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物語:從結案量看績效考核對檢察官辦案行為的影響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每位檢察官手上所負責的刑事案件數量,會由分案室每個月分配一次。刑事案件裡頭,每個月新增的竊盜案件數量最多,毒品則是位居第二。
竊盜的案件,是由所有單位的檢察官分案去偵辦;毒品的案件則都由專門的檢察官小組—緝毒組去辦案。
問題來了,這也是地檢署過去已經爭論過好幾次的議題:
毒品案件是應該繼續由緝毒組的檢察官辦就好?還是要把部分毒品案件分給其他的檢察官去辦?
換作是你,會覺得怎麼做比較好呢?
  • 立場1:如果我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贊成把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可以分擔我們的工作量。
  • 立場2:如果我不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不想要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會增加我們的工作量。
結論:對於緝毒組案件過多的部分,只是少部份檢察官的抱怨,當這個議題搬上檯面,多數檢察官會持否定意見,因此這個議題討論到最後還是會繼續維持現況。分析至此,結果已經出來了,在此宣布結案!
直觀的思考,或許我們都能得出以上結論,看似我們都從兩派檢察官的立場去思考這個議題,得出上面的結論。
但我得說,上面的論述跟結論完全「大錯特錯」,因為事實的真相跟上面的結論完全相反,其中少考慮了一項重要的因素-「績效考核」。
檢察官每年的績效考核,最主要都是看「結案數量」去做評比。
相對其他刑事案件,毒品的小案件相對簡單而且數量繁多,往往是持有、施用或是販賣毒品的現行犯被抓,等驗尿等等相關報告或證據出來,很多時候只要開一兩次庭就可以結案了。(對於想升官的檢察官而言,會再針對特定毒品案件做深入調查,抓出走私、藥腳或藥頭)
有了這個認知後,讓我們重新分析這個議題:
  • 立場1:如果我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不」贊成把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會減少我們的結案數,影響我們每年的績效考核。
  • 立場2:如果我「不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贊成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才能增加我們的結案數,提高我們每年的績效考核評比。
結論:毒品案件過多,只有緝毒組得到好處,每年的績效考核中,他們的結案績效明顯高於其他組的檢察官,因此多數檢察官認為,毒品案件不能只給緝毒組,也要分給其他組別的檢察官來辦。分析至此,結果已經出來了,在此宣布結案!
同樣一個議題,原以為是少數緝毒組的檢察官抱怨工作量過多,現在發現原來是多數「非」緝毒組的檢察官們在抗議緝毒組的績效考核跟他們差一大截
同樣是在辦案,但結案數的差異讓他們覺得不公平,想改變分案方式。

案件盡可能要在自己手上結案

在檢察官偵查階段的案件中,預計只有約一成的案件量,最後會被起訴送進法院審理。
為什麼只有少數案件會送進法院呢?一來是從鄰居吵架互告傷害或妨礙名譽、小型交通事故雙方堅持是對方的錯…等各類小案件占了刑事案件的九成,這種小案件通常開幾次庭就能結案,二來也是跟績效考核—「結案數量」有關。
將案件送至法院,除了會延長結案的時程外,若起訴後最終法院判定無罪,等於在案子上浪費許多時間、還要專門寫報告檢討為何失敗,可說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因此除非犯罪證據確鑿,或是檢察官遇到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像是告訴人或被告不願意私下協商或是庭外和解,因為雙方都堅信法院會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不然就一般狀況而言,檢察官會希望案子就在自己手上結束,而非將生殺權力交到他人手上,畢竟這攸關到年底的績效考核跟年終獎金。

案件數量過多,必須速戰速決

先不探討檢察官為了績效考核而做的行為是否真能幫助市民,先思考:
為什麼結案數量是績效考核的關鍵指標?
