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司法遇上科技
「怎麼可能你人還在郵局,就能馬上通知買家,商品已經出貨的訊息呢?」
這是一起網購買賣糾紛的刑事案件,看似五、六十歲的檢察官一直聽不懂當事人在蝦皮賣東西出貨的流程,很顯然就是對當代最新的網購方式感到困惑。
光是跟檢察官解釋整個從賣方後台的操作,直到出貨的流程,賣方在同一件事情上用了許多不同的詮釋方式,最終才讓檢察官打破自己原本對於網購的認知。
簡單來說,檢察官不懂的點在於,以前的網購方式,賣方需要自己到郵局出貨後,自己在回去操作電腦,登入後台系統跟買方通知商品已出貨;但是蝦皮上的賣家,只要把貨拿到郵局掃條碼,系統就會根據條碼自動將出貨通知回傳到蝦皮後台並通知買家。
最後,光糾結在出貨通知這件事情上,就花去了三十分鐘。
當科技遇到司法
現在是人手一機的時代,隨著行動網路的普及,以前許多網路行為發生在電腦上,現在更多的是在手機上完成,生活場景應用的轉換,實在很難想像,要是未來技術發展到某個階段,其他的虛擬空間,也發生讓檢察官難以理解、更複雜的案件,像是虛擬幣、AR、行動資安等犯罪等新興的做案手法,光是在運作過程與原理上,又要浪費多少時間去解釋。
在地檢署工作的公務員,年紀的落差很大,從年輕的大學畢業到六十歲都有,只是現在開缺的名額很少,年輕人在這邊相對算是少見。因此如同上述因為科技帶來行為與認知上轉變的情形,在開庭偵訊上多多少少都會遇到。
這也讓我意識到,許多上了年紀的檢察官,他們的情形就跟我父母與其他當代的長輩一樣,用手機沒什麼問題,但電腦就是不怎麼會用;相對於二、三十歲從小就接觸電腦長大的檢察官,形成一個強烈對比。
對於年輕一輩的檢察官跟書記官,在與現在的科技相處上比較沒問題,但許多老一輩的前輩們很多對電腦的認識,最多就是知道如何開機,打開程式做筆錄,僅此而已。
因此許多在年輕人眼裡看起來很容易解決的小問題,在他們眼裡就是天字號的問題壓在他們身上。
這也導致當電腦當機或出事,他們會跟小孩一樣緊張,雖然我們嘗試想要幫忙解決,但他們寧願請專門的電腦檢修人員去處理,只因為他們認為檢修人員比我們「專業」。
於是乎,這邊的檢修人員時常被這樣大材小用,被不懂電腦的老人們使喚來使喚去,什麼螢幕打不開(接頭沒接好)、光碟機打不開(按錯按鈕)等,解決當代年輕人都能輕鬆處理的「專業問題」。
好幾次檢修人員都跟我們替代役說:「這點小問題你們就能處理好,幹嘛每次都一定要找上我們呢?我們檢修人員也是很忙的。」
我:「我也這樣跟他們說過,但沒辦法,他們不相信我們的專業。」
然後兩手一攤,開庭沒效率,怪我瞜?
最後再說一個故事,每一年地檢署都會做一本雜誌,當時一位資工系畢業的學弟,就被長官叫去做雜誌總編輯,從封面、排版等全權交給他做,只因為在長官們的認知裡,會寫程式代表電腦很厲害,電腦很厲害想必用電腦做雜誌編輯也是得心應手。
總之電腦很厲害,代表需要用電腦才能完成的東西應該都要會做。
哪怕不同專業的領域,只要放到電腦這個比較基準面前就變得一樣,這種不尊重專業的邏輯,我也是跪了。
至於某些老公務員,如何對待那些用電腦做事有效率的菜鳥,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說這麼多,好像都是聽我在說酸話或是講笑話,其實只是想說,他們對科技的認知很淺薄,區塊鏈、虛擬貨幣、互聯網、移動支付、AI、大數據、資安等等議題,全面的科技浪潮正撲面而來,當科技還不斷在發展的同時,我們的司法體系卻還止步不前,長期而言,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相信這是非常值得嚴肅看待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