但他沒拿錢包。
我就這樣站在門外等他拿錢包這件事情,等了兩個小時。等的我手機沒電,我怒了,那個女人一定在他房間內,我打電話質問他,即使我們只隔著一道門,他也不願出門回應我的情緒。
後來事情演變成我想闖進他家,他在另一邊死抵著門不放,我拚不過他的力氣,但我的嘶吼聲卻傳遍整個巷子,我情緒崩潰,失態,失敗,沒用的可憐人。
他下了最後一聲警告,我要報警你私闖民宅。我以為他只是說說的,他很常這樣,說了都做不到,再者,我們已經當了三年的男女朋友。
直到警笛聲悠悠地從巷口傳來,我心碎的一蹋糊塗。警方對我的身分證拍照,詢問原因,我氣極了,反而說不出任何一句話,指尖微微發顫。
他說:「前女友,發神經,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說的很流暢,畢竟說謊他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瞪大眼睛,任何具有殺傷力威脅力的話語,都不比他口中:前女友,沒聯絡,發神經,這幾個字還更有份量。在警方眼中我是個瘋子,我失去優先話語權,我變成弱勢方,而後他的房東也出來喝斥我,叫我滾,我太吵太擾人了。我看著門後樓梯口,房東養的貓,喊了聲「布卡,掰掰」,離開。
後來那個女的傳訊來,炫耀似地宣告那天她的確在房間內,讓我在門外乾等半天也是她的主意,沒想到會報警,她好開心。
直到兩年後的今天我還是能回想起細節,尤其在這種下雨的時候,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