主因是因為都市人口較密集,刑事案件相對較多,光每個月一次的分案,分到每位檢察官手上的新案就高達六、七十件。
意思是說,光是偵辦新案,扣除周末,平日的工作天每天平均要處理三件新的刑事案件,更何況檢察官手上同時還有其他待辦的案件在等著處理。
每個案件都有不同的事發經過,除了要釐清案件關係人所說的話語中是否矛盾、說謊或是任何隱瞞外,還必須思考如何協同警調單位找尋證物,從中抽絲剝繭,尋找蛛絲馬跡,將整個案件脈絡釐清。
這還只是單一案件的過程,想問換作是自己,每天要處理許多刑事案件,還要將每個案件釐清不混亂,以免開庭訊問時搞錯重點跟思緒,這可不是件簡單的事。(這也是為什麼要有書記官輔助的緣故)
就像太多脂肪會堵塞血管一樣,大腦的記憶體有限,不能一直累積太多案件在腦中殘留,那會阻礙思維,讓思緒打結
想像自己手中有專案A~Z,26個同質性很高的專案在進行,今天有一個C專案準備要開會,自己卻帶了K專案的文件,M專案的思維,最後卻來了Y專案的人。
或許舉例不是很好,但相信各位都懂我想表達的意思。

結論&結語

績效考核代表的是
組織對員工行為的一種期待。
代表的是組織重視什麼,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
一個好的績效目標,不僅與組織目標一致,更可以激勵員工實現自我、激發潛力,幫助企業創造價值。
績效考核不僅會在民營企業中影響員工行為,在公家機關也會影響公務員行為。
自己曾經有陣子對薪資結構、或是績效管理這一塊有興趣,但我從來沒有想過員工行為是可以透過薪資結構或是績效管理來引導的
後來會想通是因為了解到,會優先選擇對自己薪水有關的事做,這符合行為經濟學中所謂的理性選擇 (Rational choice theory)以理性解釋每個人行為的背後原因。多數人為了生活而工作,藉由工作獲取薪水,而薪水又是由績效決定。因此,
照著組織要求的KPI做事,只是員工行為背後的理性選擇。
或許有人會認為檢察官應該要正義第一,掙錢第二,但現實卻是組織要求績效考核是先看結案數量,而不是所謂的「正義」,因為
正義這個詞不能被量化,而且每個人對於正義的尺度都有不同的解釋。
因此檢察官若想主持自己心中的正義,最理性的選擇還是在達到組織要求的績效目標前提下,再來考慮如何在規則下實現自己的抱負
不然幾次績效考核下來,就被調去偏鄉冷凍起來。
城鄉案件量,相對來說還是有些差距,對於正義感十足的人來說,到底是案件多的城市,還是案件較少的鄉村小鎮更能一展自己的滿腔正義呢?
avatar-img
249會員
477內容數
一位在因緣際會之下,動了想去紐西蘭的念頭,卻陰錯陽差跑到澳洲打工度假的背包客。 脫離台灣世俗的期待,踏上打工度假的不歸路,第二人生正式在澳洲啟航。 如果人生很短,那青春就是短暫一瞬間,屬於你的第二人生,下一站在哪呢?還沒開始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歡迎來到我的澳洲故事館,分享我在澳洲的旅程故事。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Patrick.Wong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管理職最難的,還是如何瞭解上下層各自的期待。 對自己而言:承擔責任是一條挑戰自己、也是提升自己能力的必經之路,與其被動的去承受,不如更積極主動的去勇於承擔。 如果要我總結在管幹最重要的觀念,那就是:在既定的框架內保持機警與彈性,並把事情給辦妥。
趁著替代役服役期間,以半公務員的身分體驗與了解公務員的工作與生活百態。關於公家機關比較好的神話其實也沒外界說得那麼神,在地檢署看了許多百態,對我來說那神話早已破滅。 基本上公職並沒有你我想像中得那麼美好,還是先瞭解自己的需求,是否只有在公家機關才能有所實現。畢竟其中的權衡利弊,追求什麼只有自己知道。
下單位到高雄地檢報到後,就一直在法警室的刑事報到處服勤。分享在勤務過程中,所學到的實務經驗: 1.一心多用的能力; 2.詢問細節、謹慎行事; 3.隨機應變的能力; 4.懂得拒絕份外的事; 5.不扛無謂的責任。 用一句話做為總結:認真做好份內的事,懂得拒絕份外的事,拒絕不了時,切記不要扛無謂的責任。
為何要報喜而不報憂?為何家醜不能外揚?面子是其次,真正的用途不外乎就是名聲與考績,甚至是政治意圖。 在思索替代役搞事卻為何不送成功嶺輔導教育的背後,才發現會這麼處置都有他的道理在,只是受限於思考的格局太小,又或者說自己本身不是受眾,只是個局外人,因此看不清用途所在。
有時候我們相信人定勝天,但偏偏有些事情並不是單靠努力就能獲得的;有時候那些天時、地利與人和所產生的機運,就有可能決定事情的走向,跟自身付出沒有太多正關係。 關於我是如何在替代役服役期間,當上替代役管理幹部的,回想當初的情境,最後總結出:是結合天時、地利與人和,也就是因為運氣好,才有機會勝任這項職務。
在進成功嶺前,就一直在思考,近一年的替代役生涯,與其每天荒渡時光等退伍,不如好好思考,要如何善用這一年的時間,作一些有意義的事。 最一開始是用待辦清單來規劃,規劃一年想充實的知識。直到我接觸到「夢想金字塔」以及「曼陀羅九宮格思考術」,決定藉由上述兩種工具,替自己的整體人生做個粗略的規劃。
