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最高法院決定審理由亞裔「學生要求公平招生(Student for Fair Admissions)」組織,控訴哈佛大學,招生不公的上訴案,引發廣大的討論。
這讓我想起,我回台灣以前,在美國杜克大學醫學院任教已超過20年,我認為選擇醫學生,除了成績外,人格特質非常重要,好醫師必須要正直、有利他的情操、善於溝通、做事細心又負責任。而這些人格特質,不是考試考得出來的。
考試以外,需要更多元的評審方法
我並不反對醫學院挑選一些特別會念書,未來將從事醫學研究的人,但是,大部分的醫學生畢業後,大概都是從事臨床工作,因此,建議台灣的醫學院,在考試分數以外,需要有更多元的評審方法,而引起很大的爭議。
不少人認為,只有分數才是客觀的。唯恐甄審委員憑感覺做人格特質的判斷,不容易做到完全公平而極力反對。
然而,我更相信的是,除了個人的條件以外,事實上,要營造一個優良的學習場域,醫學生會接觸到的整個環境的人、事、物越多元,學生就能夠學得越多,也會更社會化。所以,選擇不同社會背景、不同地域、不同宗教、不同種族的人,來互相碰撞與觀摩,就很重要。
因此,美國大學新生的選擇,都會把多面向的條件合併起來評量。
以我熟悉的杜克大學醫學院為例,除了醫學院鑑定考試(LCME)的成績外,還有其他數個評審標準,分數是一到五分,如果是我兒子申請入學,他父親是醫學院教授,母親擁有碩士學歷,則在家庭背景這個項目,會得最低分。而同樣是華裔,如果這位申請人的父母是學歷不高的新移民,他就會得到高分。我覺得這樣的制度,思考很周延、很合理。
圖/大學招生除了看成績外,人格特質也非常重要,僅為情境配圖。圖片來自pexels
因為,美國從一開始就是一個移民的社會,而被稱為種族的大熔爐(melting pot)。然而,它又背負著黑奴的歷史,而有長期種族歧視的問題。所以,在邁向自由、平等的理想社會的過程,必然得經過不斷的掙扎與修正,南北戰爭就是一個慘痛的經驗。
從黑奴的解放,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涉及公民權利和平等的法律保障,到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終極目標,就是在追求種族的融合,名符其實的成為一個大熔爐。
顯而易見,數百年來,非裔美國人長久處於弱勢地位,早期的亞裔、拉丁裔移民也一樣,以勞工居多,都屬於社會底層階級。他們生活的日常、整個接觸到的環境,就是不利於脫離階級的束縛,而造成惡性循環,也就永無翻身的機會。
因為,在一個社會裡面,大學是培養社會精英的場所,理所當然的,就有責任培育該社會中,不同種族的領袖人物。再由他們去促成不同族群境遇的改變,即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方法。
所以,自1960年代,美國的大學就根據多面向的考量以及「平權行動」的精神,訂定招生的標準。如今,已經執行了半個世紀。
儘管入學甄審委員主觀的判斷,不容易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但是,只要大家認真避免偏見,不公平的問題就不會很大。我一直認為它雖然不完美,仍然是目前最好的新生甄審制度。就像民主制度似乎很沒有效率,它還是遠遠優於威權專制制度。
貧富差距嚴重,需要刻意拉拔弱勢族群
更何況,當今,全世界不論是哪一個國家,貧富差距的問題越來越嚴重,而造成更多更嚴重的社會不安寧。在這樣的情況下,弱勢族群更需要整個社會更努力地,更刻意去拉拔他們。
我想説的是,這些參與控訴哈佛等大學,不應對新生的種族做不同的考量,主張廢除「平權行動」的亞裔學生,大多數父母是擁有高學歷的中產階級,從出生就是人生的勝利組。以他們的學習能力與家庭背景,除非他們自暴自棄,其實,不論是念哪一所大學,都會有很好的成就。
相對的,那些弱勢族群的家長,普遍教育程度都不高,生活的學區又往往資源不足,家長或沒有時間,或沒有能力監督孩子的課業,這些孩子更可能上學外,還要打工以求溫飽,而不能專心念書。根本從開始就輸在起跑點上,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反對平權行動的亞裔學生或父母,或許認為他們到美國追求美國夢,孩子都很用功讀書,參加社團、課外活動,學習各種才藝,符合所有長春藤聯盟大學的入學條件,不應被排擠。
問題是,60年代以後的亞裔移民,絕大多數都擁有高學歷,確實,他們的子弟都很優秀,都一心一意想要進入精英大學。然而,每個大學的錄取人數有限,在相互競爭之下,自然會讓一些人失望。
個人認為,這些不滿,是因為大家只是以自我的角度在看事情,所以,看不開。如果他們能夠轉念,不忘自己已經是這個國家的一份子,而能夠放開眼界與心胸, 看到大我,為大熔爐的種族融合盡一份力,則美國的未來,將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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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