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在這種科技發達講求真實性的
年代,還存在著這樣充滿解釋空間的的條文實在是有點罕見。「
孝敬」的方式有很多種,對每個人來講意義也都不太相同。有人覺得「
給錢」就是
孝敬,也有人認為
單純給錢是不夠的,除了滿足
父母物質上的
需求,還必須給予他們
心靈上的
陪伴。
「
孝敬」這樣的規定對人民來說確實有些太抽象,有時候
父母們要的跟兒女們所
給予的會有所出入。也因為每個
家庭遇到的
狀況都不一樣,這方面可能要請您自己去
拿捏,與家人間達成共識。如果連私人
情感上的
事都要靠
法律規範,那種法條反而會違反了
憲法所保障的「
自由」權。
父母以身分來情緒綁架子女
您可能會
認為,在您生長的那個年代,每個家庭的
子女平均數量比現在來得多,自己
無法分身
孝敬父母,還有其他兄弟姐妹能
協助。不至於讓他們孤單一人。但您是否有想過,子女跟您一樣也是一個獨立的
個體,憑甚麼他們一定要將大部分的人生都與您綁在一塊呢?隨著
醫療的進步,人們的
壽命越來越長,如果母親在25歲時生下子女,活到80歲才離世,那時
子女也已經55歲了,難道要讓他們這時候才另外
成家嗎?為了盡您所謂的「
孝道」卻害得自己要到邁向中
老年時才能開始替自己的人生做
打算嗎?
莎士比亞的名著「李爾王」中,李爾王的小女兒曾經向他的父親說過:「我是以
女兒這個身份在愛著
父親,我對父親的愛不多也不少。我無法向您保證您是我這世上最愛的人,因為我的愛必須分給我的丈夫和我的孩子們。但我是
愛著您的。」
筆者相信,孩子們即便在
成家後也是愛著
父母的。疏於陪伴讓
父母們
孤單,這確實是他們不好的地方。也許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與
子女們互動,主動關
心孫子女或是孩子們的配偶,很少人會拒絕主動釋出
善意的人。
三代同堂的扶養問題
法律上所規定的孝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