管理職最難的,還是如何瞭解上下層各自的期待。 對自己而言:承擔責任是一條挑戰自己、也是提升自己能力的必經之路,與其被動的去承受,不如更積極主動的去勇於承擔。 如果要我總結在管幹最重要的觀念,那就是:在既定的框架內保持機警與彈性,並把事情給辦妥。
趁著替代役服役期間,以半公務員的身分體驗與了解公務員的工作與生活百態。關於公家機關比較好的神話其實也沒外界說得那麼神,在地檢署看了許多百態,對我來說那神話早已破滅。 基本上公職並沒有你我想像中得那麼美好,還是先瞭解自己的需求,是否只有在公家機關才能有所實現。畢竟其中的權衡利弊,追求什麼只有自己知道。
下單位到高雄地檢報到後,就一直在法警室的刑事報到處服勤。分享在勤務過程中,所學到的實務經驗: 1.一心多用的能力; 2.詢問細節、謹慎行事; 3.隨機應變的能力; 4.懂得拒絕份外的事; 5.不扛無謂的責任。 用一句話做為總結:認真做好份內的事,懂得拒絕份外的事,拒絕不了時,切記不要扛無謂的責任。
為何要報喜而不報憂?為何家醜不能外揚?面子是其次,真正的用途不外乎就是名聲與考績,甚至是政治意圖。 在思索替代役搞事卻為何不送成功嶺輔導教育的背後,才發現會這麼處置都有他的道理在,只是受限於思考的格局太小,又或者說自己本身不是受眾,只是個局外人,因此看不清用途所在。
有時候我們相信人定勝天,但偏偏有些事情並不是單靠努力就能獲得的;有時候那些天時、地利與人和所產生的機運,就有可能決定事情的走向,跟自身付出沒有太多正關係。 關於我是如何在替代役服役期間,當上替代役管理幹部的,回想當初的情境,最後總結出:是結合天時、地利與人和,也就是因為運氣好,才有機會勝任這項職務。
在進成功嶺前,就一直在思考,近一年的替代役生涯,與其每天荒渡時光等退伍,不如好好思考,要如何善用這一年的時間,作一些有意義的事。 最一開始是用待辦清單來規劃,規劃一年想充實的知識。直到我接觸到「夢想金字塔」以及「曼陀羅九宮格思考術」,決定藉由上述兩種工具,替自己的整體人生做個粗略的規劃。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筆者從警以來,每天都有民眾來派出所詢問各種法律問題,但法規多如牛毛,有些因不常用,連同事間都是口耳相傳,一知半解。這時除了找律師諮詢外,也能透過上網以類似案件判決書查詢,讓法官或主管機關直接告訴你答案。今天筆者不藏私,分享3個常用網站,民眾除可增進法律知識,更能解決自己或親友的法律問題,捍衛應有權益
Thumbnail
熱血檢察官 About Prosecutor. 有關勞政體系裡的勞資爭議或是安置保護(不含人口販運案-勞力剝削)的案件,鮮少有地檢署的檢察官介入及關切,例如20年來只會遇到一次之類的。 也許是資深運大爆棚,有點棘手、20年以上未曾發生過的安置、雙語爭議、查察的合併型案件,被大家東推西推地落在我身
Thumbnail
     美國的驗屍官為民選制度,雖然各州要求的學經歷背景不盡相同,多由負有醫療背景的醫師、或刑事背景的警長擔當,偶爾也會有地方的治安官兼任,因此較能順意民意、不受政治力掣肘,可以針對個案有較多發揮的空間,就像《驗屍官傳奇》專訪的對象一樣。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沒做壞事為什麼不配合警察臨檢?支持警察!」每當警察違法臨檢的新聞喧囂塵上時,社群評論總是會有這類的言論,但既然是配合,那就代表這並不是義務,那為什麼不願意配合就該被貼上標籤呢?本文帶您來了解,到底怎樣才是合法的臨檢?被違法臨檢時,又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本文討論最高法院在112年度臺上字第244號民事判決中針對勞動契約終止的見解。內容包括績效考核方式的合法性,對於績效目標因工作內容變動亦需調整,以及績效目標不宜作為做為勞工績效考核的唯一標準,以符合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
Thumbnail
在圖書館挖出第二屆德國與匈牙利刑事法與犯罪學論壇(1995年)的論文集。其中匈牙利檢察官所提出的論點以及在匈牙利的檢察實務實踐方式,讓我深有所感。當年匈牙利檢察官非常明確的點出檢察官對於警察權於偵查中行動合法性控制的觀點,尤其是以檢察官對於暫時性拘捕(即相當於我國的逮捕與拘提)的合法性控制任務。
Thumbnail
警方執法目的皆為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讓交通更安全更順暢,而非是為了警政績效而執法、為了開罰單而開罰單;警政績效制度,就是一般社會大眾所謂的公司「業績」。一般私人企業為追求公司營業利潤及銷售金額成長而設下各種業績,達標者有業績獎金或內部行政獎勵,以及未來升遷機會,但警政機關應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的私
Thumbnail
本文為補充編輯版.曾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我國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架構,檢察事務和檢察行政有所區別。相較於德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仍然存在法務部長的外部指示權(此部分在德國刑事法學界長期存在爭議),我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便與德國的立法不同,2012年施行的法官法更明文禁止「外部個案指令」。
Thumbnail
只要績效,紮根就不重要了 以前我在調查局服務的時候,調查局都有各種KPI指標,長官都希望搶第一,長久下來發展出一套很複雜的績效計算機制。雖然我自己在總局也設計過一些績效指標,個人的感覺卻是績效可以牽動幹員努力的方向,但卻觸動不了深層的工作熱情。 我舉一個例子,當初要鼓勵查察「假訊息」,在某一段期
Thumbnail
剛開始在做申訴事件處置時,常常會遭遇到一些困難;追根究底的可能原因,是我們沒有弄清楚目標、角色、以及結構。調查人員所肩負的雙重目標,決定了訪談者在歷程中的雙重角色。這個章節提供給未來需要執行申訴事件調查人員一些實務上的建議。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筆者從警以來,每天都有民眾來派出所詢問各種法律問題,但法規多如牛毛,有些因不常用,連同事間都是口耳相傳,一知半解。這時除了找律師諮詢外,也能透過上網以類似案件判決書查詢,讓法官或主管機關直接告訴你答案。今天筆者不藏私,分享3個常用網站,民眾除可增進法律知識,更能解決自己或親友的法律問題,捍衛應有權益
Thumbnail
熱血檢察官 About Prosecutor. 有關勞政體系裡的勞資爭議或是安置保護(不含人口販運案-勞力剝削)的案件,鮮少有地檢署的檢察官介入及關切,例如20年來只會遇到一次之類的。 也許是資深運大爆棚,有點棘手、20年以上未曾發生過的安置、雙語爭議、查察的合併型案件,被大家東推西推地落在我身
Thumbnail
     美國的驗屍官為民選制度,雖然各州要求的學經歷背景不盡相同,多由負有醫療背景的醫師、或刑事背景的警長擔當,偶爾也會有地方的治安官兼任,因此較能順意民意、不受政治力掣肘,可以針對個案有較多發揮的空間,就像《驗屍官傳奇》專訪的對象一樣。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沒做壞事為什麼不配合警察臨檢?支持警察!」每當警察違法臨檢的新聞喧囂塵上時,社群評論總是會有這類的言論,但既然是配合,那就代表這並不是義務,那為什麼不願意配合就該被貼上標籤呢?本文帶您來了解,到底怎樣才是合法的臨檢?被違法臨檢時,又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本文討論最高法院在112年度臺上字第244號民事判決中針對勞動契約終止的見解。內容包括績效考核方式的合法性,對於績效目標因工作內容變動亦需調整,以及績效目標不宜作為做為勞工績效考核的唯一標準,以符合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
Thumbnail
在圖書館挖出第二屆德國與匈牙利刑事法與犯罪學論壇(1995年)的論文集。其中匈牙利檢察官所提出的論點以及在匈牙利的檢察實務實踐方式,讓我深有所感。當年匈牙利檢察官非常明確的點出檢察官對於警察權於偵查中行動合法性控制的觀點,尤其是以檢察官對於暫時性拘捕(即相當於我國的逮捕與拘提)的合法性控制任務。
Thumbnail
警方執法目的皆為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讓交通更安全更順暢,而非是為了警政績效而執法、為了開罰單而開罰單;警政績效制度,就是一般社會大眾所謂的公司「業績」。一般私人企業為追求公司營業利潤及銷售金額成長而設下各種業績,達標者有業績獎金或內部行政獎勵,以及未來升遷機會,但警政機關應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的私
Thumbnail
本文為補充編輯版.曾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我國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架構,檢察事務和檢察行政有所區別。相較於德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仍然存在法務部長的外部指示權(此部分在德國刑事法學界長期存在爭議),我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便與德國的立法不同,2012年施行的法官法更明文禁止「外部個案指令」。
Thumbnail
只要績效,紮根就不重要了 以前我在調查局服務的時候,調查局都有各種KPI指標,長官都希望搶第一,長久下來發展出一套很複雜的績效計算機制。雖然我自己在總局也設計過一些績效指標,個人的感覺卻是績效可以牽動幹員努力的方向,但卻觸動不了深層的工作熱情。 我舉一個例子,當初要鼓勵查察「假訊息」,在某一段期
Thumbnail
剛開始在做申訴事件處置時,常常會遭遇到一些困難;追根究底的可能原因,是我們沒有弄清楚目標、角色、以及結構。調查人員所肩負的雙重目標,決定了訪談者在歷程中的雙重角色。這個章節提供給未來需要執行申訴事件調查人員一些實務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